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改制国企的董事长,总经理退休年龄有限制吗
职工复退休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制定的职工在一定的年龄之后不应当继续从事工作,而应该辞职的年龄。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干部、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
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规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规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目前劳动局在办理这类人员退休审批的时候,都要求本人书面申请转为工人身份,因此,按照工人身份退休的女性,就不能享受干部退休工资了。其实按50岁退休本身就是工人退休工资,少了5年工龄和5年缴费工资,计算结果肯定少很多。再者,无非就是职称因素每年少调一些养老金。但是,提前退休自有提前退休的好处...甘蔗没有两头甜,各得其乐吧。
3. 企业主要负责人退休后有什么补偿机制
楼主你好,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退休以后有什么补偿机制呢?这个问题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退休以后我们任何一个退休人员享受的都是由社保基金发放退休金的待遇,所以说他不会享受到任何的补偿机制,并且企业单位的退休人员是没有职称津贴,职务津贴和岗位津贴的,所以说自己养老金待遇的高低主要还是取决于自己养老保险的缴费来决定。
但是我相信企业单位的负责人,他再缴纳养老保险的过程中,首先有一点就是自己的平均缴费指数应该比起一般的企业员工来要高出不少,所以说平均缴费指数越高的个人,那么将来所享受到养老金待遇的水平也就会更高,因为毕竟这个平均缴费指数是,影响和决定我们今后养老金待遇的主要因素。
那么除了企业单位的负责人之外,实际上我们员工如果说能够适当的提高自己的平均缴费基数的话,也是能够获得一个更高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说这个养老金的待遇一方面取决于自己的缴费指数,另外一方面还跟自己有没有这个企业年金相挂钩,如果说你所在的企业单位去缴纳了这个企业年金的待遇,那么势必会获得一部分补充养老金的待遇,所以最终退休以后也可以获得一个更高的待遇水平。
感谢阅读请教我的关注。
企业主要负责人退休后有什么补偿机制?按照目前的退休政策规定,没有补偿机制,都是按照缴费年限,法定退休年龄这两个标准来来作为退休的标准,按照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来计算养老金,和职工退休金的计算方式是一样的。但是从总体上来说,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养老金水平普遍要高于企业职工。
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本企业职工的一员,和企业其他职工一样,需要缴纳五险一金。由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很多都是年薪制,薪酬待遇比较高。一般员工是按照本人实际工资来缴纳养老保险,但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月薪如果超过当地公布的在岗职工 社会 平均工资3倍的,只能在按照当地职工 社会 平均工资的3倍来缴纳,不能按照本人年薪来作为缴费基数,这就是养老保险缴费的封顶制度,也是为了缩小与一般职工的差距。虽然有封顶制和保底制,但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一般员工来比较,最少的差距有3倍,最大的差距有6倍。
很多企业主要负责人,有的是从本企业培养提拔起来的,有的是从党政机关空降下来的。从机关通过组织部门调动到企业的,如果是在2014年10月之前调动到企业担任主要负责人的,以前在机关工作的年限要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所以在计算退休养老金时,企业主要负责人除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还要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根据前面的描述,由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大都实行年薪制,其薪酬水平远远超过当地职工 社会 平均工资的3倍。所以在缴纳养老保险时,最低也是按照当地 社会 平均工资的3倍来进行缴纳,而一般员工只能按照本人实际工资来缴纳,这无论是平均指数缴费工资,还是个人账户资金总额,都要远远高于一般员工。在养老金计算中,无论是基础养老金、还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也会是一般员工的两三倍。当然这也是合理的,因为人家工资高,缴费标准高,退休了拿的高,贡献和权利是对等的。
企业主要负责人,退休前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但是退休后就是退休人员,和其他职工退休一样,安享自己的退休生活。但是由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属于领导干部退休,退休后仍然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享受原来级别的相关政治待遇,参加相关的活动等,同时还要接受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这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一般职工退休后的最大区别。
对于你的问题,我可以这样跟你进行总结: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企业职工退休工资差别较大,但计算退休工资的方法是一样的 。企业职工退休后没有补偿机制,要说有的话,那就是看企业的规章制度对退休的企业负责人有何补偿。下面我将详细介绍。
在我看来, 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的退休工资差别必然较大 ,这是受很多实际因素决定的。如下:
⒈社保缴费基数极大影响退休工资 。一般而言,企业负责人工资很高,缴纳社保都是按照100%的社保缴费基数缴纳,而企业普通职工基本好多都是按照60%的比例进行缴纳,加上职工的工资低,所以企业负责人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费很可能相当于职工社保费的三五倍。那么到退休的时候,企业负责人的退休工资必然是职工退休工资的好几倍。因此,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缴纳社保的基数不一样,退休工资就大不一样,通常情况下,企业负责人的退休工资一定比企业职工的退休工资高很多。
⒉缴费年限影响退休工资 。很简单的道理,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个人账户累积的金额就越多,平均到每个月的退休工资上就越高。缴费年限越短(不得低于15年),养老金个人账户的钱就越少,平均到每个月的退休工资上就很少。通常情况下,企业负责人占据较大的优势,所以在缴费年限上普遍比企业职工要长,所以企业负责人的退休工资自然要比企业职工的高。
⒊退休年龄影响退休工资 。拿最特殊的人比较说事——企业女干部和女职工,她们的退休年龄不一样。女干部退休年龄为55岁,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0岁。所以女干部的退休年龄要迟一些,社保缴费的时间就要长一些,退休后领取的退休工资就必然高一些。除此之外,比如一些特殊工种职工,他们退休的年龄更早,一般比法定的退休年龄早5年,拿的退休工资肯定也不一样。所以,企业负责人与企业职工如果因为性别以及工种的不同,退休年龄是不一样的,但实际情况下都是企业负责人退休的最晚,所以拿到退休工资也是最多的。
至于计算退休工资的方法,无论是企业负责人还是企业职工,都采用的是同样的计算公式。具体而言, 企业人员的退休工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所以,退休工资的计算公式没有区别,但因为通常情况下企业负责人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额度都比企业职工的要高,所以企业负责人最后拿到手的退休工资就要比职工拿的高。
至于说企业负责人退休后有没有补偿机制?这个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而言,企业负责人对企业的贡献最大,到退休的时候,企业会给予将要退休的企业负责人一定的经济或物质奖励作为补偿。同时,企业也可以对退休的企业负责人进行返聘。对于普通的企业职工而言,退休是没有这些待遇的。所以说如果有什么补偿机制,那也是企业的一种内部规章制度。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用。
职业年金。国有企业主要领导都有职业年金补偿,至于民营企业,为了吸引人才,也会有这个职业年金,为企业领导解除后顾之忧
企业主要负责人退休原则上与一般员工退休一样,没有什么补偿机制,除非:
1)是公司股东:可以继续享受公司的利润分红,或出售股份获得补偿;
2)是公司技术专家:公司可能继续聘请为公司顾问给予补贴;
3)是公司保密责任人之一:公司可能会继续支付保密费;
4)参与公司自己设立的企业年金计划:除了正常的 社会 保障退休金之外,还可以享受企业退休金。
供参考
“企业主要负责人退休后有什么补偿机制?”
这个问题有问题!
建这个补偿机制的依据在哪里?还是已有先例了?
4. 改制企业下岗的女干部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您好,关于改制企业下岗的女干部退休年龄是多少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女干部下岗仍然按干部年龄退休。企业女干部因为企业改制下岗,并不因此改变干部身份,依然按照干部年龄满55岁退休。但下岗后再上岗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再就业从事工人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可以按工人身份年满50岁退休。对于改变身份工作年限的确定,各地规定不一,有的地区两年,有的三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309号75.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由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
5. 改制职工现怎样退休
法律分析:一、改制企业职工退休年龄
1、干部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工人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