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退休人员如何移交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 手续有哪些
企业、街道、社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签订移交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专。企业退休人员要属填报《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记载本人的基本情况,存放社区,满足社区日常管理服务需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表》记录退休人员本人的情况和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以满足生存认定等工作的需要。
已经办理退休人员办理移交社区有以下手续:
1.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组织采集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按退休人员现居住的街道、社区进行分类汇总。
2.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表》移交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后。再由其移交到退休人员所在的街道、社区。
3.社区负责核实接收的退休人员档案卡基本情况。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表,及时汇总并逐级反馈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Ⅱ 退休人员社保网上认证
退休人员社保网上认证首先是进行数据建模采集,认证前,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港澳台人员携带回乡证,境外人员携带护照)等证件到所属街镇退管部门进行面部数据采集建模,采集数据的同时进行当年认证,接下来就是进行网上资格认证,当年已完成面部数据采集建模的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次年开始可在网上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认证时间一般为每年4--6月,最后是进行网上认证操作,退休人员提交个人身份信息,即身份证号码、参保地和居住地,信息填写无误并且与社保系统中已有的信息核对无误,则可进行激活,激活后,根据流程引导,完成拍照、录像操作,即能完成认证。
拓展资料
一、社保网上认证方式(以广西南宁为例)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通过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市本级及各县区企业退休人员可认证)或老来网APP(广西区内退休人员均可认证)进行认证;
2、电脑网上自主认证:登录人脸识别自助认证系统进行自主认证;
3、南宁市就业社保终端一体机认证: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布设在南宁市1383个行政村内的就业社保终端一体机进行自主认证;
4、线下认证:广西区内居住人员,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社区(乡镇)认证点进行资格认证;广西区外境内居住人员,可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及填写《南宁市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协助认证表》,并持相关身份证明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资格认证,并将表格寄回南宁市(各县)社保局。
二、社保网上认证注意事项
在输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准确无误的情况下,仍然显示无养老保险信息,一般是因为老退休职工在系统内登记的是15位身份证号,无法与现在18位身份证号匹配,需要退休职工到就近社保部门更改信息。
网页名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官网
适用系统:Win7/Vista/Win2003/WinXP/Win8/Win10
浏览器型号:360安全浏览器 基于Chromium 86内核
浏览器版本号:13.1.1662.0
软件名(苹果手机版):南宁智慧人社
软件版本号:2.14.9
手机型号:苹果XS
操作系统:iOS14.7
Ⅲ 常州登记或变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信息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窗口申办:本地居住企业退休人员携申请材料至居住地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街道(镇)人社所、社区(村委)办理;异地居住企业退休人员携申请材料至市社保经办窗口办理。全程网办:申请人网络搜索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按要求登记或变更基本信息。
法律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各市要尽快建立以市、县、(市、区)、街道、社区为主体的四级管理体制。明确市、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街道、社区工作职责,完善服务功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组织协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计算机网络建设工作,建立、管理企业退休人员数据库;加强对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指导,对街道、社区从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街道要做好接转企业退休人员和接受辖区内企业退休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工作,负责本街道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的认证,做好社区为企业退休人员办理有关服务项目的审核,组织本街道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大型文化体育健身活动。社区要做好对企业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以及信息反馈工作,负责本社区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的认证,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
Ⅳ 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系统上登录身份证不在系统里是什么原因
如果出现您所描述的这种情况,建议还是回到您原单位去问一下您原单位一定会有一个这样的部门,是管理退休人员事务的一个部门, 让单位去协调会方便很多,因为这种事儿都是专人专管,中间有什么问题,然后还可以很快的解决
Ⅳ 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V4.4.0使用方法
这是421版的,和440版比较变化不大,440主要是增加的外埠生育险、民工医疗保险部分的软件扣件变更,变更后外埠和本地职工增加生育险方法相同,民工和城镇职工的医疗缴纳相同
社会保险数据采集软件(企业版)常用业务报盘说明(示例版本V4.2.1 用户名:ADMIN 密码:1)
一、单位新开户及人员增加
1.操作流程
(1)录入单位信息并打印相关报表
(2)录入个人信息并打印个人信息登记表
(3)做增员操作并打印人员增加表(二份)
(4)保存数据文件并报盘。
2.具体操作
(1)录入单位信息并打印相关报表
点击【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单位信息录入】模块,该界面中包括四个页签项,分别是【五险共有信息1】【五险共有信息2】【四险专有信息】和【医疗专有信息】,对四页的内容分别进行录入才能完成单位信息的录入操作。
录入单位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如果填入内容无误,系统提示:“单位基本信息保存成功,是否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点击【是】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该单位的信息登记表;如点击【否】按钮,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将被保存,如需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可到【报表打印】菜单中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模块进行打印。
提示1:单位类型、经济类型、隶属关系必须与社会保登记证信息填写一致;四险缴费所属经(代)机构、缴费地区、社保登记机构必须选择“西城区”。
提示2:参保单位发生“单位办公(经营)地址”、“邮政编码”“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电子邮件地址”、“单位网址”、“单位传真号码”、等发生变化应及时办理变更(目前暂不提供“企业版”报盘功能)。
(2)录入个人信息并打印相关报表
点击【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个人信息录入】模块,该界面中包括三个页签项,分别是【五险共有信息】【四险专有信息】【医疗专有信息】,对三页的内容全部进行录入完毕,才能完成个人信息的录入操作。
录入个人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如果填入内容无误,系统提示:
“个人信息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录入操作。
个人信息登记表参加险种钩选、打印只能在增员后实现。点击【报表打印】菜单中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模块,点击【查询】按钮或输入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等查询条件(可批量或单选),在【待选人员】中选择所需增加人员,点击【打印】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该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登记表。
提示1:录入时应注意选择四险邮寄对帐单地址,否则系统默认参保单位地址。
提示2:录入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不能覆盖原有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如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信息,需到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模块进行操作变更。
特别说明:定点医疗机构选择:2—4家综合医院,其中至少选择一家基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对内服务机构),如参保人员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可同时选择一家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第5家定点医疗机构。
(3)做增员操作并打印人员增加表(二份)
点击【个人变更登记】菜单中的【增员】模块,确定增员单位,点击【查询】按钮或输入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等查询条件(可批量或单选),在【待选人员】中选择所需增加人员,在批量设置栏中分别选择四险和医疗的增员原因,点击【设置】按钮,设置该参保人员增员原因、增员险种、增加日期等,点击【增员】按钮,系统提示:“四险个人缴费/支付(恢复)原因不是“假释、缓刑、监外执行”、“其它原因恢复支付时可报盘”,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增员信息保存成功!是否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点击【是】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该参保人员的参保人员增加表(四险和医疗分别打印);如点击【否】按钮,参保人增员信息将被保存,如需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可到【报表打印】菜单中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模块进行打印。
A.新参保
对初次参保人员应进行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参保单位应持《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表》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个人新参保手续。
进入系统中【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录入参保人员的个人基础信息;再进入该系统的【个人变更登记】菜单中【增员】模块,办理参保人员的增员操作,并可在此模块打印参保人员增加表。
具体业务操作见“录入个人信息打印相关报表、做增员操作打印增员表”操作说明。
B.续保
对已参加过本市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办理续保业务。参保单位应持《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个人续保手续。
进入系统中【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录入参保人员的个人基础信息;再进入该系统的【个人变更登记】菜单中【增员】模块,办理参保人员的增员操作,并可在此模块打印参保人员增加表。
具体业务操作见“录入个人信息打印相关报表、做增员操作打印增员表”操作说明。
(4)保存数据盘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数据交换】菜单中的【信息报盘】模块,实现单位基础信息及个人基础信息的数据报送。
进入系统中【数据交换】中【信息报盘】模块,选择单位名称,点【新报盘】,点击【查询】,分别查看【单位基本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新参统)】或【增员(续保)】页面,在【个人基本信息(新参统)】或【增员(续保)】中点击【全部选择】后点击【报盘】,将数据文件保存至U盘。
特别说明:如办理增员业务时发现待增加人员的增员原因错误,可在软件中将此人做减员处理(下文详细描述),然后在增员操作时重新选择正确的增员原因办理增员。重新增员操作后仍然要重新打印增加表,并重新做报盘处理。
二、人员减少
1.操作流程
(1)做减员操作并打印人员减少表(二份)
(2)保存数据盘
2.具体操作
(1)做减员操作并打印人员减少表(二份)
点击【个人变更登记】菜单中的【减员】模块,确定减员单位,点击【查询】按钮或输入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等查询条件(可批量或单选),在【待选人员】中选择所需减少人员,在批量设置栏中分别选择四险和医疗的停止缴费险种和停止缴费原因,点击【设置】按钮,设置该参保人员减员原因、停止缴费险种、停止缴费日期等,点击【减员】按钮,系统提示:“四险只有停止缴费原因不是“工伤(5-10级/未达等级/未鉴定)支付减少......等原因时可报盘”,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减员信息保存成功,是否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点击【是】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该参保人员的参保人员减少表(四险和医疗分别打印);如点击【否】按钮,减员信息将被保存,如需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可到【报表打印】菜单中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模块进行打印。
(2)保存数据盘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数据交换】菜单中的【信息报盘】模块,实现单位基础信息及个人基础信息的数据报送。
进入系统中【数据交换】菜单中【信息报盘】模块,选择单位名称,点【新报盘】,点击【查询】按钮,分别查看【单位基本信息】【减员】页面,在【减员】中点击【全部选择】后点击【报盘】按钮,将数据文件保存至U盘。
三、个人变更居住地地址和邮编
1.操作流程
(1)做个人信息变更操作并打印个人信息变更表(二份)
(2)保存数据盘
2.具体操作
(1)做个人信息变更操作并打印个人信息变更表(二份)
进入系统中【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个人信息修改】模块,确定个人信息变更单位,点击【查询】按钮或输入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等查询条件(可批量或单选),在【待选人员】中选择所需个人信息变更的人员,该界面中包括三个页签项,分别是【五险共有信息】【四险专有信息】【医疗专有信息】,根据变更项目分别进行四险和医疗项目的变更,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个人资料修改保存成功,将重新查询数据。是否打印个人信息变更表?”,点击【是】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如点击【否】按钮,参保人变更信息将被保存,如需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可到【报表打印】菜单中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模块进行打印。
粉色为医疗、四险共同报盘项目;蓝色为医疗专有报盘项目;绿色为四险专有报盘项目。
(2)保存数据盘
进入系统中【数据交换】菜单中的【个人变更信息报盘】模块,选择单位名称,点【新报盘】按钮,点击【查询】按钮,别查看【个人基本信息变更】页面,点击【查询】按钮,核对无误后点击【报盘】按钮,将数据文件保存至U盘。
四、个人变更医疗机构变更
1.操作流程
(1)做医疗机构变更操作并打印定点医疗机构变更表(二份)
(2)保存数据盘
2.具体操作:
(1)做医疗机构变更操作并打印定点医疗机构变更表(二份)
进入系统中【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模块,选择单位名称,录入需变更人员的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按钮,在【变更后定点医疗机构】中录入定点医疗机构,点击【保存】按钮后系统提示:“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保存成功,是否打印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明细表?”, 点击【是】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该参保人员的《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明细表》;如点击【否】按钮,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信息将被保存,如需打印《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明细表》,可到【报表打印】菜单中的【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打印】模块进行打印。
(2)保存数据盘
进入系统中【数据交换】菜单中的【个人变更信息报盘】模块,选择单位名称,点【新报盘】,点击【查询】,查看【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页面,点击【查询】,核对无误后点击【报盘】,将数据文件存至U盘。
五、医疗在职人员转退休
1.操作流程
在职转退休操作并打印在职转退休明细表(二份)
2.具体操作
点击【个人变更登记】菜单中的【在职转退休】模块,选择在职转退休单位,点击【查询】按钮或输入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等查询条件(可批量或单选),在【待选人员】中选择人员,选择【离退休日期】、在【离退休类别】、【缴费人员类别】、【医疗参保人员类别】中均选择为【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基本医疗门、急诊及大额医疗费用可选择街道社会所报销(也可由参保单位进行管理),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是否打印在职转退休明细表?”,点击【是】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明细表;如点击【否】按钮,在职转退休信息将被保存,如需打印《在职转退休明细表》,可到【报表打印】菜单中的【在职转退休明细表】模块进行打印。
特别说明:在职转退休业务不需要信息报盘处理。参保单位在办理参保人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时,经所属区县社保行政部门或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办理详情请咨询医疗保险科66206124)后,需持二份在职转退休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参保单位在企业管理子系统中办理在职转退休人员减少时,如参保人员参加了四险,应在系统中先行办理参保人员四险的在职转退休减少,再进行医疗保险的在职转退休操作。
六、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1.操作流程
(1)做个人信息变更操作并打印个人信息变更表(二份)
(2)保存数据盘
2.具体操作
(1)做个人信息变更操作并打印个人信息变更表(二份)
进入系统中【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个人信息修改】模块,确定个人信息变更单位,点击【查询】按钮或输入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等查询条件,在【待选人员】中选择需要个人信息变更的人员,点击【医疗专有信息】页签项,在【手工报销街道】栏处选择退休社会化管理的街道社保所的名称,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个人资料修改保存成功,将重新查询数据。是否打印个人信息变更表?”,点击【是】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如点击【否】按钮,参保人变更信息将被保存,如需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可到【报表打印】菜单中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模块进行打印。
(2)保存数据盘
进入系统中【数据交换】菜单中的【导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模块,选择单位名称和修改日期,点击【查询】,核对无误后点击【导出】,将数据文件存至U盘。
七、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
1.操作流程
(1)做缴费工资变更操作打印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二份)
(2)保存数据盘
2.具体操作
(1)做缴费工资变更操作打印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二份)
进入系统中【工资核定】菜单中的【工资变更】模块,该界面中包括二个页签项,分别是【参加医疗人员列表】【参加四险人员列表】。首先需要确定工资申报的业务年度,选择申报单位及单位部门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列出,选择其中的一个页签项进行录入,系统会将参保人员上年度月均工资数据信息分别保存在医疗和四险页签项中,录入完毕,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按钮,数据信息将被保存。点击【打印】按钮,系统将打印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也可到【报表打印】菜单中的【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模块进行打印。
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后,点击【工资核定】按钮,系统将生成五险的缴费工资基数。
(2)保存数据盘
职工上年度工资收入录入完成后,选择【参加医疗人员列表】【参加四险人员列表】二个页签项,分别点击【全部选择】和【工资导出】按钮,将两个数据文件存至U盘。
对于未申报或未报成功的参保人员,参保单位核准后可再次进行申报。
Ⅵ 全国信息管理系统退休人员怎么标记
办理流程
1.退休人员填写《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登记信息表》,申请办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登记;
2.受理人员扫描上传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登记信息表》,登记相关信息。
1.首先,拿到任务要明确以下问题。 什么时间截止,这个是最重要的,千万不能等到系统要关了,你还没有报送,否则,只能再等三年又三年。
2.对谁操作,新增人员和退休死亡人员有哪些等等。 操作之前,提前统计好新增人员、退休人员和死亡人员等,这样等到开干的时候就会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3.对退休死亡人员的操作 这个操作是一劳永逸,比较简单。首先信息管理员登录,点击变动管理——其他变动管理。
4.在其他变动管理中,点击新增按钮,输入姓名,查询,选择该老师,然后保存。这样一次每个退休或死亡人员输完之后,然后选择变动类型,退休或死亡等
Ⅶ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什么意思
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推向社区负责实施,对退休人员来说,只有弊病,没有益处,也是对退休人员极不负责任的管理模式。首先公务员退休为什么不需要推向社会管理,难到退休公务员思想境界,高于退休的工人阶级?千万不要把退休的企业工人,作为“试验品”,应先由公务员做起。其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由劳动社保公司发放外,没给企业增加额外经济负担。反而公务员退休,除机关社保公司,每月给予高额退休金外,每年不定期的给退休公务员,发放精神文明奖、文明单位奖、文明城市奖、单位绩效奖等等,似乎这些“奖”都是退休公务员的“贡献”,与企业退休人员,没任何的关系,更没有额外收入。其三企业退休人员推向社会管理,社区部门不了解退休人员具体的经济、健康等情况,也不利于管理,遇到问题,社区不好处理,最终还是推还原企业处理。众多退休人员来自各个企业,他们之间相互不了解,不好沟通,除“抱怨”,还是抱怨,不利于社会和谐,只会增加社会的矛盾和负面影响。其四把企业退休人员推向社会管理,实际上,没有管理,或是无负责任的管理。社区由于人力,物力,财力以及管理能力的局限,只能粗放式或放任自由的管理,退休人员遇到原有的工伤等问题,会出现社区与原企业相互推诿的现象,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只能激化矛盾。其五现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由社保领取,企业负担不重,个别由于工伤等遗留问题,应由企业解决,社区也无能力解决。其六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理应退休公务员当先,公务员有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文化素质较高,有能力协助社区的管理,活跃社区文化,增加社区活力。其七,如果政府部门认为退休人员推向社会化管理,有好处,那就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公务员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推向社会化管理,不能任何改革让企业员工当先锋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不知道将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意义何在?因为现在的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已经是社保领取,不存在给单位增加负担的问题,而且原来的单位都是工作了若干年的单位,一般而言,大家都会有点亲近感,一个单位的同事之间也比较容易交流。有什么问题比较容易沟通,而实行社会化管理后,一个社区里,五湖四海的人都有,彼此之间难以做到很好的交流。这就会给社区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不如由原单位管理。除非原单位已经不再存在,那么可以把原来的退休人员交给所在居住地实行社区管理。
非常赞成“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但应该这样来推进:一,政府与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先行一步,划转社区,毫不例外;
二、各级退休的领导干部不搞特殊化,也先走一步,带头划转到社区;
三、接下来是各类企业当然包括国企退休人员以及其它退休人员,都划转社区;
四、以后退休的人员,直接去社区报到。社会主义价值观讲得是民主、公平、法制,只要前两部分人员划转到社区了,企业退休人员绝不会像现在这样都在疑惑、质询和反对这件事情。只要政府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及领导干部退休都划转社区了,社区为此服务的各种条件肯定会尽快改善改进并不容质疑地能满足需要。但是不赞成先全面划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作法,涉及人太多,负作用太大。即是试点,也应该同步增加对政府、事业和领导干部划转社区的试点。之所以非常赞成“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是因为中国汉字在这个问题里表达的是泛指,即:“全部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
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是大势所趋,但是具体的管理和服务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019年,国家制定了《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在2020年底之前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主要包括档案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和社会保障管理。
从1991年国家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始,退休人员就逐渐需要进行社会化供养。但是,由于历史原因,退休人员的管理任务还有仍然落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身上。像一些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都有相应的老干部管理部门、科室或者支部。这实际上,还是过去职工入职后就有单位统管统包一样,是过去单位支付养老待遇制度的一种延伸。
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往往福利条件较好,还会经常对老干部以走访慰问,比如说发点过节福利等等。有的单位还会组织老干部、老职工进行外出旅游。这些福利性的待遇,也是退休职工们不愿意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原因。可是这样的福利体系,也一定程度上成为阻止人才流动的一系列阻碍。
对于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用人单位的退休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这些人员一直实行社会化管理,也没有出现问题。而且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非在当地退休生活的人员,其实很多福利都享受不到。而且,对于各种退休认证和组织生活也会产生不便。比如说现在各地人社部门对于普通企业退休人员都实施刷脸认证,但是对于一些国有企业并没有这样的精力和财力进行APP的研究和开发,组织实施人工验证的话,花费的行政成本又太高。
本身退休人员的管理就属于社会化的职能。企业就应该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就应该侧重于公益服务,行政机关应该侧重于行政管理。如果有国有企业或者单位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不仅会大大增加相应的管理成本,而且效率非常低下。全国几十万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如果取消了退休老人管理,将会节约大量的资金和人工成本。因此,为了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国家将推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也是大势所趋了。
当然,目前由于社区服务工作力量还不充足,制度不完善,一些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养老服务跟不上,有关工作真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不过,如果能够给移交社会化管理的退休老人以相应的福利补偿,建立合理的管理费用负担机制,这样理顺起来就会简单的多了。
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对于退休的人来说,总的感觉是被抛弃似的失落感和无奈感。
实行社会化管理之前,大型企业的退休职工都由企业退休站管理。退休站好象退休职工和企业之间的纽带,连结着退休职工与单位,使退休职工有着对单位的归属感、依赖感,时时感受着与单位之间的联系和单位的温暖。
现在的大部分退休人员,退休前基本上都是长期工作在一个单位,与单位之间有着血肉般的联系和深厚的感情,单位同事之间如同家人。在退休站管理时,退休职工和单位之间的这种联系依旧存在,退休站退休职工的另一个家。退休职工到退休站仿佛回家一般,并成为一种行为习惯。职工通过退休站,随时了解单位的动态,关心着单位的生产和经营状况,好象还是单位的主人一样。
得知退休人员要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信息后,退休职工的第一感觉就是被单位抛弃了,一种掉入冰窟中一般的、冷冰冰的感觉。甚至对原有的三观都产生了怀疑和冲击,单位与人、社会与人、人与人之间,似乎就是一种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用过之后,便可弃之一旁。昨日还是单位的人,今日退休手续一办,便被扔入社会,与单位再无瓜葛。
然而,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已成为大趋势,退休人员愿意也罢、不愿意也罢,无奈也罢、失落也罢,也只能随波逐流,任由摆布。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就是交由社区管理,但怎么管,管些什么,退休人员无从得知。希望有关部门制定明确的标准和规范,让退休人员看到希望,看到光明,看到晚年的幸福。千万不要把社会化管理变成一种形式主义,管而不理。
如果有好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早就移交社会化管理了,退休人员管理也要实行双轨制,好不好你应该明白吧。
让人谁以理解和接受!与奋斗几十年的单位彻底切割,与相处多年的人和事断流,惨忍!遇到事情单位知根知底处理起来双方便利。各项政策制度有它的连续性在原单位大家熟悉接受起来较容易!交到社会只能一刀切!出这种主意义的人目的是什么?
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感觉不好。一曰,只是工资归社会劳资部门管理了;二曰,退休人员成了无人管的人了;三曰,退休人员是有组织情节的那几代人,突然生老病死无单位过问,好凄凉。
我们学校退休人员有困难找学校,学校的理由很简单,我们归社会管理,他们无义务。真正体味到了,何为人走茶凉!
归根结底一句话,退休人员社会化的结果,就是工资发放的地方变了,个人彻彻底底的“自由”了,处于无人管的状态。
我也才退休,目前是单位的离退休处在管理和服务全校的退休教职工。其实,退休了,单位上还专门有个部门为离退休干部职工提供服务,也是很好的事情。其实,离退休处每年组织大家春游和秋游各两次,也是这种时候,退休后的同事可以见面聊天。还有就是组织党员同志缴纳党费,组织学习等等。
我个人觉得:退休后如果实行社会化管理也是一种很好的尝试,那就得加强社区建设和服务,组织社区居民参加有意义的活动,还有就是退休人员有任何诉求,也找得到相关部门解决,不能将退休人员放在社会上,一点不管不问。
这提问就有问题,是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前提错误结论不可正确,退休了都成了平头公民,让企退人员回归,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不社会化管理,不是一般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的重要措施。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保障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的安定,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创造条件,加快实施步伐,务求取得应有成效。
Ⅷ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什么
社会保抄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对参加社会保险的所属对象,提供从社会保险申报、登记、缴费、到个人账户的管理、查询、结算以及社会保险待遇的发放和对人员的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和服务工作。其核心内容是社会保险对象与企事业单位相分离,社会保险待遇实行全额社会化发放,退休和失业人员由社区组织统一管理。 我国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是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而逐步开展的。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指出,要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社会化水平,尽快将目前由企业发放养老金改为社会化发放,积极创造条件将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逐步由企业转向社会,减轻企业的社会事务负担。2003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化管理服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