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企业退休人员
1.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2.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3.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我市用人单位未参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1〕272号)等有关规定参保,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并在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和城镇超龄人员(不含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三)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两航起义退休人员、原南侨机工服务团退休人员等不执行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㈡ 离休人员调整待遇
法律分析:国家公布的《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与去年相比,主要有三点不同:第一,养老金调整幅度的不同。2021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的总体比例是4.5%,而2018年到2020年都是5%。第二,养老金调整方式有所变化。尽管养老金调整方式依然是要求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种方式来进行,但是国家明确要实现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调整方式的统一。第三,调整时间要求的变化。2020年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省级统筹,各地制定养老金调整方案的时间可以提前了。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二、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三、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调整工作平稳进行。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要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同意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得通过设立最低养老金标准等方式变相提高待遇水平。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调剂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㈢ 2014年10月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补贴是怎么规定的
为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配套工作,根据国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在调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对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办理离退休的人员,从2014年10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也有人将这称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补贴,其实这不是补贴而是增加的退休金。
2015年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改革之年,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改革的配套政策,既有养老保险的缴费政策,还有职业年金的政策。由于过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缴纳养老保险,办理退休时基本上都是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精神办理的,养老金的计算也是按照本人退休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结合工龄按比例计算。
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以后,由于2014年之前的工资普遍不是很高,如果要理顺的 社会 保险制度,这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生活就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适应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需要对基本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 社会 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即国办发(2015)3号文件,这个文件总计有三个附件,第一个附件是《 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第二个附件是《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第三个附件是《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方案》。
从这个文件规定可以看出,都是属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配套措施,工资改革以后可以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的工资收入不会受到影响,对于在职人员也是一种鼓励和鞭策。
按照国发(2015)2号文件精神,也就是《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之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中人,养老金是按照新老两种办法计算,采取保低限高的原则计发基本养老金,同时开始实行职业年金制度。
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于养老金完全是按照原有的制度办理退休的,很多退休人员过去的工资基数比较低,退休后养老金也比较低,在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普遍调整工资待遇以后,对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也要适当增加。
虽然我国从2005年开始调整提高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但在2016年之前调整养老金的对象主要是针对企业退休人员,从2016年开始才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纳入养老金调整的范围,在这之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几乎没有调整过。
根据国办发(2015)3号文件附件三,即 《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方案》精神,对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的人员增加离退休费,也是调整增加退休金的方式。离退休费是按照退休前担任的行政职务或是专业技术职务来确定的,分为离休和退休两种情形。
离休人员中的原省部级正职是每月增加1400元,副职1140元;厅局正职每月增加900元,副职730元;正县处级每月增加570元,副职每月增加480元;乡科级及以下每月增加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原来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每月增加400元到820元不等。
退休人员中的原省部级以上人员每月增加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技术职务每月增加260元到700元不等。
综上所述,2014年10月之前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附件三的精神,从2014年10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离退休人员分别按照原来的担任的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增加退休金而不是补贴。
㈣ 辽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1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 度进行改革;同时决定,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 险费由单位个人共同负担,缴费办法、待遇标准计算等与企业养老保险办法相似,工作人员将根据该办法的实施时间划定“老人”、“中人”、“新人”,实施不同 的参保办法,而因为参保人员在退休之后,可以享受到职业年金,待遇标准要比企业退休人员高。
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的钱和企业比有差距吗?
缴费办法、待遇计算,与企保大抵相同
“缴费方式、缴费比例,以及最低的基本养老金的计算,都与现行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大抵相同”,在看过国务院发布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后,南京市一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首先拿缴费方式来说,与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情况相同,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纳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8%,单位缴纳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20%。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而今后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如何计算养老金待遇标准呢?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比如60岁退休时,计发月数为139,这些都与企业养老保险办法相同。
就拿一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为例,每年都是按照上一年度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缴费,他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就是1。从现在开始缴费到退休,缴费年限为35年,即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比例为35%,假设退休前一年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那么他的基础养老金为8000元×35%=2800元。假如到他60岁退休时,个人账户里面有69500元,用来除以139,即可得出个人账户养老金,即500元。基础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2800元+500元=3300元,便是他退休后拿到的基本养老金。
2、两者待遇一样吗?另外享受职业年金,待遇标准高过企保
从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上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没有多大分别,那么两者的待遇是不是就一样呢?该负责人表示,在退休后的待遇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有额外的补助,即职业年金。在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里面确实有关于职业年金的条款,即“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职业年金,现在有很多单位都在缴纳,也是一块重要的退休收入来源”,因为企业养老保险没有对职业年金有强制的规定,所有大多数单位都没有主动为员工缴纳这部分钱,退休之后自然享受不到这部分额外的收入,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除了拿到基本养老金之外,还有一部分企业年金收入,总体的待遇标准要超过企保,就拿前面的例子来说,如果这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有500元的话,那么他的最后退休工资能拿到3800元,比跟他同样缴费的企业退休人员要增加不少收入。
3、会“一刀切”吗?“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
针对不同工作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务院发布的参保人员也是区分对待的,根据该办法的正式实施时间,将工作人员分为“老人”“中人”和“新人”,实施不同的参保办法和待遇标准。
“老人”是指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中人”是指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将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而该办法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新人”是指在该办法实施之后,进入机关单位工作的工作人员,将直接按照办法中公布的参保办法按比例缴费,退休后按照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测算基本养老金待遇,并在此基础上享受职业年金补助。
4、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流动咋办?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可转移接续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在不同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就业,养老保险关系该如何转接呢?据介绍,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另外,国家还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普遍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并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5、养老金余额如何继承
如未领够139个月养老金死亡余额可继承
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以继承。而此前,2012年4月20日,江苏省人社厅曾下发通知,就江苏省参保人员死亡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有关事项作了明确规定。通知明确,个人账户余额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累计本息。参保人员死亡时没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如个人账户有余额,个人账户储存额结息至其死亡当月,其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继承。参保人员死亡时有供养直系亲属并按月领取定期救济金的,如个人账户有余额,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在其供养直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前暂不予以继承并继续按规定计息。
㈤ 2022浙江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7月底前发放到位
2022浙江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7月底前发放到位
根据《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人社部发〔2022〕27号)精神,经浙江省同意并报两部批准,决定适当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我国和省有关法规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可按本通告法规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方法
2022年调整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2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2.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34%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三)适当提高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2021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
三、有关人员的待遇处理
(一)企业退休转干部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 按照《 浙江省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解决部分企业转干部生活困难工作的》的通告》法规,予以补足。
(二)企业退休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江省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告》(浙劳社老〔2002〕150号)法规,予以补足。
上述(一)(二)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如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低于2021年的,按2021年水平确定。
(三)2021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岗位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企业职工及企业工伤退休人员,按本方法和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人社部发﹝2017﹞58号)的有关法规分别增加伤残津贴和基本养老金。如增加的额度低于每人每月198元的,按198元的额度增加。
(四)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不列入本次调整范围。
四、资金来源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工伤职工调整伤残津贴所需费用,按原渠道列支。
五、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力社保厅负责解释。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我国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力争在2022年7月31日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调整金额因人而异
从上述调整方法可以看出,每一位退休人员的调整金额,需要对应退休人员本人的情况进行计算。由于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和年龄不同等原因,退休人员实际增加的金额和具体调整的比例也是不同的。
例如:某位退休人员今年71岁,缴费年限是35年,此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为每月4375.5元,按照我省今年调整方法,该退休人员此次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为:定额调整32元+缴费年限挂钩调整75元(15×1.5+15×2.5+5×3=75)+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58.63元(4375.5×0.0134=58.63)+高龄倾斜25元,共计190.63元,见分进角后实际增加金额为190.7元。
㈥ 2022年河南省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一、调整范围
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月增加 1.3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1%计算增加。
(三)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加强宣传解读,注重正面引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同时,要通过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收支管理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落实情况请于2022年8月15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法律依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我省2022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有关事宜通知
㈦ 离休干部待遇最新规定,2021
离休干部待遇2021年的最新规定是:退休后的待遇是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稍优。退休后照常发工资,根据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不同,每年加发一份,并且工资会较往年增加。2个月个人的标准工资作为生活津贴。享受上述待遇的离退休干部不再给予任何形式的奖金。此外,对老干部退休后的医疗、住房、车辆、生活必需品等相关生活福利的供给也有相应规定。离休干部所需各项经费,由原工作单位列入预算。行政单位在其他行政经费列支;事业单位在事业费项下的离休退休人员费用项目列支;企业单位在营业外支出列支。
拓展资料:
1、调整目的:不提高待遇水平,平均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以公平合理为要素,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旨在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确保可持续性”。调整养老金计算公式:个人养老金金额=养老金+劳动养老金+个人养老金。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总体方案设计中提出的2020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的调整原则:基本养老保险金按照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计算和调整,按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平均分配。
2、调整范围:新中国成立以来,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部队、高校等所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月养老金=当地在职人员上年平均月工资×[年龄津贴率]×(个人年龄-65岁)+劳动补贴率×个人累计缴费年数]月劳动养老金=当地在职人员上年月平均工资×劳动抚恤金比例×养老金的年龄补助率为0.25%。
3、劳动抚恤金数额视个人累计缴费年数而定。劳动养老金的百分比可以取1.0%、1.2%或1.4%(例如),其中1.0%的值表示大多数退休人员降低当前养老金水平,1.4%的值表示大多数退休人员增加目前的养老金水平。但结果是公平的,多为所有人,少为所有人,适合国民经济发展,可以有效控制养老金缺口的大小。个人养老储蓄金额取决于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个人账户中存储的金额是个人存款的一部分,就像银行储蓄一样。
4、因为个人存款是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才出现的。个人养老金原值低于计算值的,按计算值计算分配个人养老金金额;个人养老金原值大于计算值,个人养老金金额按计算值+(个人养老金原值-计算值)/2计算分配。在当前形势下,长远目标是加快全面深化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每月养老金与年龄和工龄有关;劳动养老金是指长期参加社会劳动,劳动养老金多,参加社会劳动时间短,劳动养老金少;个人储蓄基金是“多付多得”和“少付少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