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退休人员 > 江西省退休职工丧葬费

江西省退休职工丧葬费

发布时间:2023-11-16 04:02:09

㈠ 南昌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

2022年南昌丧葬费领取规定,2022南昌丧葬费抚恤金标准
一、南昌退休丧葬费标准2020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二、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省人社厅公布了全省2020年度城镇企业职工人均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为2405元,为此,我市城镇企业参保单位退休(含退职)人员抚恤金标准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执行标准:
调整说明:
调整后的抚恤金标准低于2019年所在燃培市、县(区)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10个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按2019年所在市、县(区)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10个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支付;调整后的抚恤金标准高于2019年所在市、县(区)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10个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按新标准支付。
其中,南昌市本级及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高新区、南昌经开区、红谷滩区,其统筹范围内的城镇企业参保单位退休(含退职)人员非因工及因病死亡抚恤金平均养老金执行标准按全市平均基本养老金执行标准统一执行。新建区、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执行标准按省人社厅公布的最新全省2020年姿隐度城镇企业职工人均月基本养老金水平执行。
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关于统一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2号)精神,根据《江西省社会保险统计报表(2019年度)》有关数据,确定全省2019年度城镇企业职工人均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为2300元,以此作为处理2020年有关养老保险事项的依据。
这项标准的公布,也意味着明确了2020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抚恤金社保统筹基金的支付标准。
1、企业职工抚恤金标准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为5000元(2012年迹段厅1月1日起施行),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10个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2019年所在市、县区上年度在岗职工10个月平均工资,其中列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标准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标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1个月,最多不超过10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抚恤金差额部分由参保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
2、企业退休(含退职)人员抚恤金标准
企业退休(含退职)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退休人员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10个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但不得低于2019年所在市、县区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10个月平均基本养老金,列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如退休人员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其家属应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3、个人账户余额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和企业退休(含退职)人员,个人账户中的余额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㈡ 江西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哪些人将会受益

今天咱们继续来说关于丧葬费和抚恤金的相关问题。关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计算,全国各地的标准都不一样,今天我们主要来看江西省对这两项补贴的规定是怎样的。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说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仅仅只针对企业退休的人员,也就是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那部分群体。

抚恤金的新标准则不再和平均养老金有关系,而是和丧葬费一样,与城镇居民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关系,领取的金额也不是以10个月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一般来说是9个月,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是9个月,这个额度每年也是随着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而变化的,不出意外的话,抚恤金每年都会涨。总的来说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新标准比老标准更人性化,随着大家的实际收入的变化而变化,领取的金额也更多。

㈢ 江西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

法律主观:

民发[2007]64号文件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退休)人员死亡后,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目前的最新标准是:死亡后被追认为烈士的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月基本工资(离退休费)80个月、因公死亡的可补40个月、因病死亡的可补20个月。至于丧葬费,要实行火葬才能领取,具体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工资(离退休费),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补。 死者的遗属生活困难的可申请补助.这个遗属是指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和 有抚养关系 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上述范围的人员,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请的,如果是以死者工资或退休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死者死亡30日内符合下面条件之一,才有资格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 3、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 4、死者的子女未满16周岁的,或者满16周岁但仍在大中小学就读的; 5、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0周岁的; 6、死者的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6周岁的; 7、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6周岁的。 不要只顾着抚恤金和丧葬费,后面这个遗属补助每人每月有几百元呢(具体标准各地都不同,共分为5类地区标准,你是哪个市哪个县区的自己到当地人事局查查)!自己看看是否有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申请! 如果死者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则遗属每月补助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如果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兼有前两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如果有多名遗属申请补助,则全部扰祥遗属的每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死者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退休金。 在何处领取?缓洞搏那要看死者是什么身份了。如果是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只要提供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抚恤金领取人的身份证、户口薄(领取人户口要与死者户口在同一个本子)交给死者原单位,单位自然会派人去当地人事局填表审批,下个月抚恤金就能打入工资卡。如果死者是企业的,且是纳入社保统筹的,则到社保局办理和领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 第三十八条 因 工伤 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 工颤汪伤保险 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 医疗费用 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 伤残 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的生活 护理费 ; (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 伤残津贴 ; (七)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 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㈣ 江西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

法律分析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丧葬费是死者单位给予死者亲属处理死者后事的一种补助,属于“遗属津贴”的范围,因为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均发生于死者死亡后,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所以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不是遗产。
在江西地区要申请丧葬费用,一般是按照员工死亡的情况来确定的,如果是因为病死亡的,可以达到5000元的丧葬费用,如果是因公死亡的就会更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㈤ 江西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死亡后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的文件规定

江西省事业抄单位退休干部死亡后袭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的文件规定: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逝世后丧葬费实行包干使用,不分职务级别,标准由每人3200元提高到每人5000元。

㈥ 请问南昌的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和死亡后的生活补助金标准是什么

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企业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费用一般为原所在企业三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由企业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一般为原所在企业两个月的平均工资。

抚恤金按其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不同,按死者本人工资的25~50%掌握发给,当被供养者死亡或已达到自立年龄、失去受供养的条件即停止支付抚恤金。

职工死亡丧葬及抚恤费是指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职后死亡的丧葬费,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以及退职、退休、离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丧葬补助费、救济费等。

(6)江西省退休职工丧葬费扩展阅读:

遗属补助条件范围

1、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

(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或虽满16岁仍在上中学或职业中学的;孙子女、弟妹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父母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人来源者。

2、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符合第一条(1)、(2)款条件的,可视为供养直系亲属。

3、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凡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以后才符合供养条件的,不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遗腹于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不受本条限制。

阅读全文

与江西省退休职工丧葬费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广州退休金如何领 浏览:128
50岁发迹的企业家杯子 浏览:509
电力局退休工资高贴吧 浏览:605
50岁变姐姐 浏览:209
退休人员审批流程 浏览:219
老年人活动要注意那些问题 浏览:428
美容养生会所能赚多少 浏览:267
60岁女人肛门有血不疼 浏览:861
贷款到60岁还能继续还贷吗 浏览:422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多少 浏览:745
集美老年活动中心住宿 浏览:390
怎么照顾90岁的老人 浏览:931
钓鱼的人不长寿真假 浏览:464
长寿草种植视频 浏览:100
青阳县基本养老金 浏览:430
国企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政策 浏览:157
可怜的老人叫什么 浏览:556
养老金去什么银行认证 浏览:895
怀孕了老人去世穿孝衣有什么忌讳 浏览:703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重庆 浏览: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