⑴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标准
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符合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除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外,根据职工死亡是核定的供养亲属享受的抚恤金数额,其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支付的标准为: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80个月;年龄在50周岁以上至70周岁(含70周岁)之间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20个月。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60个月。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发放的标准是:丧葬费3个月工资,抚恤金不超过10个月工资。丧葬费申领相关手续由所在社区办理,申报供养亲属抚恤金到中心养老保险服务科办理相关手续。每月10号之前办理结束的当月15号之后发放到领取人帐户,20号之前办理结束的当月25号之后发放到领取人帐户(逢节假日顺延)。
⑵ 深圳社保身故抚恤金怎么赔
深圳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供养亲属为两人的,支付基数的九倍;供养亲属为三人及以上的,支付基数的十二倍。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一人的,支付基数的六倍。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病残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不得重复享受。
⑶ 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和抚恤金
【法律分析】:1、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2、国家机关人员死亡后丧葬费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抚恤金,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和孤儿40%,孩子应给到18周岁为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