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患有癌症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吗
需要经过医院诊断,并且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审核通过,到社保局审批,是可以提前退休的,
2. 癌症可以提前退休吗
不是所有癌症病人都可以其它退休,当前,我国职工病退休的条件是:
1、男年满50岁,女年满45岁。
2、缴纳养老保险费年满15年。
3、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的,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癌症职工,达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退出劳动岗位,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2)职工在职期间患癌是否可以提前退休扩展阅读:
退休办理流程
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如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提交相应材料。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附上被保险人本人档案。
(4)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供以前有关病历外,还需按有关规定附上县级以上医院近期三个月内有关病种病情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
参考资料:网络-提前退休
3. 癌症病人可以提前退休吗
不是所有癌症病人都可以提前退休,当前,我国职工病退休的条件是:
1、男年满50岁,女年满45岁;
2、缴纳养老保险费年满15年;
3、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的规定,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无效或术后复发的,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癌症职工,达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退出劳动岗位,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国家对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条件做了以下几点明确规定,企业职工至少需要符合其中的一项,才能申请提前退休,领取养老金: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满一定年限(依工种不同,分别为10年、9年、8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工人可以提前退休。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连续工作满10年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工人可以提前完退休。
3、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工业企业破产时,职工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能提前退休。
4、在1998——2000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纺纱、织布两个工种的挡车工,在本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0年、工龄满2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且技能单一,再就业确有困难的,可以提前退休,但提前退休的数量必须控制在限额指标之内。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 个人交社保的女性得重病癌症可以提前退休吗
下岗人员的话女性大于40男性大于45岁可以
不知道你行不行
给你个资料吧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下四种情况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1.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井下、高空、高温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满一定年限(即:依工种不同,分别为10年、9年、8年)的可以提前5年退休,即: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因病或非因公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连续工龄满10年,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职工;
3.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企业破产时职工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相差不足5年的,可以提前退休;
4.在1998-2000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纺织工种挡车工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0年,工龄满2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再就业确有困难的职工,可以提前退休。但提前退休的数量必须控制在限额指标之内
最好到当地的社保局去问问
或最近的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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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职职工得了癌症能不能提前退休
癌症不是办理提前退休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癌症患者不一定能办理提前退休,能不能办理提前退休,以鉴定为准,凡是经过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50,女45周岁,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满15年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可以办理提前病退。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
作出补充规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
(5)职工在职期间患癌是否可以提前退休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 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第六条
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 退职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第七条
工人退休、退职的时侯,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都按照现行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退休、退职工人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第九条
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
第十条
工人退休、 退职后, 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
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规定留城的知识青年,可以是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也可以是城镇应届中学毕业生。
我国农业生产水平还比较低,粮食还没有过关,对增加城镇和其他吃商品粮的人口,必须严加控制。因此,家居农村的退休、退职工人,应尽量回到农村安置。
本人户口迁回农村的,也可以招收他们在农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退休、退职工人回农村后,其口粮由所在生产队供应。
招收退休、退职工人的子女,应当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安排。招收子女的具体办法,由省、市、自治区根据上述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