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哈尔滨退休公务人员婚宴标准
为了严禁公职人员用公款大操大办婚宴,国家对于公职人员喜宴酒席桌数做了一系列的规定。
条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
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
2. 退休公务员办席受限制吗
退休公务员没有限制了,这是针对在职公务员的,关于公务员办婚宴的暂行规定如下:(参考)
为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倡导移风易俗,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人员参加。
第二条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
第三条禁止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第四条禁止动用执法执勤等特种车辆,不准违规动用公务用车。婚礼车队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
第五条不准给亲戚以外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送礼金及贵重礼品。
第六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应向上级纪委报告。
第七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第一条至第六条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一律收缴。
第八条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并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第九条本规定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党的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党的工作人员,是指党的各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十条本规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湘纪发〔2005〕12号)同时废止。
3. 八项规定严,退休人员怎么办婚礼
限制 婚丧嫁娶宴请不得超过十桌,而且这10桌必须是亲属。对于升学宴就是“不允许”。领导干部本人及其家属成员,办理婚礼事宜不得超过20桌。 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庆事宜,必须遵循一事一天一地办理原则,宴席规模不得超过15桌,双方均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合办不得超过30桌。 《暂行办法》中指出,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应在亲属范围内进行。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曾经工作单位、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单位的人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得要求任何单位及个人无偿承办有关事项或报销有关费用;不得动用军警及特种车辆;动用公车参与迎亲、送葬车队;不得接受自发参与的下属人员及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和贵重物品等。 婚事:党员干部只准操办本人和子女婚事,可以私人名义并且仅限正式婚礼上一次性在20桌以内宴请被邀请者(含双方亲属和客人),婚礼送、迎亲车辆不准超过6台。 领导干部办理婚礼,宴席累计不得超过20桌,婚庆车队总数不得超过10辆。办理治丧事宜,送葬车队数量同样不能超过10台。
条件 不准邀请其管理和服务的对象参加,不准邀请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参加,不准邀请外商和私营企业主参加,不准宴请其他与行政职权有关系的个人参加。 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事宜,严禁使用公车;婚丧事宜使用私车或租用车辆总数均不得超过10台。 大连市纪委党风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中并未对宴席规模及车队车辆总数进行明确规定限制。 丧事:党员干部操办丧事时,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动用公款公物、组织操办机构、设立账桌账簿收钱。 规定中告知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邀请其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及个人。
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确需参加婚丧事宜的,不提倡随礼,确有礼尚往来的,随礼金额(礼品折合)不得超过200元。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以外的其他诸如升学、乔迁、祝寿、参军、生儿育女等各类喜庆事宜,邀请对象仅限于其直系亲属。
申报 要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婚丧嫁娶宴请要进行申报,“事前事后都可以,在时间上没有特殊要求”。 办理婚礼事宜需要提前报告,办理前十个工作日,将所办理的事项、方式、时间、地点、规模、用车及其他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向本单位党委作出书面报告。 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办理本人或子女婚庆及父母(含岳父、岳母)丧葬事宜,要实行事前申报、事后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办理婚礼等喜庆事宜,必须在10个工作日前报告;办理丧葬等事宜,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通知》要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依据相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同时抄报同级纪委(纪检组)备案,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核查。 领导干部办理婚礼事宜须提前10天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办理丧葬事宜,事后10天内须报告。市纪委监察局将报告单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追责 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凡违反《通知》规定的,视为操办敛财行为,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党纪政纪条规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金额予以收缴。
4. 退休领导干部家里办喜事还要报备吗
需要向原所在单位申请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