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人员劳务报酬个税起征点
退休人员劳务报酬个税起征点一般是800元,其税额计算方法为: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收入*(1-20%)
3、收入超过20000元的,还要加成征收:20000元至50000元的加征五成,50000元以上的加征十成。
4、应纳税款可以用速算公式计算:
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以上就是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方法,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带入上面的公式进行计算。
劳务报酬亦称“服务报酬”。根据提供服务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的劳动报酬。劳务活动的范围通常指日常生活服务、城市公用、文化、艺术、教育、卫生、保健、旅游等。这类活动是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服务性劳务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使用价值的活动
劳务报酬调整相关闭厅规定:
在合约中的约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劳务报酬。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一定百分比时,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帆态山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态中,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⑵ 退休人员劳务报酬交个人所得税吗
退休工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退休人员在退休后,仍然有劳务费收入或经营收入,那么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聘用已退休人员的薪资个税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返聘人员如果不符合退休人员再任职条件,其取得的劳务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如下:
1、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内容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总之,征税的对象以及数额已经达到了征税数额后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⑶ 上海注册公司关于退休返聘的收入需要缴纳个税吗
有关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刚过去没有多久,新的一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也越来越近了。最近经常会听到有人在问,退休后返聘的收入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退休工资是否需要并入综合所得一起计税呢?
今天我们就来为大家说下有关在上海注册公司退休人员返聘的各种收入是否需要并到一起缴纳个人所得税。
1、退休人员领取的退休工资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职工的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2、退休返聘取得收入,如果退休返聘人员与公司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同时参与公司的考勤制度,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升职及其他待遇。满足以上条件的退休返聘人员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满足前述条件的,属于劳务报酬应按照劳务报酬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当公司聘用退休人员时,该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条件领取的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退休人员取得返聘工资,不需要合并退休工资计算缴纳个税;退休人员取得退休工资不需要汇总到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税。
⑷ 退休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仅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应终止,而且,已不存在建立新劳动合同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