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江苏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
法律分析:江苏省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如下:
1、丧葬费标准,从2012年3月1日起一次性丧葬费统一调整为6000元,铜山区从2012年3月1日起,丧葬费由4000元调整为6000元(徐州市由5200元调整为6000元);
2、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从2012年3月1日起调整为,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含所辖县(市)、区)16000元,南通、扬州、泰州(含所辖县(市)、区)15000元,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含所辖县(市)、区)14000元,铜山区一次性抚恤费由4000元调整为14000元(徐州市由5200元调整为14000元);
3、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或一次性救济费,从2013年1月1日起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计发基数调整为,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五市(含所辖县、市、区)2300元,南通、扬州、泰州(含所辖县、市、区)三市2050元,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含所辖县、市、区)五市1700元;
4、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的发放标准,供养1人的,每月按计发基数的1700除以20%=340元发给,供养2人的每月按计发基数的1700除以30%=510元发给,供养3人及以上的,每月按计发基数的1700除以40%=680元发给;
5、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的发放标准,供养1人的,计发基数乘1700乘以6=10200元;供养2人的计发基数乘1700乘以9=15300元,供养3人的,计发基数乘1700乘以12=20400元,铜山区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计发基数由1200元调整为1700元(徐州市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的计发基数由1300元调整为1700元)。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的通知》 第六条 死亡人员丧葬费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或一次性救济费在死亡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纳的储存额或余额中列支,不敷使用的,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继续支付。
② 无锡退休工人丧葬费如何领取
法律分析:由单位发放。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③ 无锡退休工人死亡抚恤金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主要包括:
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个月和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每个省市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 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三)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④ 无锡退休后死亡,单位还管吗
无锡退休职工死亡之后,单位不再管理。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02号)的规定,无锡退休职工死亡的,享有以下待遇:
一、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丧葬费、抚恤金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
1、丧葬费为6000元;
2、一次性抚恤金为16000元;
3、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基数为1800元。
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02号
一、参保人员及退休人员(含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费标准统一调整为6000元。
二、各市(含所辖县(市)、区)参保人员及退休人员(含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标准调整为: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16000元;南通、扬州、泰州15000元;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14000元。
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支出渠道不再按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的通知》(苏劳社险〔2001〕21号)第六条和《关于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劳社险〔2004〕2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从个人账户支出,改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五、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或定期救济费的标准及支付渠道暂不作调整,仍按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苏劳社险〔2009〕1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⑤ 无锡领丧葬费多少天可以无锡丧葬费标准是什么
无锡领丧葬费岁者多少天可以?无锡丧葬费标准是什么
一、无锡领丧葬费多少天可以?
从申请登记到领取,22个工作日左右。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二、无锡丧葬费标准是什么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四、领取流程如下: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将死者的户口页、身份证、火化收枣庆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带着火化收据到死乎岩薯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社区的圆印章。
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2、办理丧葬费的工作人员会根据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
3、社保大厅复核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⑥ 无锡丧葬费丧葬费标准
法律分析:(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⑦ 无锡市滨湖区雪浪人死后能到社区拿多少丧葬费
现在能够领取丧葬费的大概在五六万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