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湖南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根据《湖南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866元,每个月3738.8元,意味着丧葬补助金就是每个月7477.6元抚恤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已退休年份有关。
养老保险交30年领取金额:比如个人交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0年,抚恤金可以拿到24个月(交15年9个月,多交一年增加一个月,增加15个月),已退休10年,减去10个月,结果抚恤金就是14个月,拿到3738.8×14=52343.2元。
养老保险交15年领取金额,抚恤金最低发放月数9个月,如果养老保险交15年,不管退休多久,都能最少拿到9个月,也就是33649.2元从领取的渠道和方法看:企业退休人员身故,由法定继承人携带参保人身故证明、退休死亡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存折或卡、双方身份证、能体现继承关系材料(户口本),到当地人社局,填写死亡待遇申领协议书后,就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病故丧葬费标准为7000元,详见http//rst.hunan.gov.cn/rst/xxgk/tzgg/202011/t20201128_13971161.html;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规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病故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退休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㈡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标准
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符合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除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外,根据职工死亡是核定的供养亲属享受的抚恤金数额,其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支付的标准为: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80个月;年龄在50周岁以上至70周岁(含70周岁)之间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20个月。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60个月。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发放的标准是:丧葬费3个月工资,抚恤金不超过10个月工资。丧葬费申领相关手续由所在社区办理,申报供养亲属抚恤金到中心养老保险服务科办理相关手续。每月10号之前办理结束的当月15号之后发放到领取人帐户,20号之前办理结束的当月25号之后发放到领取人帐户(逢节假日顺延)。
㈢ 退休企业人员死亡抚恤金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一、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㈣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安葬后有安葬费和抚恤金吗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安葬后有安葬费和抚恤金吗?按照社保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需要更正的是,退休人员死亡以后领取的丧葬补助金金和抚恤金,不是安葬费。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依法享受死亡待遇是社保法的规定。只要是依法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管你是企业的在岗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或是这些单位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在死亡以后,都可以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其家属可以到参保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办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领取手续。
第二,因工死亡的待遇。因工死亡是指因为工作的原因或是在工作岗位死亡。因工死亡需要通过工伤认定才能做出赔偿标准。如果认定为因工死亡的,就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赔偿的内容包括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三个方面的内容。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第三,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一般都是属于非因工死亡,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与因工死亡的待遇相比差距是非常巨大的,死亡待遇只包括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两个部分。丧葬补助金只要是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再划分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都是按照各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以后死亡的待遇标准执行,死亡待遇的支持渠道全部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不再有原单位负责支付。
第四,非因工死亡待遇标准规定不统一。由于现在全国都实行了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所以退休人员的死亡待遇,都是由省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制定,由于各地经济 社会 发展不平衡,死亡待遇的差别也是非常巨大的。丧葬补助金大多数地方是按照退休人员死亡前一年全省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来补助的,一般为两个月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最高的有六个月的平均养老金,也有的地方是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补助的;抚恤金最高的地方是按照全省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来计算,最高不超过全省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水平。
第五,办理渠道。在办理渠道方面,目前既可以在线下申请,也可以在线上申请,申请的地点是在领取养老金或是参保地的县级社保部门办理。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等材料。没有火化证明的无法领取丧葬补助金,但是可以领取抚恤金。
综上所述,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火化安葬以后,要第一时间打电话告知当地的社保部门,并携带相关的资料,到退休地所在的社保部门办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申领手续。
退休人员去世后,不宜分机关、事业、企业,应该根据各自所在地区丧葬费用的普通标准,一律发给人人相同的丧葬费及怃恤金。这样,养老金低的赞成高的反对。
所以,我在此奉劝世人:以后请少在网上谈论上涨养老金时,应该向企退人员(或者养老金低的)倾斜,因为这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
去世后的抚恤金一个是四十个月+上年度的平均工资的两倍,一个是十二个月的。两种不同的单位性质就带来了两种不同的待遇。(当然,对于为党和国家牺牲和作出贡献的烈士,以及高级干部和劳模有此待遇),如果是一般的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员,一律给予此待遇,暂且不说企业职工,那么有贡献的特别是企业的老工人有何感想呢?
为祖国做出过特殊贡献者,去世后应给予优厚的代誉,活着养老时应给予特殊养老,我相信每个中国有良知的人都会替扬的,但是对事业单位所有人都是这种代誉我是反对的,难道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广大的劳动者对国家没做过一点贡献吗?难道他们都是后娘养的吗?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有安葬费和抚恤金吗?我们来看看国家是如何规定的。
2005年,国家社保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有这样的规定 :
1,因公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 : 因病4000元,因公5000元。
4,遗属困难补助 : 非农户一个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元;二人以上的150元。
作为企业的退休人员,不同地区情况不同,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会有一些差异,一般丧葬费是生前养老金3--6个月,而抚恤金是10--20个月的 社会 平均工资或者是本人养老金。
比如,河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是3个月的养老金,2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一次性抚恤金。
山东省,1000元丧葬费和10个月的 社会 平均工资的抚恤金。
北京市,丧葬费是5000元,抚恤金是2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
如果退休人员去世较早,剩余的养老金个人账户退还给家属。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需要死者家属带着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保部门或者是民政部门抚恤金窗口进行办理。
家属要拿着死亡证明、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火化证办理即可。
按国家有关规定都有安葬费和抚恤金,只是发放标准不同罢了!比如新疆,企业、事业单位的逝者抚恤标准是二十个月退休金,而行政机关的则是四十个月。
有啊!
根据《 社会 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公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这样来看,退休人员在去世火化之后,是应该有丧葬费和抚恤金的。
1、安葬费待遇一般来说,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以后,是可以申请丧葬费补贴的。现在全国各个省市在丧葬费补贴方面标准不是太一样,有的省份高一些,而有的省份可能低一些。
比如有的省份是规定2个月的平均工资,也有的省份高一些是三个月的平均工资,而有的省份是定额,比如有的省份规定是4000元,还有的省份可能会低一些。
因此,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以后,是可以申请丧葬费补贴的,可以拿着相关证明等文件到自己单位退休管理部门申请就可以了,具体数额也是根据各省定好的标准来发放的。
2、抚恤金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以后,也是有抚恤金待遇的。一般来说,企业退休人员抚恤金也是各个省份自己指定的具体标准,有高一些的,也有低一些的。
有些省份比较高的,抚恤金标准大概是二十个月的平均工资,有些省份低一些,可能只有十几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个也是根据各个省份的具体规定来申请的。
如果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以后,家属可以拿着相关的火化证明文件到单位退管办或者是社保部门申请抚恤金,而这些部门也会按照相关规定来具体办理的。
3、结论综上所述,退休职工去世火化以后,是可以申请丧葬费补贴和抚恤金的,具体金额各个省份规定的都不太一样,而且也需要带齐相关的证明文件等到社保部门才能够成功申领。
根据地方政府规定了,上海2014年殡葬费是15800南京是15600根据各省市规宁,而不是全面统一价了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费、抚恤金及各种补贴基本上都有,但和行政事业单位去世公务人员相比,将会少一半。这就是行政单位和企业的区别,也就是人们愿当公务员不愿当企业工人的原因。
都有的。
丧葬费和抚恤金,作为办理死者后事的费用,以及对死者亲属的慰问和抚恤补助,表达的是政府和 社会 对死者的一种敬仰之情、对生者的一份关爱之意。
虽然这一块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但根据《 社会 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各地都有。
以西部云南某地为例: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去世火化安葬后,其亲属(合法继承人或指定继承人)可以在社保局领取到以下几笔钱:
1、死者养老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可以继承;
2、5000元的丧葬费;
3、死者最后一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标准10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
4、死者爱人没有稳定生活来源的,办理相关手续后,每个月可以在社保局领取到一份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生活补助费。
办理程序为:
当退休人员因病去世后,其直系亲属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带上死者的死亡通知书、火化证、身份证、退休证丶社保卡、领取安葬费和抚恤金的申请书,以及亲属的身份证明材料,到退休地社保局报告。社保局接到相关材料和申请后,首先会办理一个养老金停发,然后按照相关程序审核、清算、拨款。
㈤ 湖南省企业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
我国相关的法律对离休干部死亡抚恤金作出了规定。单位人员哗悔和离退休人员的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已被调整。通常来说,由于执行公务而牺牲的干部死亡抚恤金一般是本人生前四十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病去世的干部的死亡抚恤金通常是本人生前二十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在职职工死亡时,抚恤金的项目包括丧葬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一次性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具体标准依据当地生活水平和职工工资而定。
1、在职死亡人员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2、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个月计发。
3、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抚恤金为死亡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七个月;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抚恤金为:死亡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7×本人缴费年限÷15的标准计发,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职工死亡抚恤金项目及相关规定
1、丧葬补助费
职工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2000元,应实行火葬的地区擅自土葬的不发(少数民族,国家允许土葬的除外)。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对上述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3、遗属抚恤金
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
4、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
死亡职工有供养直系亲属的虚衫,不分居住地,抚恤金均按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差芦腔供养直系亲属为1-3人的(含3人)据实发给,3人以上的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0%发给,但初次核定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月缴费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㈥ 最新湖南省企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法律意见】一 、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给。 三、遗属生活补助费 从2007年7月1日起,对供养直系亲属按月给付的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遗属是非农业人口,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300元,户籍在县(市)乡(镇)的月生活补助费为220元;遗属是农业人口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150元。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加20元。遗属生活补助费从职工死亡次月起给付。遗属待遇标准确定后,除我省统一调整标准外,不因遗属本人居住地变动而改变。 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四、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1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个月的标准发给。 五、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比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具体是: (一)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上述规定范围中的人员,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㈦ 2011年去世补贴新政策
2011年后去世补助新政策如下: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二十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十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因病四千元,因工五千元;
4、生活困难补助费,非农户一人月补助二百一十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一百九十元,农业户口一人月一百七十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一百五十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六十五元,抗日战争的增八十元,增发一百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七十元。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