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的意见
国资发分配(201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年来,国有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加快推进企业普通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进程,普通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偏低问题也随之解决,但是,国有企业办职教幼教等其他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与地方政府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相比,总体水平偏凯御皮低的现象依然存在。为了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盯差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由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中央企业(含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中央其他部门所属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中央企业要认真按照各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本通知所称国有企业职教幼教机构是指中央或者地方国有企业举办的职业学校、成人初等中等教育学校、技工学校和幼儿园等。 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是指从国有企业举办上述职教幼教机构的教育教学岗位退休的教师,具体认定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企业所在地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之拆态后退休的教师,原则上应当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三、对于纳入范围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其 基本养老金 加企业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部分以加发退休教师生活补贴的名义予以补齐;实际发放额高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予以保留,仍按照现有渠道发放。 四、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各地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人数和财力状况给予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五、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生活补贴可以借助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或者由地方政府另行确定发放方式。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发放自2011年1月1日起计算。 六、各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导、督促各地(州、市)政府和各企业做好有关工作。要设立工作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要明确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做好退休教师资格审核认定、生活补贴标准确定、人员统计和经费测算以及补贴发放等项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范操作,确保在2011年教师节前全面落实到位。 七、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各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在实际操作中,要针对可能出现的攀比上访问题,认真摸底排查,制定工作预案,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人员,要给予帮扶救助,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接到本通知后,要将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和联系方式报送国务院国资委,并于次月起的每月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国务院国资委。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㈡ 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移交地方社区化管理对退休养老佥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退休金计算是按个人账户和缴费年限相结合,其它因素次要的,影响不大。
㈢ 企业教师转到地方学校退休后企业交的养老金那一部分可以退还给教师吗
原来你是在企业做教师工作。现在转到地方学校。退休以后企业交的养老金。是不会退还给你个人的。企业交的那部分就属于国家统筹的部分。尽管你的工作性质变了!但是企业交的钱是不退还的。统一放在。养老账户中。
㈣ 国有企业教师退休待遇97号文
【法律分析】
国有企业教师退休待遇97号文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是为了解决由于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工资及退休待遇执行的政策与地方政府办中小学不尽相同,造成大部分国有企业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偏低的问题,而下发的通知。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 二、对已经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所办中小学,其退休教师仍留在企业的,由企业按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对退休教师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所在企业予以计发。尚未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办中小学,其在职教师的工资和退休教师的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的,由企业按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计发。企业上述支出,允许计入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按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计发确有困难的亏损企业,同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中央亏损企业,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㈤ 国有企业改制后退休的职工有补偿金吗
应给予补偿。
国企在改制中有补偿分两方面:一是法定补偿,即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补偿;二是政策性的补偿,在改制时企业与上级主管机关会制定改制方安,给予被改制的劳动者给予相应的政策性待遇与经济上的补偿金。
㈥ 国有企业破产后,距退休不足五年的工人怎么安置
单位应该对距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人有所安排。 你单位不只有你一人是这种情况吧,看看其他的人怎样?安排的: 1、如果有离岗退养一说,可以参办; 2、一次性买断,给工龄补助,合适就买断,不合适就不买断,执行1 3、单位帮助转调其他单位继续工作,也可 ……………………………………………… 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有什么两样?我觉得是一回事。 根据你所说的“从网上看到有”,就说明了一个问题,单位与单位之间有着大不同,那你们看看市发改局对你单位的批文是怎样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