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人员福利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福利费按照规定计入福利费,该福利费不可以在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㈡ 请问各位高手,发放给职工的奖品以及职工退休时单位购买的纪念品用什么会计科目核算呢
发放职工的奖品,计入“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退休职工的纪念品,计入“管理费用”。
㈢ 发给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能否作为福利费列支
问:公司给退休人员发放的医药费、住房补贴、物业服务费补贴等,会计上计入福利费,能否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 24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全)、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全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全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项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可段路费等。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函〔2014〕652号)第一条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与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与企业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费等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014年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职工薪酬》:对原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进行了全面的扩充,其中明确了对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计提要求。根据上述规定,向离退休人员支付的统筹外费用,在会计核算时可记入“应付职工薪酬一一职工福利费”。但其不属于可以在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范围,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在税前扣除。
㈣ 慰问退休人员物资款应列什么科目
1、如题所述,企业行政方慰问退休人员的开支,一般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者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核算;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函〔2014〕652号)第一条规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与企业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费等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可见,该开支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整;
3、目前各地在执行上不尽一致,例如,《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问题解答》中的第15个问题解答如下:企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补助不能在税前扣除,给离退休人员发放的节日慰问、生活补助等费用可作福利费按规定在税前扣除;《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2009〕91号)文件的第十条规定“纳税人为离退休人员发放(报销)的取暖补贴(取暖费)、医疗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的离退休人员)等相关费用,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4、综合以上,应结合当地财税机关颁发的具体文件规定再作判断;
5、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㈤ 新工会会计制度,工会购礼品慰问提前退休职工入什么科目工会看望生病或职工家属去世给的现金入什么科目
一、“工会购礼品慰问提前退休职工,工会看望生病或职工家属去世给的现金”计入“维权支出”科目比较合适。
二、在“维权支出”科目下有一个明细科目“送温暖费”核算工会向职工送温暖发生的支出。工会慰问提前退休职工,以及看望生病或职工家属去世给现金都可以视作“向职工送温暖”。
三、发生维权支出时,
借:维权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四、职工生病,支付看望的费用可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1、计提: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2、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现金
(5)发给退休人员的礼品算福利费吗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账务处理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㈥ 退休人员过节福利发放
众所周知,1月将会迎来我国最大的传统节日春节,也是全国人员回家团圆的日子,此时,我们退休人员过年的各项花钱变多了,比如年货、走亲访友的礼品、给孙子辈们红包等花销,哪里都需要花钱,而养老金往往不够用。那么,春节将至,退休人员要统一发放过节费,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也能体现政府对退休人员的一份重点关怀,很多退休人员都希望是真的。下面带大家一起去正确了解一下过节费政策。㈦ 国家关于退休人员福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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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年底这个时候,单位发什么福利,就会成为热门话题。
有的福利可能是现金类的,有的是礼品类,有的是生活品,有的食物,总之得到福利的都很欢乐。
自八项规定作风建设以来,对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抓得很严,今天我们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为例,谈一谈福利发放有哪些限制。
在职和退休人员福利一视同仁
全国总工会曾经下发《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针对一些实际问题作出更明确的规定,以便于基层操作。
《补充通知》首次明确“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7个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根据工会法规定,企业员工、行政事业人员等均可加入工会组织成为工会中的一员。
工作人员退休了,但工会会员并没有退出或自动失去会员资格,也没有领导要求退休人员退出工会。
可是如今有那么一些单位的领导,把退休工作人员视为包袱,逢年过节发福利根本就没有退休人员的份儿!
同时,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全国总工会发文,规范福利待遇问题,文件里面并没有说退休人员不应该享受工会福利,应该是在职的退休的都应一视同仁!
相比起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本来就待遇低,福利少,甚至有的企退人员退休后几乎被单位给遗忘掉。
只希望国家这些规定能被相关部门以及企业负责人看到,退休人应同享年节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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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以后自己除了养老金的待遇之外,还有哪些福利可以领取呢?
第一个,就是终身医保待遇。
很多人只关注到了退休开始领取养老金,实际上社保中还有医疗保险,在退休后有一个终身医保的待遇。
也就是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医保缴费满足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的,那么退休后不用再继续缴费,也能够享受终身的医保待遇。退休后不用再交钱还能享受报销的待遇,这对于退休人员可以说是一份不错的待遇了。
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跟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不一样的。养老保险对于缴费年限的要求是需要累计交满15年,而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由各地自行规定。
目前上海和广州规定是15年,还有部分地区是在20年左右。所以缴费年限大家一定要注意一下,可别想当然地认为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和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一样的,到时候如果没缴纳满年限可就没法享受终身医保待遇了。
第二个,就是补充养老金。
实际上咱们平时总说的养老金,是指国家的基本养老金,除了基本养老金外,咱们国家还建立了补充养老金制度。
比如说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不过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不是说人人都有的,只有一少部分人才有,这两种年金制度都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缴费建立的。
一般个人缴费不超过缴费基数的10%,用人单位缴费不超过8%,企业年金可以在退休时一次性领取,而职业年金只能够按月领取。
有很多大企业在你入职的时候都会问你参不参加职业年金或者企业年金,那么为了退休后能领更多钱,大家最好还是参加。
第三个,就是各种补贴补助待遇了。
比如说国家对高龄老人有老年补贴,在北方很多城市寒冷的冬季有取暖补贴,一些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时还有独生子女津贴。当然很多补助补贴都是根据各地自己的规定,有不同待遇和标准,领取条件等等也各不相同,具体还需要咨询当地的人社局。
第四个,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人群,则不一样。
其实这个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是有很明显的区别。
它的主要区别就在于企业单位退休人员,是很少能够获得养老金以外的待遇。但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当然也包括公务员,单位退休人员,是可以额外获得退休金以外的收入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的人群能够获得很多的额外收入,包括一些精神文明奖,民族大团结奖,还有工作单位给发放的一些相关的待遇津贴等各方面的收入,那么综合起来加在一起,有些地区可能会比较少,一年是几千块钱,有些地区可能比较高,一年甚至达到几万块钱。
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待遇有差距的主要原因有三个:养老制度不同、缴费基数不同、缴费年限不同。
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是没有同等条件一说的,顶多能够相同的可能是工作年限。实际上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工作稳定,工作时间较长。计算养老金的时间往往是长达三四十年以上。而很多私营、外资企业的职工退休时,养老保险只缴纳了15~20年。
即使工作年限相同,养老制度不同和缴费基数不同,也会产生养老待遇差距。
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是1991年开始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997年全面统一将养老待遇实施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一些地方是1997年以前逐渐试点的)。
机关事业单位过去的退休制度:实际上主要是跟职务、级别相挂钩的。利用工作年限计算一定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还分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呢)计发比例,在加上退休职务级别确定的生活补贴数额,就是原先的退休待遇计算模式。
另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比如说基础养老金待遇,如果按照60%基数缴费,一年可以领取0.8%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如果是按照150%缴费,可以领取1.25%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完全按照个人账户的余额和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相挂钩的。
总体来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的养老保险制度会实现全部的并轨,未来主要还是看缴费基数、缴费年限以及年金制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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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别人眼中的香饽饽。
其实自从疫情开始之后,有为数不少的公司都宣告倒闭,还有一部分公司为求自保,只能大量的裁员,所以说越来越多的人也意识到找到一份稳定工作的重要性,铁饭碗不仅仅稳定,而且社会地位也比较的高,所以深受大家的青睐。
公务员除了是铁饭碗之外,也会让全家人都感觉到特别的有面子,这也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报考公务员,关键是薪资待遇还是非常优厚的,年终奖也同样让人羡慕。
在大部分人眼中,公务员虽然可能工资不高,但零零散散的福利和补贴加起来,可不一定比其他职业的收入低!况且,加上“工作清闲”、“发展稳定”这些标签,公务员就成了别人眼中的香饽饽。
工作清闲还是辛苦委屈?
其实,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
公务员们也经常以5+2,
白加黑的模式加班,
在文山会海里不停翻腾,
喝个牛奶都要被问责批评,
常年成为媒体关注的负面焦点
......
发展稳定还是四面挑战?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公务员也不再稳定:
辽宁、天津、陕西、山西、浙江、山东等省已经陆续取消了上万个铁饭碗,事业编人员变成了合同工。
而在疫情期间,更是有无数公务员主动投身抗疫一线,面对危机四伏,仍坚守在人民最需要的地方......
福利丰厚还是早已取消?
其实,早在之前出台的《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明文规定:严格执行基层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发放工资津贴补贴!
让我们看看,别人眼中“福利和补贴丰厚”的公务员们,真实情况到底如何?
12类补贴被取消
1、自行新设项目补贴、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都将被取消;
2、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的(具体地市标准略有不同)津贴补贴都将被取消;
3、违反规定发放的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将被取消;
4、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补贴将被取消;
5、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的补贴将被取消;
6、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的补贴将被取消;
7、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的津贴补贴将被取消;
8、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的津贴补贴将被取消;
9、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的津贴补贴将被取消;
奖金:
10、违反公务员奖励规定,“巧立名目”发放的各类奖金都将被取消;
公积金:
11、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补贴将被取消;
节日福利:
12、借重大活动或节日庆祝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等补贴将被取消;
大家眼里公务员的“丰厚福利”,其实早就被取消了。
㈧ 退休慰问金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求答案
》(财企[2009]242号)规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作为职工的延期福利,财务处理时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支出时应该有费用真实发生的凭据或收款人签收证明,发票抬头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不影响该费用的列支。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规定,没有将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明确为福利费,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新的文件对此明确之前,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前仍不能将此类费用作为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因此,该单位为退休职工发放的节日慰问金和补助费在财务处理时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列支,但不能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