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业单位企业管理退休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离)休后的生活,适应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工资制度改革,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和建立完整的社会养老保险 体系的需要,确保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养老保险 的范围和对象是:
(一)纳入我省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工资基金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他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单位的人员(以下简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人员和人事、工资关系挂靠或寄存在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才服务机构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人员(以下简称“其他人员”)。这两大类人员,均依本规定实行社会养老保险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的覆盖范围为国家行政机关,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以及群众团体的干部和工人。
第三条省和地(市)、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机关社保公司”)是我省具体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业务的机构,属事业性质实行企业化管理,接受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的领导和管理,同时接受上一级机关社保公司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机关社保公司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法律;负责养老保险 等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给付、管理;协同做好退休干部社会化管理的服务工作,发展福利事业。
第二章养老保险 方式
第五条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与单位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存积累式养老保险 相结合的社会保险制度,实行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
第六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别实行以下三种基本养老保险 方式: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国家干部和固定职工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的缴纳比例按月向机关社保公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社保公司在国家干部、固定职工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退(离)休手续后,以本规定的给付项目和标准,支付基本养老保险 金。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干部、合同制工人实行退休养老保险基金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聘用制干部、合同制工人按规定的缴纳比例向机关社保公司缴纳。社保公司按单位和上述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年限长短和金额多少,在上述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计发养老保险 金。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集体工人参照聘用制干部、合同制工人的保险方式,实行退休养老保险 基金制度。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实行储存积累式的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临时工按规定其他人员的缴纳比例按月向机关社保公司缴纳。机关社保公司按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月份和金额多少,计发养老保险 金。
本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为本单位人员建立补充养老保险 。
第七条其他人员实行按人储存积累式的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费按各地确定的缴纳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逐月向机关社保公司缴纳。机关社保公司按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月份和金额多少,计发养老保险 金。
第三章养老保险 费的缴纳
第八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养老保险 费按照“以支定筹,略有节余”的原则进行筹集。具体缴纳办法是:
(一)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各单位全部在册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向当地承保的机关社保公司缴纳并存入在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基本养老保险 费的缴纳比例应控制在单位全部在册人员工资总额的25%以内,具体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测算的情况确定。
(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本人工资总额的2%,由单位按月在发放工资时代扣,汇缴当地承保的机关社保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 基金专户。
第九条其他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负担的,按其个人实得工资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费额和个人自交的费额两个部分组成,统一由用人单位或交由本人按月向当地承保的机关社保公司缴纳,存如在银行开设的其他人员养老保险 基金专户。
由用人单位负担的养老保险 费的缴纳比例和个人自交的费额,要本着有利保障、用人单位可以承受的原则,由各地按不低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员缴费水平以及实际测算的情况确定。
第十条单位补充养老保险 所需费用从单位奖励基金、福利基金中列支。
第十一条 逾期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须按应缴费额日征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相应的养老保险 基金专户。
第十二条工资总额的构成,以国家统计局现行的规定为准。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费均以元为起算单位。
第十三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行政费”、“事业费”中列支,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在“事业支出”中列支。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 费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四章养老金的给付
第十四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离)休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国家干部、固定职工,其基本养老金的给付与原退休费计发标准相衔接,给付项目为:
(一)退休费;
(二)退休补助费;
(三)生活补贴费;
(四)副食品价格补贴;
(五)粮油价格补贴;
(六)死亡丧葬费。
上述给付项目,由承保的机关社保公司按月拨给单位,由单位发给个人,或直接发给本人。
第十五条聘用制干部、合同制工人、集体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险 金项目为:
(一)按其单位和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费的年限长短和金额多少计发的养老金;
(二)国家规定加发的补贴、补助费;
(三)医疗补助费;
(四)死亡丧葬费。
第十六条 临时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险金,以及单位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按储存积累式所形成的基金及利息,采用个人养老金的给付办法。投保人在缴费期死亡的、其按储存积累式所形成的基金及利息一次性返还其法定继承人,并按规定标准从养老保险 基金专户中支付死亡费。
第十七条对不符合退(离)休、退职条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离职、辞职、辞退、辞聘、终止合同且不在本规定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承保的机关社保公司按缴纳养老保险 费年限,一次性发给生产生活补助费,其标准是:十年(含十年)以内的,每年按一个月标准工资发给,但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本人二十四个月的标准工资。对触犯刑律被处以刑事处罚的,不发给生产生活补助费。
第十八条对在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因工作变动调往不在本规定范围其他单位的,其单位和个人原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划转由原承保机构与其调入单位的承保机构商转。在本规定范围内调动的,养老保险费的单位缴纳部分改由调入单位继续缴纳,单位和个人缴费办法不变。对按有关规定办理停薪留职的,其养老保险费仍须由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其他人员的养老金给付,采取个人养老金的给付方法。
具体实施细则另行下达。
第五章养老保险 基金的管理
第十九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养老保险 金采取县(市、区)自主统筹、分级管理的办法,并逐步向全省统筹过渡。
第二十条各级机关社保公司的管理费用,按统筹养老保险 金总额的2%提取,存入在银行开设的专户,专款专用。在此额度内,每年编制经费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各地(市)、县(市、区)机关社报公司的行政和业务管理费用的开支计划,须报省机关社保公司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机关社保公司筹集的养老保险 金和业务管理费用收入免征税收,免交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调节基金及其他基金。
第二十二条各级机关社保公司应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保值、增值。存入银行的养老保险金,按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保值增值的收益与存入银行所的利息并入养老保险 基金专户。
第二十三条各级机关社保公司对实行退休养老保险 的单位和人员,实行帐卡管理制度,按人立帐建卡,工作单位变动,卡随人转。
第二十四条基本养老保险金要量力而行,收支平衡,年终结余除适当留存周转金外,其余上交同级财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 金若发生收不敷支时,从同级财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专户拨款;仍不敷支的,经征得同级财政机关同意,可调整统筹的缴费比例。
第二十五条 各级机关社保公司要健全机构,精干人员,健全会计、财务、统计和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养老保险 金的筹集、给付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级机关社保公司养老保险 金的统筹、养老金的给付和管理费收支,执行全省统一的预决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具体办法由省人事局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
第二十七条各级机关社保公司有权稽核属于本规定保险对象所在单位的有关帐目、报表,督促单位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 费。
弄虚作假的,除应补缴或追回款项外,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养老保险 办法由厦门市政府参照本规定,结合特区的实际情况制订。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省人事局会同省体改委、财政厅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省人事局负责解释。
㈡ 退休后档案在哪里保管
企业职工的档案,一般来说都由企业(具有档案保管资质的企业)自行管理,退休后的职工档案应该还在企业里,这里边包括死亡职工的档案至少也要保留5年以上。其中,劳模等先模人物的档案一般要移交到市或县的档案馆保存;而那些不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企业,职工的档案应该放在代理机构中,等职工退休以后,再将其档案向所在社区中移交。我们国家现在提倡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这个各地都在进一步的探索实践中。
按劳人部文件规定退休后职工人事档案归单位或社保中心保管,可是有的企业为了省去保管费,确让档案归个人保管,我妻子就是这样:人退休了单位把档案退给本人保管至今十几年了。这叶跟世界接轨!
企业普通职工的档案,由本企业人事部门管理,退休后档案仍在原单位保管,不会销毁。领导干部的档案,则按任免权限而分级管理。
其他网友观点
企业职工退休后档案在哪里?目前对于企业职工退休后的档案管理没有统一的规定,即使在同一个省区市,其规定也是不统一的。下面再来和大家分享一下的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国有企业职工的档案,由单位移交进行管理。
企业职工退休以后,档案虽然不是那么重要了,但是作为一种个人成长、工作、进步的历史资料,还是具有一定的保留价值,所以在办理完退休以后,社保部门都会将档案退回原单位,然后再将个人档案,移交至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进行管理。
第二,有的地方由人社部门档案中心统一管理。
在重庆的永川区,企业退休人员凡是有个人档案的,退休手续办理完成后,个人档案不再返还用人单位,而是由社保部门直接将个人档案交给人社局档案中心进行管理,个人需要使用档案的,只能到人社局档案中心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复印。比如现在接转组织关系时,接收党组织关系的支部,都要求必须提交入党志愿书的复印件,所以很多退休人员接转组织关系时,都必须要去人社局档案中心办理档案复印手续。
第三,有的地方退休手续完成后,直接交还个人。
同样在重庆市的江北区,退休人员在办完退休手续后,社保部门直接将档案退还给本人。本人拿到个人档案后,有的交给党组织关系所在地的支部或是党委管理,有的交给社区来管理,也有的直接由个人自己管理。由于退休后,部分人的档案,已经完成了自身的历史使命,利用的价值不是很大,但是也说不清楚什么时候能用到个人档案,所以即使是个人管理,也还是要妥善保管,不防万一,就怕一万,万一以后真的有用到的地方,也能及时拿出来,这对自己是没有什么坏处的。
总之,企业职工退休后个人档案怎样管理,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各地的管理方式也是千差万别,还是按照当地的规定来妥善管理吧。
㈢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离退休干部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做好人民银行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实现离退休干部工作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离退休干部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是各级组织和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的一项政治任务,应列入本单位工作的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这项工作。第三条 对离退休干部实行统一管理,待遇分开。切实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发挥他们的作用,使他们愉快安度晚年。第四条 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老年法》,宣传离退休干部工作,宣扬离退休干部的历史功绩,激励老同志珍惜荣誉、发扬优良传统、树立良好形象。开展好“敬老月”活动,把尊老敬老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教育在职干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形成关心离退休干部的良好风尚。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工作在各单位党委领导下进行,确定一名领导分管离退休干部工作。可成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解决离退休干部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指导开展尊老敬老的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第六条 人民银行对离退休干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干部离退休后,均按照该原则,由本人行政关系所在的单位进行管理服务,各分行监管办的人员退休后,原则上就地安置,由所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代管。第七条 分行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设离退休干部处,按“管理本级,指导下级”的原则开展工作。分行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分行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辖区内离退休干部工作。省会城市中心支行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本中心支行和分行委托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第八条 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总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发挥老同志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
(三)参与和做好本单位涉及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研究及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丧葬和善后事宜;
(四)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管理使用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经费;
(五)负责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的处理和离退休干部信息统计工作;
(六)指导检查本辖区离退休干部工作;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九条 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的配备,必须与担负的任务相适应。各单位要根据中编〔1993〕5号文件精神和本单位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地市中心支行应在人事科有一名副科长主管离退休干部工作。第三章 政治工作第十条 干部离退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各级领导要注意从政治上关心老同志,使他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保持晚节。第十一条 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由各单位党的工作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应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如报告会、座谈会、学习讨论会、组织生活会、读书班、政治理论讲座、谈心等,紧密联系离退休干部的思想实际,经常进行理想信念及唯物史观等方面内容的教育。对思想认识问题以正面引导、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主;思想政治工作要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经常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个别的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做离退休老同志的思想工作一定要耐心细致,启发诱导,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中。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根据中组部《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和总行《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规定》精神,本着有利于离退休干部参加组织活动的原则,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或党小组。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严格党员组织生活,发挥党组织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作用。第十三条 各单位党委要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党建规划,关心、支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并在活动场地、经费、学习资料等方面给予保证。
㈣ 湖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何时发放
湖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在7月31日前支付到位。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湖南省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在湘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
二、调整标准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二)在(一)项调整基础上,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 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3.1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对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8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3%。
原因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一)、(二)项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45元的,按145元调整增加。
(三)在(一)、(二)项调整基础上,对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对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四)在(一)、(二)和(三)项调整基础上,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 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五)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认真落实相关解困标准。
(六)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3〕44号文件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和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同上。
三、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5〕38号文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所需增加的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筹措,国家和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调整办法
(一)此次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根据所属管辖范围和分级管理原则,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经办信息系统中统一设置,出具《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对表》(附件1),经退休人员所在企业或社区核对无误后进行调整。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5〕38号文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对表》(附件1),经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核对无误后进行调整。尚未启动纳入经办机构管理的,暂由原单位先进行调整,待启动后再据实结算。
(二)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工作,各地应抓紧在7月31日以前完成,并于8月31日前将本地区的《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总结报告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三)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执行本通知规定的调整办法,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适当安排经费,确保这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各级政府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地方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持力度,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决不允许发生新的拖欠。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7月28日
㈤ 退休人员怎样调取档案
退休人员调取档案的方法如下:
1、退休人员档案在档案局或者裤陵人才中心调取;
2、一般办理退休都是需要档案的,在办理完成后,档案也是在存档机构进行存档的。原则上个人是不能调取自己的档案的。如果是进行档案的调动,只需要个人在新档案存放机构开具调档函,个人带上调档函和身份证件到原档案存放机构进行调档调动手续的办理;
3、档案只会通过公对公的形式调动,不会由个人持有携带。如果是企业职工的,应当去原单位的档案保管室查阅,查阅档案时需要带有介绍信,要提交报告姿巧,说明理由,获得批准后,可以查阅。退休提取档案的手续:
(1)提档的时候只要工作接收单位(具人事管理权限的)或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档案商调函”即可;
(2)档案和户口不一定要一齐动,只动档案而不动户口是完全可行的。户口归公安机关管理,户口迁移比档案转移难度大;
(3)可以找人代办,但是得向人才市场出示公司开具的提档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的转化和应用,推动档案科技进步。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档案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第八条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第九条机胡册戚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㈥ 一直很好奇,退休人员的工资高低差距很大,退休工资是否有等级
工作的人才有工资,退休的人哪来的“工资”?不要只埋怨退休金有差距,还要看到工作时对 社会 的贡献和交缴养老保险的数额也有很大的差距。有一分耕耘才会有一分回报,不劳而获,少劳多获是可耻的。养老保险“长交多得,多交多得”的政策是很公平、很合理的。
你不必好奇!我1968年参加工作,我弟也是1968年参加工作的,他是企业的工人身份,退休养老金8600元。我是事业的干部身份,退休工资5572.32元。还有一个地方的差距,我老婆是属于民族自治州的,她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多我500,我一个中学同学曾在乡下教小学,中级职称评得早,拿6千多,一个读过函授本科,评上副高,8千多,我哥以工代干之身份从乡镇企业局退休的,退休养老金3千5。你说的是否有等级?工龄的长短,和行政,事业,企业,这些都是存在差距的因素。比如下边的高铁配图,跟常见的公路桥,江桥不会是一模一样的!
根据我们的退休制度演变,过去确实退休待遇是有等级的,但是现在的退休待遇要慢慢转换为按照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因素确定,消除退休等级的因素。这一点,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表现的更为明显。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的老办法计算其实不仅仅是机关事业单位,最早的时候包括企业退休金都是根据退休前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同时还要加上退休时职务级别确定的生活补贴数额。
一般来说15~25年工龄发放退休前基本工资的70%,25 ~30年80%,30年到35年85%,35年以上90%。这样的退休费计算,会造成工龄相差好多年,但是退休金水平一样的情况。有些过于平均主义和理想主义的做法了。
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1991年国家推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05年国家制定完善了现在的养老金计算模式。现在的养老金计算模式主要是根据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社平工资、退休年龄等计算而来。
比如说: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当地的 社会 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基础养老金直接跟缴费年限挂钩,100%档次缴费12个月可以领取1%的退休当地的上年度 社会 平均工资。
如果多缴费一个月,实际上就可以多领取1/12×1%的社平工资。
养老保险是按月缴费的不是按天 ,所以只能具体到月份,一个月转化为0.0833年。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的余额÷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更是具体。参加养老保险,我们是按照缴费基数的8%划入个人账户的,因此会具体到每一元钱。比如我们按照5000元基数缴费,每月记入个人账户400元。
退休时,如果个人账户计账的这400元能够增长为6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会多领600元除以139(假设60岁退休),相当于4.32元每月。
机关事业单位是2014年10月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正处于过渡性阶段,仍然会有一定的级别因素。
比如说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仍然是机关事业单位新办法和老办法的十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仍然要进行新办法和老办法退休待遇比较。老办法退休待遇高,按照老办法退休待遇发放养老金;新办法退休待遇高,在发放老办法退休待遇的基础上,发放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的一定比例。
至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养老金,会对2014年9月及以前没有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缴费年限,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要使用视同缴费指数计算,相应的视同缴费指数是根据退职务级别、岗位薪级等因素所确定的。
所以,尽管机关事业单位还有根据退休时职务级别所确定养老金的因素,但是随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我们的养老金待遇主要将看我们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的因素,未来会更加贯彻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的因素。
退休工资取决于退休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的年限及基数,缴15年和缴40年的领到的退休金肯定不一样。按最低基数缴的和按最高基数缴的也不一定。所以为什么有些公务员,虽然上班时工资不高,但退休后工资高,就是因为他们的基数高啊。
同时还和城市不同,有些城市消费水平高,退休工资也就会比三四线城市要高些,所以我们在缴社保的时候城市的选择都是有门道的。
还有一些其它条件,比如参过军等等,有过突出贡献等等,会有相应的补贴的。
国家也会每年进行普调,所有人都会享受到大概5%的退休工资上调,原来基数高,就会差距越拉越大。
所以想要退休后工资高点,那就早点交社保,同时比例高一点,最好再有些其它养老的商业险或理财产品做补充,因为一般企业缴纳的社保都是最低基数,可能只够你买菜吃米的,肉是吃不到的,想要更高质量的退休生活,需要早做规划,早做打算。
楼主你好,一直很好奇。退休人员的工资高低差距很大。退休工资是否有等级呢?关于这个问题,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大家,退休工资是没有任何的等级划分的退休金,对于任何一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者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群,它的计算方式是完全相同的,这一点是完全公平合理的,是没有任何的区分,也没有任何的等级划分。
但为什么会出现不同人群,养老金待遇的差距呢?这是由于我们的参保条件,是不相同的,因为你的参保条件和别人的参保条件不一样,所以说最终所获得养老金的待遇水平也是不一样的,影响我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条件,主要是累计缴费年限,平均缴费指数和 社会 平均工资这三大条件来决定的。
所以最终自己养老金的待遇,跟所谓的等级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主要是自己的参保条件,比如说你的参保条件年限比较长,那么你最终所获得养老金的待遇水平,才会更高一些,反之自己仅仅只按照最低缴费年限15年来交纳基本养老保险,那么很明显获得养老金的待遇水平是比较低的,所以说是跟这方面的原因是呈直接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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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一直很好奇。退休人员的工资高低差距很大,难道退休金有等级之分吗?我们说退休金是没有什么等级之分的,但是退休金为什么会出现待遇差距,这主要体现在我们的参保条件方面。如果说你的累积缴费年限比较长,平均缴费指数比较高,那么实际上自己所获得养老金的待遇水平,才会更高一些。
反之,你所获得养老金的待遇水平实际上就会比较偏低,因为我们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它跟累计缴费年限,平均缴费指数和 社会 平均工资是成正比关系的所,以说自己想要获得一个更高养老金的待遇,那么就应该在累计缴费年限上下功夫,也就是说自己拥有一个足够长的缴费年限,那么将来一定会获得较高养老金的待遇。
其实并没有什么等级划分,因为一个15年交费的个人和一个30年交费的个人相比较很明显,他们二者之间退休金的待遇水平是有所不同的,所以说这个退休金的待遇是跟参保条件有直接关系,但是不区分什么样的等级,不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二者之间是有明显的差距,这是由于参加养老保险的性质不同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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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等级之分,是实实在在通过公式计算出来的。
养老保险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多缴多领丶长缴多领"。通俗地说就是只要你缴得多,自然也就领得更多。
一般来讲,如果按照100%的基数去缴纳养老保险费,每缴费一年就可以领取到社平工资标准1%的养老金;如果按照60%的基数去缴纳养老保险费,每缴费一年就可以领取到社平工资标准0.7%的养老金。
职工退休时能领取多少养老金,主要受以下这些因素的影响:缴费基数的高低丶缴费年限的长短丶缴费金额的多少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高低丶退休地的社平工资高低。与退休年龄相关的计发月数等。
在现实生活中,至所以会出现退休人员之间退休金差距比较大的问题,并非是退休工资有什么等级,而是由于缴费基数丶缴费年限丶缴费金额丶社平工资等计算养老金的因素不同造成的。
首先,退休人员退休前的行业、职业不同,造成了缴费基数丶缴费金额的不同。比如:中小企业由于经济效益不理想,企业一般都是按照60%的基数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而且由于工资收入不算高,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也不高。而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的职工丶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等行业的人员,不但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都在100%以上,而且由于工资收入高,缴费金额也高。缴费金额越高,个人账户储存额就更高,计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就更多。缴费基数丶缴费金额的高低不同,直接影响着养老金的高低。
其次丶退休地的社平工资高低不同。我们国家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直接影响着各地 社会 平均工资水平的不同。社平工资越高,计算的养老金自然更多。比如北上广深和广东丶浙江丶江苏丶福建等经济发达地区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普要比中西都和四五线城市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更高,他们的社平工资高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其次,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丶退休年龄不同,也会造成退休后的养老金差距。
理应有。二十六年工龄和四十二年工龄会一样?我说的是对 社会 的贡献。缴二十五社保和缴十五年社保费会一样?
退休人员只有退休金,没有工资,这是极简单的常识。退休金跟在岗时工资对应,在岗人员工资高低差距很大,有的人三千,有的人三万,退休金当然也就有区别。
等级肯定是有,所谓双规制、职称、工龄、缴费年限等都影响退休工资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