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后的独生子女补贴怎么领
一、父母退休后如何申请独生子女补贴
父母退休时可以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依据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一次性奖励。具体金额各地不同,一般不少于每人1000元。
(一)领取条件: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
(二)发放办法: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领取;独生子女的父亲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
(三)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二、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
(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帮助。退休时增加的百分之5和这次月增加106元应该不会矛盾。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② 关于江苏徐州的独生子女奖励
徐州市独生子女政策:1、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可按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期间,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依法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相关奖励和帮助。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规定给予帮助。2、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证之年起至子女14岁,每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20元以上奖励金,或者按照上述标准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奖励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支付;(二)农村居民由乡(镇)财政支付,县(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三)其他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财政支付。3、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照退休前月工资的5%每月增加养老金,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补充养老保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
③ 江苏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一、在江苏,哪些人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补贴?
(一)前提条件
领取独生子女补贴,需要同时具备2个条件:一是要有江苏省的户籍;二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就具备了领取独生子女补贴的资格。
(二)发放对象
在提倡计划生育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包括: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城乡居民。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2个前提条件,符合发放对象的要求,即可领取独生子女补贴。
二、江苏省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标准
享唤散受的待遇主要可以分为2类:一是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二是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补助金。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1.独生子父母奖励金
(1)发放标准:从领证至独生子女晌芹年满14周岁以前,每月标准不低于20元。也可按照上述标准,一次性支付。
2.独生子女父母宴链毕退休一次性补助金
(1)发放标准:持证的退休职工,在退休时,按照退休前月工资的5%,增发退休金;或者由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补充养老保险。
(2)支付渠道:由单位支付。
④ 退休时独生子女费一次性奖励领取规定
国家在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同时为了达到有效的减少人口增长的目的,对独生子女的家庭进行奖励政策,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的可以享受独生子女费,这种政策一度起到了很大的激励作用。
领取条件。独生子女父母到达退休或者一定年龄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补贴费用,一般是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每人可以享受一次性奖励也就是大家所说的补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年龄标准以地方公布的相关政策为准。
领取步骤。
1. 独生子女父母需要准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户口本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
2. 到户口所在的计生办办理补贴申请,等待计生部门、教育局、人社部门的一系列审批,审批后由财政局拨款进行发放。
发放方式。
1. 有工作单位的退休人员,由你所在单位发给你独生子女补贴费。
2. 如果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会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你独生子女补贴费;如果属于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你独生子女补贴费。
3. 如果你的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但是是无业人员,将由街道办事处发给你独生子女补贴费。
4. 如果是农村居民,携带好相关证明,乡镇人民政府会发给你独生子女补贴费。
发放标准。独生子女补贴的标准,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领取时间和领取要求可能也会有区别。因此,如果需要领取补贴,可以提前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不要错过发放补贴的时间。一、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
(一)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二)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三)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
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二、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
(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述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帮助。 退休时增加的百分之5和这次月增加106元应该不会矛盾。
独生子女家庭往往会承担更大的养老压力,独生子女费可以多少减轻一些经济压力。这样来说还是很有人性化的政策,了解这方面知识可以对自己的家庭支出等有更好的规划,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已经无法办理独生子女证了,在全面开放二孩政策后就没了,现在已经开放三孩政策了,大家有必要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⑤ 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1、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2、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证,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由所在单位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