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岗职工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如下:
1、企业职工个人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终止合同证明复印件一份;
4、员工户口簿首页、索引页、个人页、身份5、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员工的个人退休申请;
7、员工退休宣传报告养老保险缴费中断,符合《关于统一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充缴费政策的通知》要求的,由职工在通知上签字。退休资料应提前一个月提交养老医疗部。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劳动法》及《社保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要在30日内为员工缴纳社保。
这里说明下,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具有法律强制性!
因此,如果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要求单位进行社保补缴。
值得提醒的是单位既然一开始没有缴纳社保,员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就需要支付滞纳金,显然单位是不会愿意的。
此时员工需要到社保征收部门进行投诉,一般是社保中心或者税务部门。
注意去仲裁和法院是无效的的,不会受理,只有社保部门下文后,单位不执行的时候才可以去起诉。
2018年以前,人社部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退休的时候进行一次性补缴。但是2018年以后,国家规定凡是个人欠费,一律不许补缴。
至于其它地区是否可以进行补缴,就需要到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咨询。
目前,许多人对于企业职工补缴政策比较关心,对于这一点,有两个硬性条件。
第一个是首次参保时间在2011年7月以前,也就是在社保法实施之前。
第二个条件就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缴纳5年社保。
以上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后,才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以达到社保缴纳年限15年。
目前,城乡居民养老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果缴纳年限不足15年,在退休当年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社保缴纳年限。
注意:有些地区要求60岁前必须先缴纳1年的社保以后,才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有的地区要求先继续缴纳5年后,才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各地区要严格按《通知》规定的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要建立审批工作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
2. 宁夏退休年龄及办理退休流程和所需资料政策
在我们生活中经常有人到了退休年龄,却因单位或自己的原因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是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及时办理退休。还有一些人,以为只要到了退休年龄,社保经办机构就会自动发放养老金,这些想法都是大错特错的。如果企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因为法定原因需要提前退休的,是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需要处理好社保事项。本文我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宁夏职工退休年龄宁夏职工退休流程和办理所需材料的相关知识。那么,恢复企业员工退休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退休年龄是多少岁呢?
一、宁夏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规定
一、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退休。
1、男职工年满六十周岁,女职工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职工年满五十周岁,女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宁夏职工办理退休流程
(一)服务对象:
在本中心存档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年限累计15年的,可由本中心负责办理退休手续。
(二)需要材料:
(1)存档证(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8位身份证号码)(3)户口本复印件(4)就失业证(5)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6)社会保险公司打印的历年缴费明细单。
(三)办理程序:
1、退休前一个月,由本人持“需要材料”到人才中心申请并填写《退休人员登记表》。
2、经劳动部门审核后,填写《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养老待遇档案》和《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证》。
3、按规定缴齐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存档费。
(四)办理时限:
每月26日至下月4日为退休上报时间,由区劳动局和社会保险机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办结后由人才服务中心负责通知本人领取退休证和退休金存折。
三、宁夏职工办理退休所需材料
1、办理条件
申请人到达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
2、办理流程
受理(每月15日以后)-科员计算核定-科长审核-人社行政部门审批-向养老金代发银行批量传递当月所有新办退休人员信息-代发银行批量开立领取养老金卡折-向代发银行传送发放数据并转账发放资金-次月15日,申报单位在我局领取养老金卡折,退休人员开始领取养老金。
3、办理材料
1)缴费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时,应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缴费单位申报;没有工作单位,人事档案已由人才职介机构托管的,由其档案托管机构负责申报;既无工作单位,也无人事档案,属本市市辖三区户籍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民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街道劳保所负责申报;既无工作单位,也无人事档案,且非本市市辖三区户籍的,由本人向我局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服务科提出申请,由退养科负责申报。
2)在办退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内,由申报单位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供相关材料,经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出示《拟办理退休人员公示通知书》。
3)经本单位公示7日后如无异议,申报单位在公示通知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到待遇审核科办理养老金核定手续。
4)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银川市离退休人员及养老金增减申报表》一式二份;《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b.提供缴费个人人事档案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c.相关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
d.《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有填写的历年缴费基数,必须由缴费个人签章确认;
e.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平光黑白照片三张,用于办理退休证和填制《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登记表》一式两份;
5)办理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劳动能力签定委员会做出的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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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下岗职工怎样退休手续
下岗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准备好企业职工本人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解除合同证明等材料;向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申请通过之后,填写相关资料;填完之后,符合条件的发放退休证。
一、退休怎么办手续
1.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缴纳社槐哗信会化管理服务费: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前,必须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1000-1500)
3.退休申报:申报材料: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的退休人员档案及《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申报地点: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
4.待遇审核单位在退休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领取已审核的《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单位持报审表到企保中心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待遇核定表》,及《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发放《退休证》退休人员持《社会化管理服务通芦郑知单》到其常住地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报到,并领取《退休证》。
二、下岗职工办理退休的程序
下岗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如下:
1、企业职工本人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解除合同证明一份;
4、职工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本人页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职工个人退休申请一份
6、养老保险缴费有中断,且符合《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9号)文件规定的职工,需职工本人在告知书上签字
7、退休材料提前一个月到养老医疗科申报。
三、退休办理流程
退休手续办理流程为:
1、申报申请人已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向受理窗口提交《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铅轮》一式3份、《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一式3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彩照1张。
2、受理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单》;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单》。受理的,通知用人单位提供申请人档案。需要确认首次参保缴费时间的,通知社保经办机构提供首次参保证明。
3、确认审核认定申请人出生时间、参保缴费情况,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符合退休条件的确认意见。
4、缴费核定退休人员持身份证、退休证到缴费确认窗口,对《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填写的本人社保缴费情况进行确认,采集指纹。其中需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程序办理。由用人单位填报《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增减情况汇总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明细表》。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一)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各地区要严格按《通知》规定的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要建立审批工作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
(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三)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统一由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负责医疗诊断,并出具证明。非指定医院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
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定期审核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作出鉴定结论。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成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暂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1-4)级》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出补充规定。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4. 下岗职工如何办理退休
下岗职工办理退休程序:
1、准备好企业职工本人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解除合同证明等材料;
2、向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3、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4、申请通过之后,填写相关资料;
5、填完之后,符合条件的发放退休证。
下岗职工退休需要什么手续:
1、企业职工本人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解除合同证明一份;
4、职工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本人页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职工个人退休申请一份
6、单位关于职工退休及公示报告一份
退休(retire),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退休年龄规定: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 下岗职工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下岗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方法如下:
1、准备好企业职工本人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解除合同证明等材料;
2、向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3、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4、申请通过之后,填写相关资料;
5、填完之后,符合条件的发放退休证。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人退休、退职工作的领导。对应该退休、退职的工人,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他们退休、退职。退休、退职工作要分期分批进行。要严格掌握退休、退职条件和招工条件,防止因招收退休、退职工人子女而任意扩大退休、退职范围和降低招工质量。
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6. 下岗职工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下岗职工退休需要办理的手续是:携带企业职工本人档案、解除合同证明、职工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本人页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职工个人退休申请、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资料前往当地养老保险医疗科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