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返聘人员工资算工资总额吗
退休返聘人员的薪酬不计入工资总额。企业返聘退休人员,可以按劳务关系处理。一般以劳务费用或劳务报酬,计入人工成本费用。工资总额主要由6个部分组成,分别是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袜世不列入工资总额的统计范围。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态好启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帆如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Ⅱ 支付离退休人员工资,计入什么会计分录
支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不属于应付工资的核算范畴,也不需要预提或分配,所以,支付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在账务处理上计入工资总额,个人不必再提交五险一金,但养老金单位统筹部分不免。
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退休工资
贷:银行存款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2)退休返聘人员可以报差旅费吗扩展阅读: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管理费用在会计核算上是作为期间费用核算的,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并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账核算。期末"管理费用"科目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后无余额。
Ⅲ 退休返聘的常见问题
退休返聘的常见问题
退休返聘人员类型、劳动关系。
一、退休返聘人员类型。
退休返聘是指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又与企业建立用工关系的用工模式。退休返聘人员有三种类型。
1.员工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
2.员工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
3.员工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
二、退休返聘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1.一般情况:是劳罩颂务关系,如果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又与企业建立用工关系的,则双方属于劳务关系,不再是劳动关系。
2.特殊情况:如果退休返聘人员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法律和司法解特殊情况释尚未对这种情形的用工性质做出明确规定,全国各地的司法实践也不尽相同。
退休返聘人员社保、带薪年假、经济补偿金。
三、退休返聘人员需要缴纳社保吗?答:不需要。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已退休人员再在单位继续上班的,属于退休返聘。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双方属劳务关系,单位都不需要再为退休返聘员工缴纳社保。
四、退休返聘人员能否享受带薪年休假?答:不享受。
法律依据:《职工带物贺郑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就规定,本条例是根据《劳动法》与《公务员法》制定的。退休返聘人员既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也不属于公务员,所以退休返聘人员无法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
五、退休返聘人员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发生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不享受止时。
答: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之间一般是劳务关系,所以从法律层面上,退休返聘人员在离职时不能享受经济补偿金。
六、退休返聘协议的注意点。
1.在合同中明确雇佣期限,写明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
2.与已经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签订退休返聘合同。
3.薪酬待遇方面,可以约定“双方约定的劳务报酬标准中已经包括了超时劳动补偿”。
4.可以约定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病假、婚假等有薪假期。
5.在劳务合同中约定提前解除合同条款。
6.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购买相关商业保险。
七、退休返聘工资个税的注意点。
1.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税。
2.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以外的各类补贴应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应缴个人所得税。
4.退休人员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综合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缴纳个税。
5.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工资、补贴等视同离退休工资免税。
6.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工资所得拍肆计税。
7.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
8.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应税所得应依法缴个税。
9.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与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10.返聘离退休人员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按规定税前扣除。
Ⅳ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在职时相比,每月要少多少钱呢
部门事业单位退休工作人员,在职人员时其工资构成为底薪、薪级、绩效考核工资三个部分,对于公积金,严格说来不可以归属于收益的范围,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职工一同交纳的,其固定收入一部分便是企业依照同比例交纳的一部分,那也是切切实实个人钱。
依照新方法计算出来的养老保险金,已经没有什么替代率这个概念,养老保险金是依据缴存基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余额、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等各项要素进行计算的,同时也要和老办法进行比较,大部分新方法计算出来的养老保险金都是会高过老办法计算出来的养老保险金。
依照四川省离休中人养老金理清并补领后养老保险金看来,许多人的养老保险金其实和在职时薪水对比,基本上区别不大,一些人的养老保险金还需要高过在职人员的底薪和薪级之和。与在职员工对比,区别或是年终绩效奖励金一部分。针对绩效奖金四川的办法是依照在职员工绩效工资的70%计发,名称为生活补贴,均值到各个退休职工每月都是2000块左右。
总的来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负责人,与本人在职人员时薪水对比,实际上退休之后基本没有降低。下降的是工作性津贴补贴一部分,与此同时业绩考核一部分降低了30%,但是作为退休职工毕竟没有工作了,比在职员工降低30%那也是合情合理的。
Ⅳ 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开会如何报销差旅费规定
没有这样的规定。
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在同一县(区、市回)区域内的,即使是在职答干部或职工因公出差(包括开会),“差旅费”不得报销,离开县(区、市)的,按规定报销。
退休人员,没有这类“差旅费”的支出渠道。
如果你心有不甘,可直接向当地县级财政部门咨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Ⅵ 关于退休返聘人员的待遇问题劳动法中是怎样规定的
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一般原则上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可。
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已依法退出劳动领域,不具备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即享有退休待遇并在社保机构领取退休工资、报销医疗费用、因病亡故的可领取抚恤金。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不能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即使发生争议也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对劳动者的保护也不适用:
(1)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劳动法》第七条)。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权利(《劳动法》第十六条)。
(3)劳动合同的期限及试用期的特别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二十一条)。
(4)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的条件及限制、经济补偿(《劳动法》第二十三到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5)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法》第四章)。
(6)最低工资保障(《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7)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及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8)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劳动法》第十章)。
故,如退休人员被聘用的,退休人员和聘用单位之间基于此种劳务关系,故聘用单位不需要为退休人员缴纳社保,可随时解除聘用协议,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因而,聘用单位对于退休人员的责任而言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劳务报酬,二是工伤的处理。至于退休人员非因工所受到的意外伤害,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如交通事故。聘用退休人员的工资报酬、医疗待遇、福利待遇、解除劳务关系等方面的争议在实务中一般不大,主要风险是发生工伤后如何处理争议较大,对于聘用单位的风险也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