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可以计入工会经费吗
【问题】我是一家私营企业财务人员,我公司现有职工142人,退休职工15人。从去年开始,我公司节假日期间为退休人员发放节日慰问金和补助费,上述费用不计入职工工资、薪金。请问,上述费用能否作为职指山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解答】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作为职工的延期福利,财务处理时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支出时应该有费用真实发生的凭据或收款人签收证明,发票抬头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不影响该费用的列支。需要注唯橘中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没有将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明确为福利费,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新的文件对此明确之前,伍哗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前仍不能将此类费用作为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因此,该单位为退休职工发放的节日慰问金和补助费在财务处理时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列支,但不能在税前扣除。
㈡ 机关是否可以对离、退休职工发放慰问金及物品
机关是可以对离退休职工发放慰问金及物品的,但要有确实的理由,如下发的文件或上报上级主管单位获批后。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2015年10月14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介绍了“十二五”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称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
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侍辩走,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
(2)退休人员慰问费用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五条 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符合第四条(一)项或(二)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作年限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
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符合第四条第(三)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
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离休和退休的干部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应当与在职去世的干部一样。
第六条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干部;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条战线上有特殊贡献的干部。
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和认为对作战、军队建设有特殊贡献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
其退老桥缺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第七条 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干部,应当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第八条 离休、退休消耐和退职的干部的安置,要面向农村和中小城镇。在大城市工作的,应当尽量安置到中小城镇和农村,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到本人或爱人的原籍安置。
在中小城镇和农村工作的,可以就地或回原籍中小城镇和农村安置。易地安置有实际困难的,也可以就地安置。
跨省安置的,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应当积极做好安置工作。对于其他省、市、自治区要求向北京、天津、上海安置的,要从严控制。
第九条 离休、退休干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由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退职干部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本人两个月的标准工资,作为安家补助费。
㈢ 江苏省对退休人员节日慰问标准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对离退休人员的关心、帮扶力度,加强对身患重病、失能、高龄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精准帮扶,特磨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慰问及困难补助对象:离休干部、老校领导,生病住院、因病致贫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独居、高龄等特殊困难离退休人员,离休干部遗孀、离退休人员“三无”遗属。
第三条 慰问及补助形式:酌情采取走访、电话、短信等方式慰问。走访慰问带慰问品或现金,不方便走访的,慰问或补助金打入个人工资卡。
第四条 离休干部慰问:每人每年走访慰问不少于1次,酌情发放慰问品或慰问金。
第五条 生病住院慰问:
1.历届老校领导,原则上由老干部部、退管处陪同校领导走访慰问,给予2000元慰问金;
2.其他离退休人员由老干部部、退管处负责走访慰问,给予500元慰问金。
3.常住外地人员在外地住院原则上不到医院探视,慰问金打入工资卡;住镇江本地人员生病住院原则上到医院探视慰问,因故不能到医院探视的,在其出院后登门走访慰问。
第六条 整生日慰问:对当年虚岁逢十的离退休人员,开展集体祝寿活动,对于行动不便的90岁和百岁寿星,退管处领导上粗贺门祝寿,发放纪念品和慰问金。整生日慰问金标准:60、70、80岁200元;90岁,300元;100岁,1000元。
第七条 金婚、钻石婚慰问:对当年金婚、钻石婚的人员,开展集体庆祝活动,为每一对夫妇发放纪念品和200元慰问金。
第八条 教师节慰问:每年教师节,对当年有特殊贡献的离退休人员及离退休先进典型开展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500元。
第九条 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去世发放200元慰瞎凳余问金。
第十条 春节慰问:
1.每年春节前,对符合条件的九类人员开展集中慰问。
2.慰问金标准:
(1)老校领导:厅级老校领导 2000元,合并前的处级老校领导1000元;
(2)离休干部1000元,其中享受厅局级待遇的1500元;
(3)高龄人员:80岁以上,400元,90岁以上,800元,100岁以上,1000元;
(5)因病致贫等特殊困难人员,500—1000元;
(6)住养老院人员,600元;
(7)孤寡、失独人员,500元;
(8)离休干部遗孀,400元;
(9)离退休人员“三无”遗属,600元。
同时符合两种以上情况的,不重复享受,慰问金标准实行就高原则。
3.退管处根据本人申请或者所了解到的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春节集中慰问方案,报学校审批。
4.慰问方式:老校领导由老干部部、退管处陪同学校领导走访慰问,其他需要慰问的离退休人员,由老干部部、退管处负责走访或电话、短信慰问。
第十一条 慰问和困难补助原则上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其他以精神慰问为主。
第十二条 经费来源:
1.日常慰问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从“离退休人员福利费”专项列支;
2.春节集中慰问,每年年底由退管处结合实际制定慰问方案,通过OA系统请示报批,从学校“人员经费”项目中列支。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㈣ 公司给退休工人慰问金应计入什么科目
工会 发给退休人员慰问金,应该计入工会经费,而不是职工福利费。
全国总工会日前制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就工会经费用于职工的各项开支做了全面、细致具体的规定。其中,工会经费可用于集体福利的支出主要在四个方面:
1、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2、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3、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4、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因此,对于工会发给退休人员慰问金,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慰问金)
贷:库存现金
(4)退休人员慰问费用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没有将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明确为福利费,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新的文件对此明确之前,按照现行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前仍不能将此类费用作为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因此,该单位为退休职工发放的节日慰问金和补助费在财务处理时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列支,但不能在税前扣除。
㈤ 机关单位退休人员慰问标准
法律分析: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残联机关工会工作,体现会机关工会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关怀,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干部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生病慰问: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职工在各医院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和组人部相关人员共同到医院去探视、慰问。在外地生病住院的,由机关工会或所在部室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以内。丧事慰问: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丧亡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或组人部以自治区残联名义送慰问金,标准为500元;所在部室或分管部室,送花圈一个,标准为300元以内。干部职工退休时,由组人部组织慰问,可购买500元以内纪念品。按规定可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按照单位原有贯例享受一次性疗养补助5000元。节日慰问:春节、节日前夕,对退休老干部职工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为500元。
生小孩慰问:干部职工生小孩后30日内,由机会工会及妇委会派代表,到医院或其住处进行慰问,慰问标准300元。退休人员慰问由组人部负责。在职人员慰问由机关党委负责,其他相关部室参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㈥ 工会发放给退休人员慰问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对于工会发放给退休人员慰问金的会计处理,企业一般通过管理费用、库存现金等科目来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工会发放给退休人员慰问金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慰问金)
贷:库存现金
工会经费是什么?
工会经费是工会祥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工会经费的来源有:会员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交纳的会费。工会举办的事业的收入。行政方辩宴尺携高面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拨交的经费。各级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的补助。在基层工会,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包括群众活动和事业方面、工会建设方面和工会行政工作方面,在县以上工会,工会经费开支范围还包括有国际活动方面和基本建设方面。另外,工会经费开支还包括基层工会上交经费和县以上工会对下级工会补助支出两个方面。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_同级工会组织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向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管理费用是什么?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的具体项目有: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