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条件是什么
1、 职工医疗保险二次报销的条件是什么?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个人应当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缴纳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部分,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 农村居民支付的费用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以下简称“起付额”)的,应当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
2、 二次报销是什么概念“二次报销”是指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的城镇居民。 如果他们去年医疗费用很高,除了正常报销外,还可以再次报大病保险,没有上限线。一般情况下,第二次报销由公民所在单位报销。
3、 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工作的离休干部、退休工人、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病患者、二类、一类残疾军人因病住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100%报销。
(2) 工龄满30年以上的退休职工,医疗费用报销90%
(3) 工龄满21年至30年的退休职工,医疗费用报销85%
(4) 工龄满15年至21年及以下的退休职工,医疗费用报销80%
(5) 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医疗费用报销75%
(6) 退休职工, 他们75%的医疗费用要报销
(7) 60%的住院床位费要报销,不管是哪种住院方式都要计算收取住院床位费,医院不收的由公司收取
4、 报销时要携带以下资料:
(1) 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2) 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3)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等医疗资料原件;
(4) 财政、税务统一的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 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的原缴费人处方;
(6) @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原件及电脑打印清单;
(7) 代理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重大疾病医保报销的费用没有上限,患者只有遇到严重疾病,才能真正凸显医保的重要作用。但对于一些重大疾病,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可能根本不具备诊疗水平和技能。转到其他医院甚至去其他地方治疗时,一定要先向当地医保机构索要所需的证明材料。
2. 退休职工医疗有二次报销吗
退休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退休人员、军残补助等基金将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金额按照相应比例再报一次。
报销条件
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
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北京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简称“起付金额”),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
报销方法
起付金额以上报50%或60%
大病保险如何报销是患者最关心的问题。
首先大病保险不是按照病种报销,而是按照一年之内这个人看病总费用进行报销,费用超过一定额度,不管参保人患的是什么病,都可以按照对应的比例报销。
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在正常医保报销之后,剩下的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如果超出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起付金额),超出的部分就可以报销。如果超出部分在5万以内,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3.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怎样的二次报销政策
退休职工医保二次报销:一年内办理过住院结算手续的住院费用包含家庭病床和市外就医,全年累计的个人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在一万元以上部分的均可享受医保基金的二次补助。二次报销申请人需携带住院病人、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出院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二次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 退休职工医疗有二次报销吗
你如果在社会上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困病住院出院后,第一次由医保报销,余下部分由商业险报销。如果没有购买商业医疗险则没有第二次报销。
5. 退休职工医保二次报销
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指的是当地的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据了解,大病医疗保险是强制性的社会保险。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职工患大病时,企业和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应按照本规定及时提供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具体的来说,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标准如下: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的拨付起点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具体拨付起点由各地确定。职工大病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拨付起点以下部分,个人自付10~20%,其余由单位负担;医疗费用在拨付起点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拨付起点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拨付不低于75%,个人自付10~20%,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5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拨付不低于80%,个人自付8~10%,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超过10000元的部分,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拨付不低于85%,个人自付2~5%,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