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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企业退休人员安葬

发布时间:2024-04-24 13:07:32

①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安葬后有安葬费和抚恤金吗需要去哪里拿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安葬后有安葬费和抚恤金的,首先是需要在社保局进行申请,其次是需要携带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死亡证明和对应的对应的家庭户口簿,另外是安葬费和抚恤金领取需要等到下个年度才能领取。需要从以下三方面来阐述分析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安葬后领取安葬费和抚恤金应该到哪里领取以及具体的注意事项。

一、需要在社保局进行申请

首先是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后的安葬费和抚恤金是需要到对应的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进行相应业务的办理,领取相应的办理票据等待排队后续在指定的窗口进行办理针对性的业务,毕竟社会保障局的养老保险服务大厅是负责一些养老金的发放一些离退休去世人员的经济补偿业务的事宜。

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注意事项:

应该提供齐全的材料证明业务办理者与企业退休去世者的身份关系。

② 黑龙江省2015年企业退休死亡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是多少

企业的抚恤金是20个月,丧葬费是2个月。

③ 2015年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死后的丧葬费多少

大体来说,企业退休人员死后可以享受2O个月的抚恤金和3个月的丧葬费。至于具体到各省市和各系统还会有一些差别。这个最好咨询一下你所在单位的人劳部门便会一清二楚!

④ 广西2015年退休工人丧葬费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厅
《广西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有关规定》
桂政劳险字〔1995〕23号
一、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由企业发给主办丧事的单位或死者亲属本市、县上一年度企业职工4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丧葬补助费,职工在火葬区域内死亡的应实行火葬,对坚持使用棺木土葬的,不发给丧葬补助费。
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从死亡的下一月起,按月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供养城镇户口1人者,每月按本市、县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发给,每增加1人者增发10%;孤身1人者,每月按本市、县上一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30%发给,户口在农村的按城镇户口供养人标准的80%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人数超过3人的按3人计发,每月领取救济费的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总收入。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发至失去供养条件时止。
四、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除按上述一、二条规定给予定期救济费外,另发给死者直系亲属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其标准:按死亡职工当月工资收入发给8个月的生活困难补助费。领取困难补助费亲属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和其他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第一顺序领取。没有第一顺序领取人的由第二顺序领取。困难补助费同一顺序人员均等享受。如死者生前遗嘱的按遗嘱办理。
五、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关于完善我区因病非因工死亡企业职工和离退休(退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计发办法的通知》
桂劳社发〔2009〕90号
各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区直各单位:
为规范我区因病非因工死亡企业职工和离退休(退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计发办法,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发放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被供养人员范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退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是指其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被供养人员条件具备被供养条件的人员,是指依靠死亡人员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在供养者死亡当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配偶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四)父母均已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五)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六)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由市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
三、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计发标准
(一)离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计发标准
企业离休人员以及符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贯彻桂劳社字〔2001〕87号文件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的通知》(桂劳社养险字〔2001〕35号)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同等待遇的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供养人死亡当月被供养人本人户口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0%发给救济费。
(二)企业职工和退休(退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计发标准
企业职工和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供养人死亡当月被供养人本人户口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发给救济费。
(三)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计发标准随被供养人户口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而同步自行调整。
四、供养直系亲属在享受救济费期间,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暂停发放救济费,期满后仍符合供养条件的恢复发放救济费,停发期间的救济费不予补发。
五、享受救济费的供养直系亲属,到境外或出国定居的,停发救济费。
六、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退职)人员,按本通知规定计发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和离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职参保人员,按本通知规定计发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负责。
七、本通知下发前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时,其供养直系亲属符合原有规定而没有给予定期救济费的,现其直系亲属还符合供养条件的,可申请予以补办供养手续,救济费从核准之月起发放,之前不予以补发。
八、现仍在享受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人员,其救济费发放标准一律改按本通知规定重新核发。原领取救济费的标准高于本通知规定标准的,按原标准发给。丧失供养条件的人员,从丧失供养条件之下月起终止救济费的发放。
九、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由其离退休(退职)时所在单位(已关闭破产企业由新建企业或企业留守工作处或社区)填写《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离退休(退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申报表》,并提供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申报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离退休(退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须提供的材料包括:死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登记卡、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被供养人员本人居民户籍簿,与死者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退职)人员,其供养直系亲属的资格认定和救济费的核定、发放由死亡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定期对被供养人员的生存状况、领取救济费资格进行核查。
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和离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职参保人员,其供养直系亲属的资格认定和救济费的核定、发放由死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
十一、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和离退休(退职)人员,其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计发标准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十二、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除本通知第八条规定外,过去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改按本通知执行,原有的规定自行失效。如今后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从其新规定执行。

⑤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安葬后有安葬费和抚恤金吗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安葬后有安葬费和抚恤金吗?按照社保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需要更正的是,退休人员死亡以后领取的丧葬补助金金和抚恤金,不是安葬费。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依法享受死亡待遇是社保法的规定。

只要是依法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管你是企业的在岗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或是这些单位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在死亡以后,都可以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其家属可以到参保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办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领取手续。

第二,因工死亡的待遇。

因工死亡是指因为工作的原因或是在工作岗位死亡。因工死亡需要通过工伤认定才能做出赔偿标准。如果认定为因工死亡的,就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赔偿的内容包括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三个方面的内容。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第三,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一般都是属于非因工死亡,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与因工死亡的待遇相比差距是非常巨大的,死亡待遇只包括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两个部分。丧葬补助金只要是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再划分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都是按照各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以后死亡的待遇标准执行,死亡待遇的支持渠道全部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不再有原单位负责支付。

第四,非因工死亡待遇标准规定不统一。

由于现在全国都实行了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所以退休人员的死亡待遇,都是由省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制定,由于各地经济 社会 发展不平衡,死亡待遇的差别也是非常巨大的。丧葬补助金大多数地方是按照退休人员死亡前一年全省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来补助的,一般为两个月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最高的有六个月的平均养老金,也有的地方是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补助的;抚恤金最高的地方是按照全省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来计算,最高不超过全省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水平。

第五,办理渠道。

在办理渠道方面,目前既可以在线下申请,也可以在线上申请,申请的地点是在领取养老金或是参保地的县级社保部门办理。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等材料。没有火化证明的无法领取丧葬补助金,但是可以领取抚恤金。

综上所述,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火化安葬以后,要第一时间打电话告知当地的社保部门,并携带相关的资料,到退休地所在的社保部门办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申领手续。

退休人员去世后,不宜分机关、事业、企业,应该根据各自所在地区丧葬费用的普通标准,一律发给人人相同的丧葬费及怃恤金。这样,养老金低的赞成高的反对。

所以,我在此奉劝世人:以后请少在网上谈论上涨养老金时,应该向企退人员(或者养老金低的)倾斜,因为这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






去世后的抚恤金一个是四十个月+上年度的平均工资的两倍,一个是十二个月的。两种不同的单位性质就带来了两种不同的待遇。(当然,对于为党和国家牺牲和作出贡献的烈士,以及高级干部和劳模有此待遇),如果是一般的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员,一律给予此待遇,暂且不说企业职工,那么有贡献的特别是企业的老工人有何感想呢?

为祖国做出过特殊贡献者,去世后应给予优厚的代誉,活着养老时应给予特殊养老,我相信每个中国有良知的人都会替扬的,但是对事业单位所有人都是这种代誉我是反对的,难道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广大的劳动者对国家没做过一点贡献吗?难道他们都是后娘养的吗?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有安葬费和抚恤金吗?我们来看看国家是如何规定的。

2005年,国家社保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有这样的规定 :

1,因公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 : 因病4000元,因公5000元。

4,遗属困难补助 : 非农户一个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元;二人以上的150元。

作为企业的退休人员,不同地区情况不同,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会有一些差异,一般丧葬费是生前养老金3--6个月,而抚恤金是10--20个月的 社会 平均工资或者是本人养老金。

比如,河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是3个月的养老金,2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一次性抚恤金。

山东省,1000元丧葬费和10个月的 社会 平均工资的抚恤金。

北京市,丧葬费是5000元,抚恤金是2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

如果退休人员去世较早,剩余的养老金个人账户退还给家属。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需要死者家属带着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保部门或者是民政部门抚恤金窗口进行办理。

家属要拿着死亡证明、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火化证办理即可。

按国家有关规定都有安葬费和抚恤金,只是发放标准不同罢了!比如新疆,企业、事业单位的逝者抚恤标准是二十个月退休金,而行政机关的则是四十个月。

有啊!

根据《 社会 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公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这样来看,退休人员在去世火化之后,是应该有丧葬费和抚恤金的。

1、安葬费待遇

一般来说,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以后,是可以申请丧葬费补贴的。现在全国各个省市在丧葬费补贴方面标准不是太一样,有的省份高一些,而有的省份可能低一些。

比如有的省份是规定2个月的平均工资,也有的省份高一些是三个月的平均工资,而有的省份是定额,比如有的省份规定是4000元,还有的省份可能会低一些。

因此,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以后,是可以申请丧葬费补贴的,可以拿着相关证明等文件到自己单位退休管理部门申请就可以了,具体数额也是根据各省定好的标准来发放的。

2、抚恤金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以后,也是有抚恤金待遇的。一般来说,企业退休人员抚恤金也是各个省份自己指定的具体标准,有高一些的,也有低一些的。

有些省份比较高的,抚恤金标准大概是二十个月的平均工资,有些省份低一些,可能只有十几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个也是根据各个省份的具体规定来申请的。

如果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以后,家属可以拿着相关的火化证明文件到单位退管办或者是社保部门申请抚恤金,而这些部门也会按照相关规定来具体办理的。

3、结论

综上所述,退休职工去世火化以后,是可以申请丧葬费补贴和抚恤金的,具体金额各个省份规定的都不太一样,而且也需要带齐相关的证明文件等到社保部门才能够成功申领。

根据地方政府规定了,上海2014年殡葬费是15800南京是15600根据各省市规宁,而不是全面统一价了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费、抚恤金及各种补贴基本上都有,但和行政事业单位去世公务人员相比,将会少一半。这就是行政单位和企业的区别,也就是人们愿当公务员不愿当企业工人的原因。

都有的。

丧葬费和抚恤金,作为办理死者后事的费用,以及对死者亲属的慰问和抚恤补助,表达的是政府和 社会 对死者的一种敬仰之情、对生者的一份关爱之意。

虽然这一块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但根据《 社会 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各地都有。

以西部云南某地为例: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去世火化安葬后,其亲属(合法继承人或指定继承人)可以在社保局领取到以下几笔钱:

1、死者养老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可以继承;

2、5000元的丧葬费;

3、死者最后一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标准10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

4、死者爱人没有稳定生活来源的,办理相关手续后,每个月可以在社保局领取到一份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生活补助费。

办理程序为:

当退休人员因病去世后,其直系亲属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带上死者的死亡通知书、火化证、身份证、退休证丶社保卡、领取安葬费和抚恤金的申请书,以及亲属的身份证明材料,到退休地社保局报告。社保局接到相关材料和申请后,首先会办理一个养老金停发,然后按照相关程序审核、清算、拨款。

⑥ 2015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死亡的伤葬费又抚恤金标准四川的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实施办法》
川劳社发〔2006〕17号
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死亡待遇
企业离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一)丧葬补助费标准:
企业离休人员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死亡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
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其死亡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企业离休人员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
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三)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支付标准,今后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改按国家统计规定执行。
(四)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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