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机关工勤人员退休新规定
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干部55周岁、工勤人员50周岁女高级工属于女工勤人员应50周岁退休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具体退休规定:
1、机关工勤人员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2、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女职工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地厅级及以上级别女干部退休时间以任免机关批准时间为准。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聘任在管理岗位的相当于正、副县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如本人申请,经组织同意,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其他女干部年满55周岁退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B. 机关工勤人员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公职人员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是:
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中国法定退休年龄,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国家退休年龄政策,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人员退休的年龄规定是:男性职工满60周岁,女性职工满50周岁。就现行政策来讲,无论是男性或是女性,都没有55岁退休的,男性满55岁离正式退休还差5年,女性满55岁已经超过了正式退休年龄5岁。当然,已经明确的延迟退休政策,机关事业单位的女性工勤职工退休年龄将延长5年,即满55周岁退休。
也有男同志满55岁办理了退休手续,有的女同志满45岁也办理了退休手续,有的男同志甚至50岁即办理退休手续。当然,这种情况既有可能是特殊情况。比如,按照国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①从事井下(煤矿)、高空(高架桥)、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核辐射等工作),累计工龄满十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②只要个人工龄连续满十年以上,经县级以上三甲医院证明,并经指定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职工满50周岁,女性职工满45周岁,都可以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