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西企业退休工龄2019年养老金2900块工龄35年2020年能否调整多少钱
江西企业退休职工2020年调整的政策是在原有基础上上涨5%2900块钱可以加140块钱
2. 江西省2020上半年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会在下半年重新核算养老金吗
江西省2020年上半年企业退休人员,在2019年江西省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后,即重新核算养老金,对今年上半年退休人员进行“社会平均工资补差”。
所谓“社会平均工资补差”,指的是本年度前半年期间计发养老金时,由于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还没公布,暂时按上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计发养老金遗留的差额,什么时候公布了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再补差。
以北京为例,某人2018年2月退休,3月开始领取养老金,本应按2017年社平工资标准8467元计发养老金,但实际上这个数据是5月26日才公布的,由于退休之月2017社会平均工资还没公布,所以只好暂时按2016年的社平工资7706元计算,然后在2018年6月15日发放养老金时,一次性补发2018年3月-6月的社平差额,并自2018年6月15日起,每月按新标准发放养老金。
3. 江西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江西省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赣人社发〔2020〕2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属及中央驻赣企业,省直及中央驻赣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挂钩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因素挂钩。
1.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2元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其中,对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29号)、《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和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赣府厅发〔2011〕37号)、《关于妥善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3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时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按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1%增加。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三、资金保障
按照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结余基金及各地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解决,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发生新的拖欠。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四、办理程序
由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汇总,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
五、其他事项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有关政策仍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和增加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11号)规定的原则执行。
六、组织实施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调整工作平稳运行,尽快将调增后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2020年7月14日
来源依据: http://zfgb.jiangxi.gov.cn/art/2020/8/21/art_45495_2740204.html
4. 2020年退休工资涨幅标准
2020年退休涨工资的政策标准如下,如果是在2018年12月前,按照相关的规定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总体的调整水平都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百分之五左右来确定。还要继续采取限额的调整、联动的调整、适度倾斜互相结合的方法,基本统一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关于退休金的调整办法。
2020年是非常特殊的一年,由于疫情的原因,不少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受到影响。国家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推出了各种各样的减税降费政策。比如2到12月份,减免中小微企业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费。
在减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的同时,4月10日,人社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通知》,明确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幅度是5%。各省市制定养老金调整方案时,要以5%为高限,不得超过。
可是,养老金的平均增长幅度是5%,但并不是人人增加5%。国家养老金的调整方案,要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种方式进行。每一个省市制定一个具体的实施方案,如果是该省市的养老金平均水平较高,增加的额度会较高一些。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三、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5. 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调整范围::江西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办法和标准::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按以下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调剂金上缴比例的通知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发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在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中的作用,经省政府研究,决定降低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调剂金的提取比例。即:从今埋塌年起,腊旁全省统一按实际征缴养老保险基金的6%提取调剂金,其中实际征缴基金的3%上缴各设区市社会保险机构用于本设区市范围内的调剂弯局圆,实际征缴基金的3%上缴省社会保险局用于全省范围内的调剂。省级统筹调剂金的提取比例调整后,对不按规定足额上解省级调剂金的地区,省将相应扣减其养老保险缺口补助资金。为进一步鼓励和促进各地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省政府在2001年全省已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激励经费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由省级财政每年按全省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量的一定比例建立省级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专项激励经费,由省财政厅统一核拨给省社会保险局,再由省社会保险局根据各地基金征缴、调剂金上交和确保发放情况核拨给各级社会保险机构,用以补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经费。
6. 31省份养老金已全部上调,你所在省份养老金上涨了多少
2020年7月16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江西省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里面明确规定了2020年江西省的养老金涨涨幅情况,通知称——
2.按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 2019 年 12 月份基本养老金的 1.1%增加。
(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 70 周岁及以上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年满 70 周岁不满 80 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30 元;满 80 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40 元。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7. 江西2020年养老金调整方案何时出台
江西省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预计全省将有348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
2020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不超过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企业平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幅的原则确定。
此次养老金调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实行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并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和标准完全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增加36元。
(7)江西2020年退休人员调资扩展阅读
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调、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退休人员多得养老金。此次挂钩调整,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均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二是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1%增加。
倾斜调整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群体的统筹照顾,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8. 2022年江西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2022江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解读。
一、调整范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范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如下: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3元。
2、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因素挂钩。
①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6.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1.1元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②按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23%增加。
3、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1.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2元;
2.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7元;
3.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
4.满85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需注意的是: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四、案例说明:
例1:王大妈2021年底满65岁,月基本养老金为1200元,缴费年限20年。其应调整的养老金为:定额调整:增加33元;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增加20*1.1=22元;月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增加1200*1.23%=14.76元;王大妈共调整了养老金:33+22+14.76=69.76元;王大妈调整后的养老金为1200+69.76=1269.76元。
例2:王大爷2021年底满77岁,月基本养老金为3600元,缴费年限35年。其应调整的养老金为:定额调整:增加33元;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增加35*1.1=38.5元;月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增加3600*1.23%=44.28元;高龄倾斜调整:37元;王大爷共调整了养老金:33+38.5+44.28+37元=152.78元;王大爷调整后的养老金为3600+152.78=3752.78元。
9. 江西省退休人员2020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调整范围和时间:
江西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挂钩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因素挂钩。
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2元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按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1%增加。
(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10. 江西企退人员2022年上调工资细则
江西企退人员2022年上调工资细则如下: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因素挂钩。
2、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按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23%增加。
4、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其中: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