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什么条件可以享受补贴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的通知》(豫人社[2017]74号)文件规定:
第一条、发放范围
2014年9月30日前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且明确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人员、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符合国家和省原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条件,2014年10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符合《河南省劳动厅河南省人事局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如何执行<关于西藏干部、工人离休、退休、退职工作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函》(豫劳险字(82)第33号)规定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条件,2014年10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照本通知规定处理。
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人员的范围和计发比例细则如下:
(一)2014年9月30日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人员
1、获得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战斗英雄、先进生产(工作)者等称号的,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15%。
2、1989年1月及之后获得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其他荣誉称号,且明确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10%。1988年12月之前国家各部、委表彰的系统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10%。
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青年突击手(全国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的,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10%。
3、获得省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明确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10%。
4、获得部队军一级单位授予的战斗英雄、先进生产(工作)者、特等功、一等功称号的,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10%。
5、维护或抢救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以及对敌斗争中有特殊功绩受到省政府通令嘉奖的,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5%。
(二)2014年9月30日前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集体奖指主要发明者或作者)
1、被批准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学者、技术人员,河南省优秀专家,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为100%减去按照豫政[2006]74号文件规定计算的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
2、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中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者,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15%。
3、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中三等奖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中的特等奖、一等奖者,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10%。
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中的两个二等奖以上者,河南省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两个二等奖以上者,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10%。省政府表彰的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10%。
4、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星火奖四等奖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中的二、三等奖,河南省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一、二等奖,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者,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5%。
(三)2014年9月30日前在西藏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符合豫劳险字(82)第33号文件规定,退休时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5%;累计满15年以上的,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10%。
(1)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管理使用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
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
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
『贰』 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资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仔羡社会公益目迅数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退休人员: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念昌拍;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按照政府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项目好几项,其中第一项是基本养老金=〔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国家规定的计发比例。其中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务补贴,综合补贴,出勤补贴等,出勤补贴不算,其他的都可以算在内。国家规定的综合补贴的的具体规定都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行规定的,各地不一样。国家规定的计发比例,基本养老金计发比例为0.4%。退休金与退休年龄有关。因为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等,并和上述因素成正比。基本公式: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本息和÷120+调整系数,各地实际计发公式会有差别,以当地政策为准。
『叁』 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可以用于哪些方面开支
问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可以用于哪方面的支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逐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通过列入同级财政或者单位预算等方式予以保障,....”的精神,各地都陆续提高了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标准,并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如福建省省直单位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标准予以保障。
退休干部公用经费主要用于订阅报刊杂志、节日座谈、慰问探视、参观学习、老年教育、文体活动,以及活动场所器材添置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必要开支等。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单位统筹掌握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不得挤占挪用或违反规定发给个人使用。
单位应制携宴睁定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经费拨付、使用范围、报销流程、审核监督等内容,强化对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精细管理、专款专用。
以某单位为例,我们可以参考借鉴,结合实际在经费允许开支的框架下丰富细化相关活动内容和标准:
1、参观考察活动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参观考察等活动。各单位可组织退休人员开展以“城市变化、经济发展”等为主题的参观考察活动。参观考察活动可以选择旅行社,并签订委托协议,原则上在省内范围活动,当日往返,不得到上级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活动。开支范围为活动所产生的租车费、门票费、餐费、讲解费、场租费等,可以购买与参观考察活动相关的适量点心水果、矿泉水等,人均餐费标准不超过40元/次。参观考察活动一年不超过2次,每次人均不超过300元。发票报销时需附上费用清单、旅行社委托协议。
2、各类会议活动支出。主要用于举办退休人员培训会、座谈会、通报会、团拜会、茶话会、祝寿会等,开支范围为会议活动辩岁所产生的场租费、讲课费、餐费、交通费等。活动时的用餐应以工作餐为主,人均费用不超过40元/次。在春节、重阳节等期间举办退休人员相关会议或活动的用餐标准,人均费用最高不得超过100元/次,一年不超过2次。举办培训会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支付标准,参照本地培训费管理办法相关标准执行。
3、帮扶、送温暖慰问支出。帮扶、送温暖支出是用于退休人员因生活困难、患重大疾病、长年卧床不起、去世等所发放的慰问品或慰问金,原则上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元标准。对当年已发慰问品或慰问金的退休人员,如当年去世,本着关心关爱原则,每人每年可再发放慰问品或慰问金标准最高不超祥毕过1000元。
4、其他活动支出。用于改善和丰富退休人员活动场所而产生的公共阅读报刊、材料费、维修费和添置器材、活动设备等支出。
负面清单:
1、不准使用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搞请客送礼活动。
2、不准违反退休人员活动经费使用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
3、不准使用退休人员活动经费从事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退休人员活动经费专户,设立 “小金库”。
5、不准将退休专项活动经费并入单位行政经费账户,使离退休人员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7、不准用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报销与离退休工作无关的费用。
『肆』 在并省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标准
离退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关于退休人员补贴标准表的问题,下面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退休人员补贴标准表有什么1、离退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及以下职务400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歼做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二、退休人员补贴需要交个税吗1、上班族的个人所得税,一般是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扣代缴。当然我们的工资收入所得,不是都需要缴纳个税。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时,工资收入不仅可以减去5000的费用,还能扣除五险一金,以及其他专项扣除。2、劳动者退休后又重返职场工作的人不在少数,这类退休人员再任职时与用人单位会签订合同和协议,只要退休人员符合再任职的条件,并与单位构成了实质上的任职受雇关系,那么退休再任职的人员就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网咨询专业律师。
《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第一条建衫亏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或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以及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一九四八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现在仍在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的老工人(含军队无军籍的工人),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氏塌衡工资。对于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及其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后除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外,再增发一部分生活补贴。生活补贴的数额为: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发两个月的本人原标准工资;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到一九四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本人原标准工资;一九四三年一月一日到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发一个月的本人原标准工资。生活补贴,从批准退休之日起按年按全额发给。
『伍』 行政事业单位的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包括哪些
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包括用于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考察、文体活动、重大节日和住院看望、生日祝贺、丧事吊唁等方面的支出。
『陆』 离退休公用经费是什么
问题一:行政事业单位的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包括哪些 所谓行政事业单位概念,是我们国家多年来沿袭下来的习惯提法.实际是指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两大类.另外,有时人们还习惯说企事业单位,就是指企业和事业单位. 通俗地讲,(一)所谓行政单位,就是国家各级 *** 机关部门,其成员是国家公务员(不包括党委系统、人大系统及法院、检察院).(二)所谓事业单位,就是事业编制单位.人员进出由 *** 人事部门控制.其经费分为三种情况:即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自收自支单位.事业单位中有种特殊情况,就是该单位虽然是事业性质,但有 *** 职能,也就是说可以在社会上进行处罚,如卫生防疫站等,这样的单位属于 *** 全额拨款的具有 *** 职能的事业单位.(三)随着改革的深入进行,事业单位越来越少,改革的方向是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如报社、出版社等都改成集团了
追问:
可不可以列出行政单位有哪些机关部门?
回答:
事业单位的分类
教育事业单位
高等教育事业单位
中等教育事业单位
基础教育事业单位
成人教育事业单位
特殊教育事业单位
其他教育事业单位
科技事业单位
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综合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其他科技事业单位
文化事业单位
演出事业单位
艺术创作事业单位
图书文献事业单位
文物事业单位
群众文化事业单位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
报刊杂志事业单位
编辑事业单位
新闻出版事业单位
其他文化事业单位
卫生事业单位
医疗事业单位
卫生衫脊防疫检疫事业单位
血液事业单位
计划生育事业单位
卫生检验事业单位
其他卫生事业单位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托养福利事业单位
康复事业单位
殡葬事业单位
其他社会或凳渗福利事业单位
体育事业单位
体育竞技事业单位
体育设施事业单位
其他体育事业单位
交通事业单位
公路维护监理事业单位
公路运输管理事业单位
交通规费征收事业单位
航务事业单位
其他交通事业单位
城市公用事业单位
园林绿化事业单位
城市环卫事业单位
市政维护管理事业单位
房地产服务事业单位
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事业单位
其他城市公用事业单位
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
技术推广事业单位
良种培育事业单位
综合服务事业单位
动植物防疫检疫事业单位
水文事业单位
其他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
信息咨询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咨询服务中心(站)
计算机应用中心
价格信息事务所
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企业经济调查队
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中介服务事业单位
技术咨询事业单位
职业介绍(人才交流)事业单位
法律服务事业单位
经济监督服务事业单位
其他中介服务事业单位
勘察设计事业单位
勘察事业单位
设计事业单位
勘探事业单位
其他勘察设计事业单位
地震测防事业单位
地震测防管理事业单位
地震预报事业单位
其他地震测防事业单位
海洋事业单位
海洋管理事业单位
海洋保护事业单位
其他海洋事业单位
环境保护事业单位
环境标准事业单位
环境监测事业单位
其他环境保护事业单位
检验检测事业单位
标准计量事业单位
技术监督事业单位
质量检测事业单位
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单位
其他检验检测事业单位
知识产权事业单位
专利事业单位
商标事业单位
版权事业单位
其他知识产权事业单位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
其它类,如粗睁环保事业单位,莫某工程项目指挥部等等!
行政单位是指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问题二:请介绍国家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5分 目前国家对离退休人员没有公用经费一说啊。离退休人员不再办公,自然不会有公用经费的。
问题三: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分别指什么 行政单位的经常性支出按性质分为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1)人员经费支出。
人员经费支出是指直接用于公务员个人部分的支出,具体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基本工资。它是国家 *** 给予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劳动报酬的主要形式,包括标准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地区生活费补贴等组成)、半脱产人员生活费补贴、保留工资等。
补助工资。它是基本工资的补充和延伸,是对在职职工生活、工作方面的补贴,包括冬季取暖费补贴、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小单位伙食补贴、粮油补贴等。
其他工资。它是在基本工资、补助工资之外,发给行政在职人员的属于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等。
职工福利费。它是用于增进职工物质福利,帮助职工家属解决生、老、病、死等方面的困难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探亲路费、独生子女保健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费、职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补助费、公费医疗经费、洗理费等。
社会保障费。它包括丁国家规定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障费、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尚未划转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等。
(2)公用经费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工作任务用于设备设施的维持性费用支出,以及直接用于公务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公务费。它是指行政单位用于日常行政管理方面的费用开支,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取暖费、会议费、租赁费、车船保养修理费、机动车船用油和燃料费等。
业务费。它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专业所需的消耗性费用开支和购置低值易耗品的费用,包括县以上党派团体业务费、宗教业务费、外事部门及其他行政单位的临时出国人员制装费、差旅费、国外生活费补贴和外宾差旅费、招待费、有关部门的大宗账簿、表册、票证、规章制度、资料、材料的印刷费等。
修缮费。它是指行政单位的公用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的修缮费和租用公房租金,以及不足基本建设投资额度的零星土建工程费用。
设备购置费。它是指行政单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购置费。包括一般设备购置、专业设备购置、车辆购置、图书购置及其他购置等的费用。
其他费用。它是指除以上各项费用之外的费用。
经常性支出的核算,通过设置“经费支出――经常性支出”二级科目进行,并在二级科目下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目”、“节”级支出科目设置明细账。
发生支出时:
借:经费支出――经常性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支出收回或冲销转出时:
借:有关科目
贷:经费支出――经常性支出
年终结账后,“经费支出――经常性支出”科目无余额。
问题四:山西省离退休公用经费 您好!凡是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人员,都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养老金金额,调整的幅度是在2015年的基础上平均上调6.5%,不管什么时候发放,都从2016年1月份起补发。目前除了上海市已经于2016年6月15日发放到位之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没有出台实施细则。中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2016年6月底之前把实施细则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批复后,最迟在2016年9月30日之前发放到位,从2016年1月份起补发。谢谢阅读!
问题五:离退休特需公务费是什么意思 (1)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按中组部、人事部(人发[2002]51号)文件规定调整至每人每年500元。
(2)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委老干部局通知,提高后的离休干部特需经费中,200元原则上仍按我省原有规定发给离休干部本人自主使用,其余300元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掌握,用于解决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开支,不得直接平均发给离休干部本人。
问题六:离退休人员活动费用走什么科目 离退休人员活动费用走“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科目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各项费用,其中就包含有劳动保险费: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按规定交纳地方统筹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支付离退体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异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 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其他费用。
劳动保险费指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基金)、易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以及实行社会统筹基金;待业保险费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所以退休人员活动费是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科目
问题七:企业慰问离退休职工发生的费用列入什么科目? 管理费用--福利费
问题八:国家离退休人员政策法规 转载自政策网络:
老干部离休退休以后,一定要很好地安排照顾,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还要略为从优,并注意很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这应当成为我们党和国家的坚定不移的政策原则之一。(中发[1982]13号)
l 政 治 待 遇
对于一切离休退休的老干部,他们的政治待遇,包括阅读文件、听重要报告、参加某些重要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等等,应当一律不变。(中发[1982]13号)
在举行重大庆祝会、纪念会等,要请离休干部的代表上主席台或荣誉席就座。(劳人老[1982]10号)
离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原则上按同级在职干部的待遇阅读机要文件、听重要报告、看必要的学习材料以及参加重要的政治活动和会议。
对因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离休干部,在不违背保密制度的原则下,老干部部门指定专人赴离休干部住地送阅重要文件或口头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国办发[1983]39号)
为了体现党和国家对离休干部政治上的关怀,使他们及时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大好形势,有利于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根据各地经验,在他们健康条件允许和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组织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的一些活动。(劳人老[1983]18号)
l 离退休费待遇
■1999年
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1999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留任的除外),从1999年7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离休人员按照同职务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机关离休人员按同职务同条件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每人每月增加数额不足120元的。按120元增加。退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人员,省(部)级及以上职务210元,厅(局)级170元、处级140元、科级110元、科员及办事员9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17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14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110元、助教以下职务90元;工人,特级技师和技师11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90元。
依照国家规定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退职生活费。
上述办法仅限于这次增加离退休费,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时,离退休人员仍按《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人发[1997]91号)规定的办法执行。(国办发[1999]78号)
从1999年7月1日起,按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适当增加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离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水平应与机关事业单位大体相当,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幅度,1999年应比正常年份高一些,一般应比1998年月平均养老金水平提高15%左右,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目前养老金的实际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确定。今年已经对养老金进行了正常调整的地区,在这次调整中相应冲减。(国办发[1999]69号)
l 提 高 待 遇
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包括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中国 *** 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工人),是否同干部一样享受老红军、老干部待遇的问题。根据1979年4月17日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解决部分老红军、老干部工资过低和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应享受老红军、老干部的待遇。其标准工资低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十七级的,一般的可以提高到行政十七级的标准工资额。(由所在单位负责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已经退休的,其待遇可以改按离职休养的规定办理,并从批准之月起执行。)([81]劳险字9号)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司局(地专)级......>>
问题九:退休老干部活动款记在哪个科目里? ?机关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 退休老干部成为社会人,不应该有公款支出的什么活动费。
如果是 *** 党组织的活动,由党费支出;如果是政务活动,由单位相关经费支出,如果是借党员活动之机,游山玩水、锭款消费则是违规违纪行为,不但不能报销,还要追究责任。
我们国家,老人干政现象严重,助长了部分退休老干部有人养无人管的歪风邪气;退休下来仍然在原单位要待遇要福利,不仅对在职人员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也败坏了社会风气!
问题十:退休干部的待遇求详细 受党中央早在1982年中发13号文件中,就明确指出,“老干部离休以后,一定要很好的安排照顾,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并注意很好的发挥他们的作用”这应该成为我们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政策原则之一。”一、 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中组发【1981】17号文件“关于安排和组织好离休、退休、退职党员组织生活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安排和组织好离休退休退职党员的组织生活,列入重要议程。要定期检查执行情况,注意总结推广做得好的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切实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二、 关于老干部阅读文件规定。1981年中组部和中央办公厅下发厅(密)发【1981】36号、组通字【1981】40“关于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的通知”,要保证离退休干部能够与同级在职干部一样阅读文件,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大事,就地安置管理的离退休干部,由原工作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组织他们阅读文件,并建立切实可行的阅读制度。1、 按照中央文件规定的阅读、发放范围,根据离退休干部人数,适当的增发中央文件,专供各级离退休干部阅读,需要增发多少份文件,各单位可以报市委办公厅增发。2、 要让离退休干部和同级在职干部一样,阅读文件材料。发给在职干部的学习材料,应同样发给离退休干部。3、 各级党委组织要建立定期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文件制度,对行动有困难的可以用车辆接到单位来阅读,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可指定专人到家里和医院向他们传达重要文件精神。4、 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发给离退休干部的专用的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保管,严防失密泄密。三、 关于老干部报刊征订工作新党老字【1986】14号文件要求各级老干部门要在尊重老同志何种报刊意愿的前提下,为他们顶一种报刊,其费用从老干部公用经费中列支。1、 公用经费包括活动经费和特需经费共计900元,特许经费主要用于解决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开支。(新人发【2002】40号、乌人字【2002】72号 )2、 活动经费主要用于组织离休干部发挥作用,开展文体活动、订阅学习资料、节日慰问活动、健康疗养和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等开支。公用经费不得平均发给个人或挪作他用,当年结余可以跨年度使用。四、《关于离退休干部上老年大学学费报销问题的通知》新党老财基字【1992】19号文件的规定。1、离退休干部在新疆老年大学及其分校学习,凡学习一个专业的,其学费由离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全部报销;凡学习两个专业的,第二个专业的学费,由离退休干部原单位报销50%,个人负担50%;从学习第三个专业起,学费全部由个人自理。2、离退休干部上老年大学,因报销的学费,在其单位离退休干部活动费中列支。五、关于老干部探亲和享受一次性探亲待遇的问题根据劳人老【1982】10文件《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老干部离休后,除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待遇外,本人还可按现行差旅费开支标准报销一次探视父母子女回原籍的往返车船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自理,陪同人员费用自理,另外只报直线,绕道费自理,时间不限。一、 离休干部健康疗养、参观和车辆配置的规定1、 根据劳人老【1983】17号文件规定,组织老干部健康疗养要从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期分批地进行。2、 关于参观工农业建设,可按照劳人老【1983】18号文件执行,这项活动以就近就地为主,原则上限于自治区境内。3、 离退休干部用车配车标准,新党办【1995】30......>>
『柒』 河南省退休人员的办法
第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的退休,按照本办法处理。第二条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一)男子年满六十岁,女子年满五十五岁,工作年限已满五年,加上参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资生活的劳动年限,男子共满二十五年、女子共满二十年的。(二)男子年满六十岁,女子年满五十五岁,工作年限已满十五年的。(三)工作年限已满十年,因劳致疾丧失工作能力的。(四)因公残废丧失工作能力的。第三条工作人员退休后,按照下列标准,逐月发给退休金:(一)符合本办法第二条(一)项条件的退休人员,工作年限满五年、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退休时的标准工资加退休后居住地点的物价津贴,下同)的50%。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二)符合本办法第二条(二)项、(三)项或(四)项条件的退休人员,发给本人工资的70%。符合本办法第二条(三)项或(四)项条件、工作年限在十五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发给本人工资的80%。工作人员对革命有重大功绩,或者在参加工作以前长期从事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等事业,并且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他们的退休金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或者国务院批准可以酌量提高。第四条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的计算,按照“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办理。第五条工作人员的退休,必须经过任免机关批准。工作人员退休时,由各级人事工作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填发“退休人员证明书”,并且同时通知其退休后居住地点的县级人民委员会予以登记。第六条工作人员退休时,本人和他的家属到他退休后居住地点的车船费、行李费、途中伙食补助费和旅馆费,参照现行行政经费开支标准中有关的规定处理。第七条工作人员退休后,他的退休金由他退休后居住地点的县级人民委员会在优抚费项下发给,到他死亡时为止。第八条工作人员退休后死亡时,由他退休后居住地点的县级人民委员会在优抚费项下,一次加发本人三个月的退休金给他的家属,作为丧葬补助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_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