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马上要退休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退休档案不能自己保管,有专门的档案库。
《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四条 为确保退休人员档案的安全,必须选择或建立符合标准的专门档案库。
第五条 原则上在县区一级建立保管退休人员档案的档案库,实行统一集中管理;确有需要且条件具备的,在经县区级退管机构检查批准后,可在街道(乡镇)一级设立档案库进行集中管理,并向地级以上市退管机构报告备案。
第六条 档案库应该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库房应与阅档室和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分隔。
第七条 档案库面积按照每千卷档案不少于1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统一使用档案柜或密集架放置档案。
《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退休人员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履历,应报市退管工作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等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和制度,做好档案保管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二)防止档案的损失,了解档案的损坏原因和规律,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损坏档案的不利因素和影响,把档案的自然损坏率降到最低。
(三)不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无损。
(四)做好档案统计,及时、准确地对收进、移出、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每半年和年终进行档案的全面检查统计。
(五)延长档案寿命,改善档案的存放条件,提高档案的修复技术水平。
(六)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做好档案移交工作。交接时列出移交清册,逐卷核对,发现问题后须分清责任,逐级上报。
『贰』 退休年龄到了可以查看档案吗
退休年龄到了,如果对出生年月和参加工桐圆作时间有疑问,袜轮好可找告铅管理档案人员核对,但个人不能将档案带出,可以将有关材料复印作参考。
『叁』 退休人员查档案在哪里,怎么查
法律分析:如果是企业职工的,应当去原单位的档案保管室查阅,查阅档案时需要带有介绍信,要提交报告,说明理由,获得批准后,可以查阅。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受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肆』 退休后的档案自己可以保管吗
退休后的档案自己可以保管吗?个人人事档案,不管是在退休前还是在退休后都是不能自己保管的,人事档案一般都是属于机要文件,应按照机要件进行管理。
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很多灵活就业人员在办完退休以后,社保部门都会把档案交回给个人,个人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其实人社部门在办理退休前需要你提供个人档案,主要是为了核查你的退休年龄或是视同缴费等基本信息,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更准确地核对你的工作工龄,更能准确地计算你的基本养老金,既然退休前你提交的个人档案是由你提供的,那么办完退休后个人档案自然要退还给你,至于你怎么处理,我的建议是,你在办理退休时档案是从什么机构提出来的,办完退休以后就会将个人档案交回原来提取档案的机构。
对于退休人员档案的管理,各地的操作办法是不统一的。例如我所在的公司,由于各个子公司分属于重庆不同的区县,所以在办理退休后档案的归属也是不一样的。比如我是在重庆永川区办理退休的,退休后个人人事档案永川人社部就不会将档案退还个人,而是集中由永川区人社部门所属的档案中心进行管理;而同样属于我们公司在重庆江北区办理退休的同事,办完退休后人社部门会将档案返还给个人,由个人自己找渠道进行管理。
那么人社部门在办理退休后,把个人档案返还给自己,那么个人档案究竟该怎么办呢?根据我个人的经验,大概有这么几种方式来处理:一是从哪里到哪里去。也就是办理退休时个人档案是从哪里提取或是借出来的,退休手续办完后可以将个人档案还回到原来保管的机构;二是按照现在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的办法,直接将个人档案放到社区或是街道进行管理,目前部分社区可能还没有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但是街道是有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的;三是个人保管。虽然个人保管不符合档案管理的规定,但是如果原来的机构不接受个人档案,社区街道也不接受个人档案,那么个人还是要认真保管好自己的个人档案,千万不要随便乱丢乱放,万一有一天需要个人档案的时候也能找到,也能拿得出来,当然这也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待有一天街道需要提取个人档案时,也能及时进行移交。
综上所述,退休后个人档案的管理,目前还存在很多不一致的地方,当然单位办理退休的人员,一般都会整体移交给街道或是社区管理,个人退休后的档案,原则上也应该移交到社区进行管理,找不到管理机构的个人还是要认真进行管理,有机会移交时再移交相关机构进行管理。
亲爱的朋友,关于退休后档案自己可不可以保管,我来说几句。我是您的朋友@养老与社保那些事儿。
退休对很多人来说应该是高兴的。因为辛苦了半辈子,也交了半辈子的社保,终于可以有回报了,这个可以带来心理慰藉,也会减少点压力。但有的人不愿意早退休,可能是身体好吧,更愿意多干几年。前一阵子有位朋友问我,单位要让大家统一50岁退休怎么办,也有一个朋友问到,自己原本是干部身份,但是现在马上要50岁了,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工人身份,自己不愿意50岁退休怎么办呢。每个人的生活状况都不一样,所以对退休的态度也都不一样,无论怎么样能够正常退休是大部分人的心愿,所以从这个角度出发还是先恭喜你吧。至于您说到退休后的档案怎么管理,我想谈一点看法。
档案管理在我国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是非常严肃的一件事情,单位有专人保管,在 社会 上也有专门的档案管理局,也有专门的人才市场或劳动部门负责代为管理档案。即使在今天,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也还是把档案管理作为很重要的一件事情在抓。甚至在一些大学里还有专门的档案管理专业,所以档案管理一直是一件很专业的事情。
包括退休这件事情,分了有档案和没档案两种情况,所以档案里面记录的个人的招工史或者招调工文件,或者是提干记录,入职、转干材料,年龄登记等等,都与自己的退休审核有关。
但是当一个人退休之后,这个档案到底还有什么重要性,这个确实是需要让人明确的事情。
现在退休以后,很多地方规定,退休的人需要把档案放到街道或者社区专门的退休人员管理部门。还有的说档案从哪里拿的,还要还回哪里去,这些都说明了对档案的重视。但是也有一些地区,对于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的档案归属,确实是有点不那么明确了。比如我小姨的档案就是在今年退休审核完之后,她去社保局取回自己的审批资料包括个人档案时,工作人员也是跟她说让她自己拿着。她还专门问到这个档案以后还有什么用呢?工作人员也没有说清楚到底还有什么用,但是终归还是有用的,就交代她保管好,不要随便打开,不要去撕开封条。既没有明确她是要交到所在街道,还是交回原来的保管单位。
这个意思就是说个人是可以保管的。如果退休后还要参与什么组织,那也都是返聘或者参加什么民间协会呀,一般也都不会要求审核档案。但是只要允许个人保管,那也没什么不行,就是保管好就好了。自从广东省对档案管理放开之后,似乎对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没有什么明确的档案管理规定,这样在办退休时虽然方便了,但是档案管理单位的人员也有反馈说,个别人员在自己手里保管档案后,也有把档案弄丢或损毁的情况。我小姨说很多灵活就业人员去办退休时档案都是个人在家里保存的,时候到了就拿起来去社保局办退,听起来是挺方便的,不用再专门去档案管理单位提取档案,但同时也感觉到少了那么一点什么。
但其他的省或许就没有这么松散。所以按照退休时工作人员的嘱咐办,应该也没什么错。退休后反正一般情况下也没有再用到档案的情况。可是若有一个统一管理档案的地方存管,心理上还是会觉得正式点。
综上所述,我个人的建议就是,如果当地没有对退休人员的档案作出特别的管理要求,自己保存也是没有问题的,只要保存好就好了,如不要受潮,不要随意放置,一旦有需要档案的时候,还能完好无损的拿出来。但若所在街道和社区有专门的要求存管退休人员的档案,就最好去保管起来。这样对自己也是一个负责的表现。
我从事档案管理二十余年了,我个人认为,已经办理退休了,并且工龄得到充分认定了,如果人社局将档案给你本人,那么自己保管是没有问题的,原因后面讲。其实这个问题很让人头大,我们国家有详细的档案法和档案管理规定,档案属于机密材料,个人不能接触。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单位容许个人密封自带,就造成了你刚才说的困扰。
我为什么赞成自己保管档案(这个只针对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并且工龄认定没有异议的人员)
第一,从档案的意义上来说: 档案的作用就是进企事业单位,升职,计算工龄,确定职务级别,评定职称,考公务员等,对于退休人员来说,这个已经失去意义了。
第二,从使用档案的可能性上来说: 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老职工,日后几乎没有需要用到档案的可能性,所以自己稳妥保管就行,就当是自己的一些回忆和工作的认可。
第三,找单位接收档案的繁琐流程来说: 不论是退回原单位,还是找人才市场托管,亦或放街道档案管理部门,手续非常多,而且人家根本就不愿意接收。到退休年龄了,年纪大了,跑起来也费劲,而且办事人员还没有好脸色,个人认为退休档案再去托管已经没有任何现实意义,大可不必这么麻烦。
楼主你好,退休以后的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这个问题一般是这样的,如果自己是有工作单位的个人,那么实际上全程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包括调阅个人档案,包括提取个人档案,全部都是由工作单位的社保专员给予负责,所以最终办理退休的过程中,包括在办理退休完成以后,那么也不会将个人档案发放到自己手里,依然是由工作单位来进行存管。
当然这里面的存款是需要加上引号的,为什么呢?因为当一名员工正常办理完成退休之后,那么这名员工就和企业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说企业单位自行处理了这名员工的个人档案,一般情况下将不会予以保留,那么以这种废旧文件予以处理,很多时候退休之后对于个人来说个人档案也没有太大的作用,所以说有的人可能一辈子都看不到自己的个人档案。
其实个人档案最重要的一环,就在于办理退休,只要是你的退休能够正常办理完成,那么实际上个人档案对于个人来说已经毫无必要性和实际意义。如果说你要求你的工作单位想要自己保存档案,那么有可能也是会实现的,但是对于一些灵活就业的个人,基本上你的档案就可以自己去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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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个人的档案,其实自己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去拿到、去保管,也没有机会打开去看和翻阅。那么到退休之后,是否由自己保管或者还有原单位保管,其实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工作期间也没让自己保管呀,退休之后也就无所谓了。
对于那些在体制中工作的人员来说,自己的个人档案肯定是不允许在退休后交给本人保管的,仍然由原单位进行保管,有可能被封存起来。但是对于那些在体制外的人员来说。本身自己的个人档案都可能不知道在何地,那么退休之后档案是否交由本人保管,意义也不大。
每人在退休之后,进入到养老阶段,档案对于人生的重要性也已经不存在了。即使老年之后还需要去做任何的事情,其实也没有单位或者组织,再要求调动档案或者查阅档案了。在一定意义上来讲,档案此时已经对一个老人没有任何用处了。
我国的档案体系同我国的户口户籍制度,其实存在的本质意义都是一样的。那都是当年特定 历史 阶段的特定产物,在未来这个功能会越来越弱化,甚至有可能消失。所以每个人的档案对于个人的重要性而言,也越来越轻微了。大家其实不用再去关注这个事情了。
当然有些一些人会表示好奇,总希望看看自己的档案内记录了哪些内容?但如果真的去看的话,也会发现索然无味。因为大多数在里面记载的都是你人生各个 历史 阶段填写的一些申请表和一些所谓审批意见表。没有太多有趣的内容,也没有太多有意义的内容,只是记载了你人生中某些阶段的变化而已。
所以在一个人退休之后,档案由谁来保管,或者是否一定要自己拿回家,都没有太多的价值。也可以不用再去关心了。
关于退休档案应该是好多人关心的问题,好多人觉得退休了,档案没有用处了,自己拿着也可,其实不然。
1.个人不可以保管自己的档案,无论退休还是转移都是不符合规定的。
2.退休人员的档案将来办理公证,遗嘱,房屋继承等材料时,最重要的凭证。
3.退休工资审核错误或者年限不对的情况下最有力的证明材料。
那退休档案应该放在哪里?
按照现在档案管理模式,人事部门退休人员放在当地的人社局或组织部门。
企业职工档案应该放在档案或社保经办机构或社区街道服务中心。
而您属于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档案应该人力资源档案托管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存放。
退休档案居住地社区化服务,档案电子化是将来的趋势。
楼主你好,退休以后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一般情况下通过企业在职员工退休的个人,那么档案都是由企业单位来给予处理的当然并不是由企业单位保管,而是由企业单位可能是自行销毁了或者是自行处理了。对于没有企业单位的职工,那么比如说自己是灵活就业的个人,这种情况下有些地区社保部门会给予自行销毁,社保部门不给予自行销毁的,那么是确实会退回个人的。
当然这种情况是比较少见的,所以说很多地区的个人那么在自己工作的一生当中,都不会看到自己的个人档案,而且个人档案也是不允许自己保管在自己手里的,如果你将个人档案保管在自己手里,那么在办理退休之前会有很大的影响,就会有修改档案的嫌疑,那么这种情况下会造成无效的档案,所以说会影响自己将来办理退休的过程,所以说我们不能够轻易的把档案交在自己手里保管。
退休以后,如果你所在的地区没有退还给你本人,那么也不必要去纠结这个事情,因为一旦被你玩成退休之后,实际上个人档案对于自身来说也是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所以说交给有关部门自行处理就可以了,对于自身来说也不会造成个人档案泄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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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我也是改制后的“下岗工人”,买断下岗后,原系统局将个人档案移交到“人社局档案室”保存,平时个人不涉及到本人档案,如需调档查找底册,必须先向“人社局”分管档案室领导申请,有分管领导批准调档查阅,只允许在档案室查阅,不可带走,但是可以复印,原件放入档案袋中封存,调阅档案需付“调档费”,一次20元。
个人档案记载着个人经历和 历史 ,有学业底册,参加(入伍)工作批文(函),人事变动升迁批文,奖惩记录载体文书,个人劳资调整底册……等一些个人 历史 重要原件资料。国家《档案法》规定,个人人事档案属于“永久保存”重要文件;不可能让个人带回家私自保管,如发生这类情况,责任单位已违反《档案法》规定,应及时纠正,将已退休人员档案,及时收回,登记造册归档存放,便于以后查阅。
企业改制中,有些单位领导完全不负责任,再加上那时单位人员编制复杂,有正式职工,合同制工人,借调人员,还有“挂靠”人员等……改制后有些借调人员,原单位不存在了,故造成“个人档案”无人接收,直接交到本人手中带回家,自行保存。一二十年过去了,现在这些“下岗工人”已到办理退休时候,少数人却找不到本人档案,或本人档案有人为涂改等现象,造成申请退休时,人社局不予及时批准,需要本人再次岀具证明等材料,耽搁了本人退休时间段,造成一些损失(主要参加工作日期批复原件,岀生日期与身份证不符等)
虽然你已办理退休手续,按理说“个人档案”对本人没有多大利害关系了,但是国家有《档案法》,应依法行政,不可违反法律条文,应该继续留存在“档案局”保管。假如真的有那么一天,你老有所成,后成名人,需要承载 历史 过程,可你的档案却“消失了”………就是后期能“弄虚作假”复制一份,可“原件”是永远复制不岀来的。
自我进单位至今退休计42年工龄,无论是工人或干部岗位经历中,个人档案按人事组织管理原则,是绝对不可自身保管的,这是作为重要机密机要文件而对待,而是由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的专业机要人员加以保护监管。
因为这是涉及到每人到达一定必要年龄时,如学习阶段的学历和学绩记录,工作经历的年段,曾经奖励奖惩或犯罪犯法处罚处分等记录,入团入党和技术培训等级记录,包括工薪晋级,干部提升晋级情况等等的记载,适用于外来组织外调的调阅。
尤其是当前对个人社保原始资料来龙去脉的查阅,相对即将退休前人员的在职经历,涉及到其养老金的正常分配,相当重要。总言之,人活着,哪怕是退休后个人档案也不允许本人保管,以便必要时各级组织随时调阅查核,应有资质的专业部门保管,这是原则性问题。
可以的,以后退休除了公务员,基本不看档案,因为都缴纳社保,退休工龄就是缴纳社保的年龄,是最直接的依据,无须看档案,看也只是确认下真实年龄到没到实际退休年龄,在以后的以后档案基本可以作废了,根本就没用。
『伍』 退休了,我可以自己到社保档案处,查一下档案吗
带好你的退休证、本人身份证可以去查一下档案、档案在劳动局退休人员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