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40年工龄2016年退休能拿多少退休工资
大约为6700左右。
参加社保人员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由四部分组成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增发性养老金。
1828.36+300+1220.32+3449.14=6797.82元
为方便解答和计算,假设缴费年限43年,缴费指数100%,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作4252元,退休时年龄60岁。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和参保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颤知差+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根据你的描述,可以设定你的本人指数化平均工资为1,及100%,累计缴费年限(包含1993年之前的工龄)为43年,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52元,则可计算出你的
基础养老金=(4252+4252)÷2×43×0.01=1828.36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如果你60岁退休,计发月份数为139。你个人账户的准确余额,可以茄皮在重庆市社保网站上查询。这里假设你的个人账户余额为元,则你的个人账户养老金=41700÷139=300元
3.调节性养老金
调节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视同缴费年限×1.4%
调节性养老金仅对1996年前参保人员有效。视同缴费年限是你参加工作至开始缴纳养老保险期间的年限,包括知青下乡的工龄。需要提供本人的档案才报社保局审核认定。
这里设定你档案健全,资料完整,从1993年3月开始实际缴纳养老保险,则你的视同缴费年限为20.5年。所以,你的调节性养老金调节性养老金=(4252+4252)÷2×20.5×0.014=1220.32元
4.增发养老金部分
提供完整的独生子女光荣证,街道计生办证明等手续,可以在月基本养老金基础上增发3%;所以你退休后的养老金总额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1.03%=【1828.36元+300元+1220.32元】×1.03%=3348.68×1.03%=3449.14元
特别提醒,这只是参考的计算结果。你可以登陆当地的社会保障公众信息网,按照提示录入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初始密码可以咨询12333社保服务电话)可以查询到你历年的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存款余额等准确数据,就可以算出你退休后的养老金。
退休金弊端:
由于世界市场竞争的激烈化,使得有些企业为了降低人事成本,避免付出大笔退休金给退休的员工,而以工读、人力派遣等非常规雇用取代正职员工。
甚至以各种手段,如任意调动工作、减薪或是逼退等,让届退劳工自行离职,逃避退休金给付而造成许多社会问题。
尤其是部分国家的退休金计算法偏向长期在同一雇主下工作的劳工,所以当资方倒闭或是转换资方时,退休金的年资计算引发很大的纷争,常常劳工都是受损的一方。
有些国家采用制度改革法律防止这些行为,并推动国民年金等年金式国民保险制度,由政府托管定期提拨的金钱,等劳猛清工退休后由政府将退休金转交劳工,以加强基本的保障。
(资料来源:网络:退休金)
Ⅱ 山西省2016年退休人员加多少 工资
山西省退休的人员,在2016年,对2015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自2016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具体增加办法如下:
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6)6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晋各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2、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5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3.6%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
(三)倾斜调整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上述两项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824元的补到2824元。
三、资金渠道和发放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市及市以下单位由市政府负责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发放到位;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在养老保险制度正式运转前,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按照原有经费负担政策予以解决,运转后纳入基金统筹发放。
四、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正确引导舆论,认真抓好落实。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按要求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2016年9月1日
Ⅲ 16年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都是按14年9月工资标准发啥时间才能补发
自2014年10月起,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14年标准计发,是按旧办法实行过渡性保护,不能补发。
国务院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发〔2015〕2号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参加2016年提高养老金标准。
请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您既符合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又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具体还不知道。。我觉得这个可以不加。。为什么企业和事业退休金不一样啊。。。为什么啊
国人部发[2006]60号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离退休费计发办法
2006年7月1日后离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离退休费:
(一)离休人员。
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二)退休人员。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先按原办法办理退休,待领取养老金的具体政策明确后,再重新测算待遇,多退少补。
1、建议带上相关个人证件,去当地社保中心视窗查询;
2、也可以拨打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咨询。
退休人员的工资待遇享受条件、计算,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和其他养老保险待遇是当地社保局职能。
机关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行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制度,并且同时按照缴纳养老保险计算退休养老金,不再按照原来的工资,职务计算退休金,但是,由于缴费年限较短,目前实行的是过渡期的办法,也就是现在计算退休养老金的办法,过渡期限为十年,也就是说,十年内,都是采用新老办法结合的过渡计算,老办法的计算基数,一律截止到2014年9月底,随着缴费年限的增加,逐步缩小老办法的计算比例,增加按照缴纳养老保险计算比例,逐步过渡到完全按照缴费计算。
按退休算,但要补给你去年10月至12在职与退休差给你。
给个采纳。
各地政策可能略有差异,可以到当地社保局或者电话12333咨询人工的。
因为2010年物价上涨过快,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新的岗位工资都没有兑现,这次襄樊市(襄阳市)人社局根据上级指示,对事业单位做了临时性调整补贴。这次增加工资是按职称和技术等级确定的,平均300元左右,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可事业单位工人提示上调,但比同等级在职人员略低。因为这次调整后,待绩效工资兑现时还要抵充这部分工资,所以,称为过渡性调整
Ⅳ 2016年新退休的安徽企业职工,退休金是多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人员范围和执行时间
凡2016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列入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参照机关同类人员办法调整基本养
老金的企业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依据有关规定按事业单位政策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前退休人员、原国有企业办中小
学退休教师不列入调整范围。
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标准
1.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月另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发。
3.高龄另增加养老金部分:2016年年龄在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另增加至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以前年度已经享受过高龄另增加基本养老金但达不到此标准的,分别补齐到此标准)。
4.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Ⅳ 寿县退休人员如何办理退休证
去社会保险稽查科办理
企业经办人员将办理所需资料送市社保局养老保险科受理人员初审;
报养老保险科科长复审;
报社会保险稽查科复核;
提交退休人员审批会议审批;
审批通过的,在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内进行业务处理或接收相关上报数据;
提前退休的报市人社局社保科审批;
发放《职工退休证》,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Ⅵ 2016年退休的中人大概可补发多少
2016年退休的中人按文件规定退休中人养老金是按新老办法对比计划养老金,新老办法对比后多出的部分,从2015年开始逐年递增10%补发给退休人员,2016年补发20%给退休中人,2017年补发30%给退休中人,以此类推一直到2024年10月份一共补发100%给退休中人。
法律依据
《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第二条 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 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 5元。
Ⅶ 我是2016年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为什么不给涨工资
由于人社部2016年调整退休和在职收入两个文件规定的时间差,导致机关事业2016上半年退休群体被完全屏蔽在调整范围外,严重损害了该群体正当利益,主要有:一、同样都是参与2014.10.1工资结构改革群体,为什么只有2016上半年退休群体此轮不能涨收入?而2015等其他群体都照涨不误?这就导致自建立收入“正常调整机制”以来,唯独这个群体自2014.10.1以来长达两年多至三年不涨收入(且还一直被拖欠正常退休金)!直接违背了“正常调整机制”不超过两年调一次的原则!不要说等下一轮普调,因为与别的群体不公平差距已经造成!二、退休前上一次涨收入都是2014.10.1,到了2016年底,早退休几天2015退的涨了,晚退休几天2016下半年退的也涨了,唯独两者中间2016上半年退的分文不涨?这个逻辑说得通吗? 凭什么在2016上半年退休,收入就要因此既比前面2015年退的,也比后面2016下半年退的都要少几百块?三、2014.10.1以来反复说维护收入“正常调整机制”不超过两年调一次的原则,而2016上半年退休群体退休前已经一年多快两年没调了,按“原则”,本来就已经到了或接近该调整的时候了,却被政策划到了调整范围之外,从道理上讲显然受了损失,并且退休还不给调,还要等到下一轮普调,两个时间段叠加,就导致两到三年都没调的不公平现象!记得过去有惯例对退职退休人员在临退前都要给涨些收入作为补偿(基于民族尊老传统美德),那为什么不能让在职时已超过1年多没调整的刚退休群体参加本轮在职调整呢?那不就符合“正常调整机制”原则了吗?四、2016年上半年退休群体在2016年整个阶段,身份属性既有在职也有退休,是身份转换阶段,而按照两个文件时间规定,身份既不属于在职也不属于退休!难道说在2016年这个阶段身份竟失去了认同成了空白!按非此即彼“二元论”,显然在转换期间应该明确一个身份认同才对!而不能让转换期间身份没有了属性认同啊!五、不知所谓“当年退休当年不涨”是基于什么逻辑?退休前已经1年多近2年没涨且已接近该涨的时间,退休后还不给涨,还要推到下一轮普调,这不是雪上加霜吗?导致二到三年不涨收入,这不已经违背了“正常调整机制”吗?
Ⅷ 退休人员14年老办法,16年退休新办法已调整好了吗
退休人员14年老办法,16年退休新办法神竖誉还没有调整好,2014年10月1日纤配至游段2024年9月30日为十年过渡期,故2016年退休属于过渡期退休政策,叫“中人”退休,过渡期前退休叫“老人”退休,过渡期后叫“新人”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