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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过世工资领到当月吗

发布时间:2023-12-20 15:08:26

A. 老人去世后,退休金是当月就停了吗

不是,正常情况下,按照社保局的规定。老人死亡后,家里人要持证明去社保大厅办理手续,然后领取一次性的丧葬费。

如果死亡时间,是这个月发工资时间之前,那就只能领这个月的工资。如果死亡时间,是这个月领工资以后,那下个月还可以再领一次。比如说,每个月是15号发工资。如果是这个月15号之前死亡,那这个月工资继续领,但是下个月的工资就没有了。如果死亡时间是16号-月底,那下个月还可以再领一次退休金。但是,大城市里一般都是这种模式,偏远的乡镇就不一定了。

这怎么办?我们无能无力。这是别人的家事,我们虽然很同情这个阿姨,但是也没任何的办法。只能安慰她一下,让她以后有什么困难,就去找街道办事处的人。

我在银行上班快十年的时间了,几乎每个月都能遇到因为丧葬费而翻脸的人。最狠的一次,一家兄弟姐妹几个人,直接就在银行里打起来了。最后只能报警处理,让警察教育他们。那家老人如果知道,他们的孩子因为一点钱翻脸打架,估计棺材板都要按不住了。

B. 退休工人去世后工资发到什么时候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去世的,养老金发放到去世当月。养老金个人账户内在去世后还有余额的,可以由其继承人取出,做为遗产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C. 退休工人去世当月还发工资吗

法律分析:退休工人当月去世当月可以领取退休工资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80%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5%发给;连续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60%发给。退休费低于25元的,按25元发给。

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35元的,按35元发给。

D. 退休人员死亡当月退休金

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继承死亡退休人员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里的余额。另外可以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企业退休职工大概是本人12个月的基本退休金(企业退休职工各地执行标准可能不一致);事业单位职工是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退休费。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公司每月要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中包括了基本的养老保险,即退休之后每月有退休金,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要求。但如果退休人员死亡后,那之前缴纳的社保中的退休金还能领吗?下面我来简单谈谈退休人员死亡后退休金怎么办的问题。
一、退休人员死亡后退休金还能领吗?
退休人员死亡后的次月起停发退休金。
但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者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以参保者死亡后,其家属可凭身份证,死亡证等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参保者个人账户余额。同时可以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退休后死亡社保待遇
1、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待遇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郑好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喊雹铅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根据上诉我谈的“退休人员死亡后退休金怎么办”的问题及衍生知识可以知道,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是不能继续领其退休金的,但是可以凭身份证和死亡证明等所需证明到当肆祥地社保机构领取一次性的丧葬补助金和家属抚恤金。希望以上的内容对您有帮助。

E. 老人走了当月还发工资吗

如果死亡时间,是这个月发工资时间之前,那就只能领这个月的工资。如果死亡时间,是这个月领工资以后,那下个月还可以再领一次。
老人死亡后,家里人要持证明去社保大厅办理手续,然后领取一次性的丧葬费。
一、老人去世后,养老金何时停止发放?
在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门下发过《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该“通知”的第二条明确规定:“新增离退休人员从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死亡离退休人员从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现行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从退休后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二、老人死亡时间如何证明呢?
唯一可以证明死亡时间的文件就是死亡证明。退休老人因病在医院去世的,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在医院外去世的,比如老人在家中自然死亡,或是在家中突发疾病死亡。这种情况下,家属一般都会拨打120急救电话,120医护人员确认老人已经死亡,由120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出具死亡证明。如果老人在家死亡以后,没有拨打120,而是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上门确认不属于刑事案件死亡的,当地派出所也会为老人出具死亡证明。
三、继承人可以享受到的待遇
老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的待遇如下:
1、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有两个账户,一是统筹账户、二是个人账户,统筹账户是不能继承的,但是个人账户中的余额,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
2、丧葬补助金:按照退休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3、一次性抚恤金:以退休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
老人去世后,家属一定不能着急把老人的身份证和社保卡注销或者丢掉。要拿着身份证和社保卡和死亡证明去社保大厅,办理丧葬费和抚恤金的领取手续。丧葬费是打到继承人的卡上的,而老人去世时当月的工资还是在社保卡上。
四、老人死亡,家属隐瞒不报的后果
按照《社会保险条例》第36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继承人应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并办理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手续。
有的家属为了多领老人的养老金,故意隐瞒不报,继续领取养老金,或者故意晚报一个月,想多领一个月养老金。可以很明确地说,前者是一种骗保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一经查实,最轻的处罚是社保经办机构责令退还冒领金额,劳保部门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比如并处罚金,拒不改正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后者故意多领一个月养老金的家属,在领取老人丧葬费抚恤金时,社保部门会强制要求把多领的养老金退回的,否则无法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所以,退休老人去世,近亲属或继承人应遵照规定给老人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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