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辽宁退休工资调整方案
关于退休养老金,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将迎来第十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幅在10%左右。此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从1月1日起开始兑现。省人社厅表示,本次调整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在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辽宁退休养老金上调今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迎来了第十次基本养老金上调。与以往一样,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普遍调整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体现了社会公平和待遇平衡原则,使不同时期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保持合理差距。同时,对高龄改宏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核仿册(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和标准(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二)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8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5、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6、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1、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2、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1350元。(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大旅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五七家属工”养老金的调整(一)“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65元。(二)“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举例:李女士是沈阳市一家企业的退休职工,1980年参加工作,2010年退休,工龄一共30年。沈阳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她每月的养老金是1770元。按照此次调整养老金的办法计算,李女士此次每月增加的养老金额度是:2×30+1×(30-15)+95=170元。那么调整后,李女士的月养老金将达到:1770+170=1940元。省人社厅明确提出,各地要坚决制止通过趸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方式办理退休。“趸缴”是保险用语,就是一次性付清所有保费。从1月1日起,严格禁止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通过一次性趸缴或追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办理退休的行为,对于各地上述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予以纠正,并追究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向省政府及当地市政府予以通报。但这并不等于不可以补缴。对于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可延长缴费至15年办理退休,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严格执行男满60、女满55退休《通知》再次强调,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退休年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一样,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另外,在加强特殊工种退休管理方面,省人社厅要求底前,各市继续严格按照《关于核定企业执行行业特殊工种范围及规范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辽劳社发[2004]51号)有关规定,对企业所设置的特殊工种岗位在岗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经历,经过企业申报,内部公示、本人确认、养老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在本人档案形成可靠且充分的记载。今后各地区各企业均不得自行扩大特殊工种名录,随意放宽特殊工种适用范围,凡是超出特殊工种名录的、未经过公示的、未建立特殊工种档案的,均不得审批退休。企业要预审未来3年退休档案《通知》规定,严格依据企业职工档案记载确定退休时间。今后企业(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对未来3年内拟退休职工档案进行预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本通知下发后,由于企业未按照规定确定职工出生时间而延迟申报退休的,按照社会保险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基本原则,其退休时间仍以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时间确定,从办理退休审批次月起兑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延迟期间退休待遇由责任方负责;延迟期间企业缴费部分不予返还,个人多缴部分不计入个人账户,其本金和利息返还本人。将建办理退休责任追究制度企业或参保人员以欺诈、隐瞒,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通过退休审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退还骗取的养老金,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骗取养老保险待遇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乃至涉及违法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4号)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按照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就是辽宁退休养老金上调的内容,通过上文知道辽宁退休养老金上调同比之前增幅在10%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贰』 2022~2023辽宁退休养老金多少钱 辽宁养老金计算公式及计算方法
辽宁省202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
(一)定额调整。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4元。
(二)挂钩调整。
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20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6%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一是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二是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三是企业退扒宴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方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统筹内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辽宁省202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
一、四大特点、四大变化、三个不变
1、四大特点
特点一:缴费年限含金量高,缴费年限长,养老金水平偏低的人员有惊喜。
对比已经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其他地区,辽宁独树一帜,在挂钩调整部分,和去年水平持平,对比而言,缴费年限的含金量较高。缴费年限15年以内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每年再多增加1元。
誉迅今年上海挂钩调整取消了与缴费年限挂钩,只和养老金水平挂钩。单挂钩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缴费年限的附加值。
陕西,宁夏,河北,辽宁虽然都没学习上海的做法,依然采取即与缴费年限按挂钩,也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双挂钩方法进行调整,但只有辽宁地区缴费年限的含金量同比没有降低。
其中,陕西与缴费年限挂钩: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增加25元,同比减少5元;超过15年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同比减少了1元。明显降低了缴费年限的含金量。
宁夏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以内的部分,增加30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年增加1元,同比减少2元。降低了缴费年限的含金量。
河北与缴费年限挂钩:每年1年,养老金增加1.32元。调整的标准同比减少了1元,也降低了缴费年限的含金量。
:辽宁今年与缴费年限春虚银挂钩能保持去年的标准,依然坚持长缴多得,很难得。也给缴费年限长,养老金水平偏低的人员带来了惊喜。
特点二:向高龄人群倾斜力度大。年满80岁及以上人员,每人额外增加90元。在全国属于第一梯队,历年来调整水平仅次于西藏。辽宁的高龄老人很幸福。
:向高龄人员倾斜的力度大,情有可原。毕竟谁都有更老的时候,总会轮到你,不是嘛?但话又说回来了,倾斜的力度似乎过大了些,过多地牺牲了其他年轻些的退休人员的利益。对寿命短的人而言,亏大了。建议今后适度调整一下。
特点三: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样的标准调整养老金,给退职人员带来惊喜。
:以往辽宁地区的退职人员在养老金调整标准方面,总是低人一等,今年起和企事业机关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待遇平起平坐了,终于扬眉吐气,所以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给退职人员带来了很大惊喜,和以往相比,可以多涨钱。
『叁』 2023年辽宁省企业退休养老金上涨调整方案
企业退休养老金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企业职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年纪亦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在职期间交纳了社保养老保险金的职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领取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企业职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年纪亦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在职期间交纳了社保养老保险的金的职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领取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握备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在接受采访时介绍,到2013年沈阳已经连续8年上调养老金,现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水平已经达到1600元左右,惠及了超过90万名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如果按照2013年企业养老金上调10%、人均1600元来计算,沈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就会增加160元今年的沈阳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和城乡低保标准。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面,沈阳已经连续8年提高养老金标准,今年还会提高吗?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说出肯定的答案,企业退休养老金今年还会上调。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察皮誉障局副局长说:“今年沈阳的养老金还会上调,但是涨幅多少现在还无法确定,因为需要国家和省的败段相关部门审批。”虽然现在涨幅还无法确定,但过去8年沈阳市企业退休养老金的涨幅都超过了10%。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消息,2012年~2016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以年均不低于10%的速度增长。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13年沈阳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涨幅应该不会低于10%。也就是说,如果按照上涨10%,人均1600元来计算,沈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就会增加160元,最后会达到1760元。
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将迎来第九次基本养老金调整,人均每个月上调幅度达到10%。此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兑现,4月份把当月和前3个月的增加额补发到位。也就是说,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加额本月底前发放到位。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1~4月增加额本月底前补发到位;2013年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将迎来第九次基本养老金调整,人均每个月上调幅度达到10%。此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兑现,4月份把当月和前3个月的增加额补发到位。也就是说,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加额本月底前发放到位。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范围及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沈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政策问答:问:此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是从哪个月开始调整的?答: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问:上调的养老金什么时候可以发放到位?答:本月底前发放到位,4月份会把当月和前3个月的增加额补发到位。问: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是怎样的?调整具体分为几个步骤?答: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分两步实施。第一步,由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根据退休人员数据库现有信息,对符合《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10号)第二条(一)(二)(三)款,第三条条件的人员先按规定进行调整,并于2013年4月30日之前将1至4月份调整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的直发账户内,同时在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网站“信息查询”栏生成《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明细表》;第二步,在完成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辽人社发[2013]10号文件第二条(四)(五)款条件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养老金由市里统一进行核定,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与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退休费数额比对后,再按规定调整,并从2013年1月份予以补发。对个别信息有误的退休人员,新增养老金待信息核准后再予补发。问: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考虑了哪些实际情况?答: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普遍调整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体现了社会公平和待遇平衡原则,使不同时期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保持合理差距;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肆』 2022年辽宁省上调基本养老金方案及实施细则
辽宁省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
根据《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人社部发〔2022〕27号)要求,经辽宁省同意,人社部批准,现就2022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和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法规范围内的我国成立前参加的企业退休老工人),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方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
(二)挂钩调整
1.退休(职)人员符合我国、省法规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21年12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以下简称统筹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8%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下列法规增加基本养老金:
1.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2.符合《关于〈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方案〉的通告》(国人部发〔2006〕61号)法规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伍』 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细则2022
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人员范围和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企业退休老工人),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4元。
(二)挂钩调整
1. 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20年12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以下简称统筹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6%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下列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
1.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2. 符合《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统筹内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四)资金渠道
1.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2.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暂按原渠道解决。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三、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陆』 2022年辽宁退休工人涨工资细则
(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
1.与缴费年限挂钩
2022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余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按照退休人员2021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以2021年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6250元)为基准线划分两档,625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6250元(含)以下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同时,为了兼顾公平,对调整前月养老金水平在6250元以上的退休人群,如果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仍低于6300元的,还将补足到6300元。
(三)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针对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今年继续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对在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40元至7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在此基础上,继续对65岁以上退休人员中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体现对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进一步倾斜。
(四)两种特殊的调整方式
一是继续单列调整企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
二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调整后不低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平均水平。
一、最新退休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1、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累计不满上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基本工资工人按照工人资格定:10年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
3、工龄工资(含工龄):随着工龄增长,每年30元。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工人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是工人,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
4、工人退休金:按照工龄,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务员也要不分职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样。三年以内执行完成。
二、哪个行业退休金多?
1、带有垄断性质的行业企业,比如烟草、供电、邮政、铁路、电信、石油、银行,这些行业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数目非常可观,五六千元的很普通,一万元左右的养老金也不在少数。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普遍偏高,养老金的替代率往往能达到在职工资的90%以上。其中,公务员尤其是处级以上中高级管理干部,养老金水平更高。而在事业单位中,退休教师和退休医生的养老金也是比较高的,有的退休教师第一个月就能达到六七千元的养老金,这是全国平均养老金水平的两倍多。
3、It业,金融业养老金也是比较高的,因为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目前,IT业和金融业的平均工资水平最高。在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IT业147678元,金融业129837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23343元。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4元。
(二)挂钩调整
1.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20年12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以下简称统筹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6%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下列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
1.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2.符合《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统筹内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柒』 辽宁省退休养老金调整办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调整办法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的方式。
法律依据:《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辽宁省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第二条 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4元。
(二)挂钩调整
1. 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20年12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以下简称统筹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6%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下列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
1.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2. 符合《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统筹内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