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手续怎样办理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手续的办理方式如下:
1、确定职工退休年龄。普通职工是女性满50岁可退休,机关企事业单位女干部要满55岁。男性则为60周岁。所以要想正常退休,必须要达到规定的年龄;
2、准备人社局材料。以机关事业单位为例,如果职工达到规定的退休条件,则要将一些材料准备好。首先在人社局系统操作退休申请,待申请通过后,从系统里打出退休人员审批表以及报批表,一式三份。并准备好3张一寸照片;
3、盖好相关的章。如果职工有独生子女证,也要拿着这个证去人社局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费的审批表。先盖好单位的公章,再去人社局,财政局相关部门盖章;
4、准备好去社保局的材料。人社系统做好退休操作后,那么还要去社保局机关养老科办理保险手续。现在的养老金发放已经由财政局转为社保局发放了,所以要根据社保局提供的相关表格,按要求填写好,并复印好退休审批表、报批表,以及独生子女表的复印件,盖好单位的公章,交于社保局机关养老科;
5、注意把握时间。一般机关养老科的表填写会在15号后去办理。人社局在手续办完后,会给予职工一个退休证,把照片贴上去即可。但是除了机关养老科的手续办完后,待下个月15号之前,要去征缴科申报当月保险;
6、完成当月保险减员手续。月初去申报当月保险时,要填写职工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表, 一式两份,即减员表。交于社保局工作人员,进行当月的保险人员变动,完成医保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❷ 怎么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是先由退休人员填写相关退休审批表格;然后由单位将职工的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等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就享受退休人员的身份;最后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并依法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br〉
当事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可以申请退休。办理退休的具体流程如下:1、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应向单位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养老金领取卡之用)、个人照片(办理退休证用)等材料;2、社保经办人依据当事人具体情况填写退休审批表,连同当事人的人事档案于退休当月提交给社保机构,由社保机构审核其是否符合退休条件;3、社保审核通过后,依据其退休年龄、参保缴费时长、历年缴费基数、当地历年社平工资等因素计算其具体养老金;4、经办人依据社保计算结果完善退休审批表并提交社保确认、核准,完成后社保发放退休批文并制作退休证,同时委托银行办理其养老金领取卡;5、经办人将办理好的退休证、银行卡等转交退休当事人即可完成退休手续。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也是需要用人单位的配合的,办理退休时需要的材料,不仅是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还有养老保险手册,个人的缴费凭证等这些。对于已经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提前内退的这部分职工,办理退休时的具体情况可以到当地的养老保险机构详细查询。〈br〉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br〉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br〉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br〉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br〉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br〉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br〉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br〉
❸ 退休审批表在哪里领取
企业退休审批表到所在地人社部门领取,一般是企业经办人员领取后,协助员工填写并提交
具体退休一并需要提交资料,当地人社部门会有办理流程表,可以到窗口处渣念领取,并按照要求逐项提供
退休审批表可以代领
带上需退休人员的身份证,档案,社保卡,照片两张到当地缴费的社保局办理。
办理退休所需资料:
1.退休申请书(A4白纸手写,并在名字处按手印)。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如属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
3.申报人户口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包括户主页面和本人信息页)。
4.申报人在当地国有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邮政储蓄开立的个人存折(不受理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一张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用于办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
6.养老保险手册(如属一次性在我中心补缴完养老保险的可不用)。
7.养老保险需交至申报退休的当月。
8.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手册。
9.申报人填写《职工退休核准(审批)表》
10.有副高级其以上职称的退休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及批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11.军转干部需提供转业证明及转业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陵嫌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如汪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❹ 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前退休审批表
您好,领学网解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6〕139号)精神,现就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退休审批作如下规定:
一、提前退休审批
(一)从2007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提前退休全部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审批。
(二)审批对象
1、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和原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规定,在全民所有制及集体所有制企业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或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以下简称“特殊工种”),且男年满55周岁、女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0周岁、生产(工勤)岗位年满45周岁的人员。
2、原在全民所有制及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已达到规定年限,现到其他类型企业工作或从事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人员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退休条件的人员。
3、2000年12月31日前到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且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即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或长期严重亏损,在岗职工的实际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男年满55周岁、女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0周岁、生产(工勤)岗位年满45周岁的军转干部(包括在岗、下岗、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和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条件且现仍在职的复退军人(含内退、协议托管人员)。
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并经州、市级或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5、符合国有企业破产提前退休政策的国有企业职工。
6、符合国家和省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有关规定的人员。
(三)审批程序
1、对符合提前退休的参保人员,达到提前退休条件时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对次年符合提前退休条件且本人申请提前退休的参保人员,经单位张榜公告相关资料、参保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审、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审后,由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云南省参保人员提前退休公示表》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电子版,邮箱:gongshi@在《云南劳动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
3、公示后无群众举报或提出异议的,职工由用人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人员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由代管人事档案的机构填写《云南省参保人员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云南省企业参保人员退休证发放花名册》(一式五份),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中央和省属行业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4、经审查批准退休且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给退休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
5、一次性支付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发退休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云南省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通知书》。
(四)审批要求
1、用人单位或代管人事档案的机构为参保人员申报提前退休时,须带本人书面退休申请、装订成册的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缴费记载资料、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人员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还应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2、国有企业因破产申报职工提前退休时,须提供有关部门同意破产批复、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公告、职工安置方案审核意见书、一次性缴纳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费凭证等相关资料;破产前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提供缴纳记入个人账户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凭证。
3、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特殊工种只能按国家劳动保障部及1985年3月4日至1993年7月3日之间国务院各部委下发的特殊工种文件认定的名录范围执行,不得跨行业(部门)参照执行。
4、参保人员人事档案中存在从事特殊工种记载不全、被涂改等问题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档案记载内容有疑义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知有关单位补充原始资料,资料补充完备后方可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
5、参保人员在职时从事过2个以上特殊工种类别的,应以其从事过的特殊工种中规定年限最高的一个作为从事特殊工种时间的计算标准。
6、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申请办理提前退休时,须提供州、市级或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相关的病历资料,鉴定结论与病历资料不相符或鉴定结论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不得提前退休。
7、根据云劳社〔2006〕11号文件的精神,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男年满50周岁,女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45周岁、在生产(工勤)岗位年满40周岁的,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5年方可申请按本办法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提前退休。
二、正常退休发证
(一)对职工正常退休,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实行审批,由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规定核发退休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和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发证对象
1、男年满60周岁,女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在生产(工勤)岗位年满50周岁的职工。
2、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人员以及灵活方式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国家和省政策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三)发证程序
1、用人单位和代管人事档案的机构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发证时,应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记载资料、《云南省企业参保人员退休证发放花名册》(一式二份)、《云南省企业参保人员退休登记表》(一式三份)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还应提供装订成册的人事档案;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还应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2、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由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退休证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
(四)发证要求
1、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存在资料不全、被涂改等问题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档案记载内容有疑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或本人补充相关资料,资料补充完备后方可给予登记。
2、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退休登记工作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制度。
3、一次性支付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发退休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云南省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通知书》。
三、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审查
(一)视同缴费起始时间认定
1、面向社会招收的人员视同缴费起始时间认定:(1)有招工表的按招工表确定;(2)招工表已无法查找的,按转正定级表确定;(3)以上两表都没有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查找招工时的原始资料(如公安部门的户口迁移资料、参加工作当年工资发放表等)后再上报。
2、依照劳动部(56)中劳配字第342号、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厅函〔2002〕323号等文件的规定,1986年9月30日以前单位招收的临时工,应提供劳动人事等部门批准同意招收为临时工的原始依据,视同缴费年限以批准招收为临时工之日计算;未经批准的属于计划外用工,视同缴费年限应以劳动人事部门正式批准招收录用之日起计算。
3、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复转军人、下乡知青、60年代精简、退职等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按相关政策执行。
4、从业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中断过的,按“去中间,接两头”的办法去掉中断缴费时间,把前后缴费年限累计相加往后类推,以类推出的年度作为享受退休待遇(含退休后调整待遇)的计算时间。
(二)出生年月认定
按劳社发〔1999〕8号文件规定,出生年月以本人档案盖有公章的第一张记载出生年月表格为准(体格检查表除外);第一张表格只记载了出生年份或年龄,但人事档案的其它资料所记载的出生年月与第一张表格是一致的,可按明确的出生年月认定;若人事档案的其它资料出现多个出生年月的,应由用人单位或代管人事档案的机构到公安部门查找其第一张表格之前的户口登记资料;查找不到户口登记资料的,其出生年月以第一张表格出生年份的12月份认定。
(三)岗位变动认定
职工的岗位发生变动时,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变更、鉴证和备案手续,其从事新岗位的时间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之日起计算。
(四)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认定
职工人事档案中记载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经历的两个表格时间间隔超过三年以上的,须补充相关原始资料后,方可认定此时段已从事特殊工种工作。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根据国务院国发〔1981〕164号和中央组织部中组发〔1988〕9号文件精神,用人单位或人事档案代管机构应认真清理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及时为达到退休年龄(含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和延伸缴费后年龄)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员超过退休年龄后无论是否缴纳养老保险费均不再继续计算为缴费年限;超过退休年龄后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个人缴费部份可退还本人。
(二)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未能按时办理退休手续的,按《关于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细则》第五条规定执行;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人员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未及时申请退休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退休政策,因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虚假资料办理了退休手续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或个人冒领的基本养老金除如数追回外,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及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四)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在审批、登记参保人员退休或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鉴证劳动合同时,若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由所在用人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州(市)、县(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严格按政策审核职工退休资格,对不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审查职工提前退休资格或违反政策办理参保人员退休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在各类考评、养老保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方面作相应处理。
(六)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每月10日至20日审批退休,对提前退休人数较多的州、市或行业,在公示时间届满后,可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集中审批。州(市)、县(区市)对达到正常退休年龄人员的退休登记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
(七)用人单位和代管人事档案机构填写《云南省参保人员提前退休审批表》、《云南省企业参保人员退休登记表》时,参保人员的姓名应与本人身份证一致,因更改姓名导致人事档案姓名与本人身份证不一致的,本人应提供公安机关同意更改姓名证明材料。
(八)参保人员退休时间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或登记之月起计算,次月享受退休待遇。
(九)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有关信息录入数据库时,应按规定审查相关资料。对已入在职人员数据库后批准退休的,应于次月将有关数据转移到退休人员库。
(十)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制度的通知》(云劳社〔2002〕64号)同时废止。以前的退休审批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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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怎么填写
法律分析:一、姓名:按居民身份证填写。
二、曾用名:个人档案记载的姓名与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可在此栏备注,并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
三、社会保障号码:按居民身份证号码填写。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华侨等人员的社会保障号码,按有关规定填写。
四、出生年月:按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不一致的,以本人档案中的《招工(干)登记表》、《军人入伍登记表》、《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表》等最先记载的时间为准。
五、申请退休年月:按到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时间填写。经批准延期退休的,按到达批准延期退休的时间填写。
六、退休类别:按“正常、特殊工种、病残”等分类填写。
七、岗位或工种:按“干部、工人、其他”等分类填写。从事特殊工种申请提前退休的人员,按工种名称填写。
八、专业技术职称:按退休时的最高职称类别填写。
九、工人技术等级:按退休时的最高技术等级填写。
十、参加工作年月:按参保职工首次参加工作的时间填写。参加工作后有中断的,按国家规定填写。
十一、参保年月:按参保职工单位或个人首次缴费的起始时间填写。
十二、建立个人账户年月:按参保职工实际建立个人账户(含补建)的时间填写。
十三、累计缴费年限:按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填写。
十四、从事特殊工种类别:按“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动、井下、高温、有毒有害”等填写。年限:按实际从事特殊工种的累计年限填写。
十五、列为特殊工种的文号:按国家部委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具体文号填写。
十六、劳动能力鉴定时间、等级、文件号:按本人最后一次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等级及文件号填写。
十七、女干部或女职工从事生产或管理岗位连续起止时间:按女干部或女职工本人最后实际从事生产或管理岗位的起止时间填写。
十八、经批准延期退休的起止时间:按上级批准其延期退休的起止时间填写。
十九、工作简历:从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或参加工作时间填写。
二十、退休后居住地址:按退休后的家庭通讯地址填写。
二十一、邮政编码:按家庭所在地的邮政编码填写。
二十二、联系电话:按本人的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填写。
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❻ 单位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问题一:请问单位退休手续办理流程是怎么做的 一、准备资料:
1正常退休收2张(同底1寸彩色照片)并把社保卡收回。
2身份证复印件2张,盖公章。(退休证、医保手册内页各1张)留下邮政联系地址、邮编及电话
二、具体流程:
1、带整理好的档案和若干退休表格(盖好公章)到社保中心一楼“退休审批”业务岗审档案,时间:每个月的1号至月底。
2、审档合格后,在“4险收缴”旁柜台交《减少表》做清算(带着移动硬盘,拷数据),,并打印清算单(三联),需社保盖章。
3准备出《养老金审批表》《清算单》和退休人员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张,到“支付科”交《增加表》,(确保养老金从审批合格之日起发放)均一式两份。
3、根据清算单在软件中计算退休费(也就是养老金审批表),在“医疗”软件里面做在职转退休表,盖章。涉农人员按照“183-16号令以前”操作
4.在软件中算完的养老金审批表一式六份,盖公章。
5.养老金审批表一式六份交给社保“退休审批”柜台审核(也就是前面审档案的柜台),审核后盖章,特殊退休的,将“清算单”,《养老金审批表》,《公示》各留一份给“退休审批”柜台。
6.到医保办交:《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只需填写表头及签字就可以了,其他的等到柜台在填写。
7.到医疗柜台需要交的表格有:《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表》,《养老金审批表》,《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再交一份提前退休申请表或者审档记录单。交1张照片,打印一张医保手册内页(盖上钢印),同时更新社保卡。
9.次月12日以后去社保“支付科”领存折,卡的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后6位数字。
10.将《退休证》、医疗保险手册内页、社保卡、养老金存折/卡发给退休人员。
12.除增加表、减少表、表17、在职转退休表等社保表格之外,其余手续均放进职工档案。以备今后查阅。
13 关于月报
①医疗月报:减员的情况会在次月月报中体现,当月出的是上月的缴费。
②四险月报:退休人员生日当月还算在职,四险月报是当月的体现,但人员因办理退休已经减员,所以在四险月报(表7,该表可以在软件中生成)中,只在人数上减少,缴费不减少;
③养老支付月报:将增加的人数和金额填在相应位置即可(如果当月没有变化此表可以不申报)
问题二: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满法定退休年龄,须退休当月15日之前办理相关手续。
一、档案核定调取职工档案,由人社局核定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并开具局证明。
二、填写表格
领取退休审批表,填写相关信息。到本单位加盖单位公章,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缴费
到缴费申报窗口查询欠费情况,足额缴清欠费。
四、退休申报
将退休审批表、人社局开具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退休申报核定窗口。
五、养老金领取
本月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须到次月20日到养老金社会化管理处领取养老金存折(须附本人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原件),办理相关手续。
问题三:怎样给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如何办理退休手续,各地规定不一样,你得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为准,免得被误导。
退休后,还在公司工作,单位和该人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或协议,不需要再缴纳社保,但是一般给交商业保险,比如意外险,具体要看你们双方如何约定了。
问题四:怎么办理退休手续?办理退休都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申请材料
1、参保人本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在社保局打印《参保情况记录表》,一式二份,需本人确认签名,如果本人对《参保情况记录表》上的参保记录有异议的,需带上个人的人事档案到参保的社保局保险关系科(股)进行核实;
2、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A4纸张);
4、⑴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退休业务需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企业干部办理退休业务时无需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
⑵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业务需携带参保人本人人事档案资料;
⑶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需填写《东莞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一式两联)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鉴定,同时附上身份证、诊疗病历、出院小结、县级以上医院(我市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为市中医院和市人民医院,精神病的专科医院为市新涌医院)近期三个月的诊断证明和检查报告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特殊工种审核、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个月申请审核或劳动能力鉴定),由参保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退休申请有关资料;
2、经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且符合按月领取待遇条件的,发放《职工退休证》,从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
3、参保人在领取《职工退休证》的次月15日后,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退休证到指定银行打印存折,领取基本养老金。
办理时限
一般退休业务在受理之日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5个工作日;因病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温馨提示
每月25日前受理退休业务申请,26日后顺延至次月办理,从办结业务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
备注: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退休申请的条件):
1、缴费年限条件:1998年7月1日(不含本日)前参保,2013年6月30日(含本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1998年7月1日(不含本日)前参保,2013年7月1日(含本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1998年7月1日(含本日)后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
2、年龄条件: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此外,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作业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且男工人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由医院提供有关证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
问题五:企业如何给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1、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前,必须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1000-1500)
3、退休申报:
申报材料: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的退休人员档案及《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
申报地点: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
4、待遇审核
单位在退休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领取已审核的《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
单位持报审表到企保中心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待遇核定表》,及《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
发放《退休证》退休人员持《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到其常住地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报到,并领取《退休证》
问题六:私企如何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劳动者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1、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金缴纳至退休当月,由企业劳资工作人员到社会保险中心退休管理科(或养老待遇福利科)申报退休停缴,打印养老保险清单。
2、企业劳资人员呈报所需材料,进行退休审批。
需呈报材料:1、职工档案;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3、二代身份证原件;4、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5、社会保险缴费发票。
3、退休金计算方法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基本养老金每年七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4、法定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常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问题七:单位如何办理员工退休手续? 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
1、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缴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劳资工作人员到基金征缴科申报退休供缴,打印养老保险清单。
2、企业劳资人员呈报所需材料,进行退休审批。
需呈报材料
1、职工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二代身份证原件。
4、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
【社保查询】
1、退休金计算方法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基本养老金每年七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2、法定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问题八:职工如何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休手续 如果你在职无需你操心,一切退休手续都由单位办理。如个人办理退休,带着身份证、户口本、有失业证也带着,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工作人员会引导你走完一切程序。
问题九:行政机关退休手续如何办理 办理条件:
(一)正常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且缴费年限达到15年。
(二)病退或非因工伤退休: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达到15年,同时具备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书。
(三)特殊工种退休: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工人(包括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础干部),同时经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处鉴定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
退休审批和办理流程:
1、单位参保的人员先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自审,符合退休条件的,先在本单位公示(告)7日。单位内部无异议,由单位行政部门和工会或职代会同时鉴章。
2、正确填写《成都市企业职工领取养老金申请表》。
3、职工年满退休年龄当月,带齐所有资料到退管科办理退休审批。
资料为:职工个人退休的书面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公示、《成都市企业职工领取养老金申请表》一式二份、提高退休待遇的有关原始证明等、在职职工减少表、《职工退休(职)审批表》(提前退休人员才须携带)。
4、退休审批完毕,符合办理退休条件的,经办人员持职工减少表到收费大厅办理在职人员减少,然后到退管科领取《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通知书》一式二份。
5、单位及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对《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通知书》核实无误鉴章签字后返回退管科。
6、次月20日之后到退管科领取存折(单位经办的由单位经办人员领取,个人办理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问题十:无工作单位 怎样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方法如下:
个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本人持《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两寸照片到代理机构办理退休级待遇审核手续。
❼ 退休审批表到哪里要
退休审批表应存放在个人档案内,因此诉求人可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查询个人档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证明可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发科办理。
由社保在申请人退休申请审批完毕,签字确认后给予申请人一份退休审批表。
具体流程:
1、带整理好的察凯档案和若干退休表格(盖好公章)到社保中心一楼“退休审批”业务岗审档案,时间:每个月的1号至月底。审档合格后,在“4险收缴”旁柜台交《减少表》做清算(带着移动硬盘,拷数据),并打印清算单(三联),需社保盖章。
2、准备出《养老金审批表》《清算单》和退休人员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张,到“支付科”交《增加表》,(确保养老金从审批合格之日起发放)均一式两份。根据清算单在软件中计算退休费(也就是养败睁唤老金审批表),在“医疗”软件里面做在职转退休表,盖章。
3、在软件中算完的养老金审批表一式六份,盖公章。养老金审批表一式六份交给社保“退休审批”柜台审核(也就是前面审档案的柜台),审核后盖章,特殊退休的,将“清算单”,《养老金审批表》,《公示》各留一份给“退休审批”柜台。
《提前退休申请》,需本人提出申请(有模版),登记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及电话。照片:提前退休收6张,(提前退休申请表4张、医保手册内页1张、退休证1张),照片要求:同底1寸彩色照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早祥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