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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职工退休

发布时间:2020-11-26 16:47:38

❶ 2017苏州职工退休金每月可以拿多少

您好!养老金的金额是要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的养老保险政策和苏州市的实施细则经过测算之后才能够知道的,并不是每个人都一样的。目前我国测算养老金金额,跟三个因素挂钩:(一)缴交社会保险基金的年限(也就是俗称的“工龄”),缴交社会保险基金年限越长的,养老金金额越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把工龄档次分为15年、20年、25年、30年、35年、35年以上六个档次,档次越高,养老金金额越高。也有地方不分档次,有一年工龄算一年工龄,最高工龄44年(按照16周岁上班,60周岁退休计算)。(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简称“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越高,养老金金额也越高。(三)退休上年度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简称“地区差别”。实际操作时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的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测算的),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养老金金额也越高。在北上广深退休的人员,养老金金额肯定比在老少边穷地区退休的人员养老金金额高得多。另外,有些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测算养老金金额时还遵循“见分进元”的原则,假定您的养老金金额按照上述三个因素测算后得出的数据是2468.41元,实际发放的金额就是2469元/月。也有地方测算结果是精确到角甚至精确到分的,实际发放金额就分别是2468.50元和2468.41元。谢谢阅读!

❷ 苏州市的城镇职工的退休养老金现在可以领多少钱一个月

根据个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而定,每个人都不一样。少的可能就不到一千,多的可能有三、四千。

❸ 苏州市职工退休医保如何计算

按单位规定的比例乘以个人退休金总额按月打入个人医保帐户!

❹ 苏州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问:请问苏州新农合医保卡和城镇职工医保卡,如住院报销比例上是否一样?或最多各是多少?
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和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的待遇不同,下面分别向你介绍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和职工医疗保险的住院结报比例: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住院实行分医疗机构类型管理、分段结付医疗费用,保险周期内的医疗费用累计计算。
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本区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付标准:即在相城人民医院和全区所有乡镇卫生院住院的,参保人员在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起付线以上4000元以下部分(含4000元)按60%比例结付,超过4000元以上部分按80%比例结付。
(2)市级医疗机构结付标准:即在苏大附一院、附二院、附儿院,苏州市立医院(二院、三院、四院),苏州市五院、七院、中医院、广济医院(限精神病治疗),苏州市九龙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医院、苏大附一院广慈分院(限肿瘤治疗)住院的,参保人员在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起付线以上4000元以下(含4000元)部分按45%比例结付,超过4000元以上部分按50%比例结付。
(3)经批准转外地三级、专科医疗机构的结付标准:参保人员在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起付线以上4000元以下(含4000元)部分按40%比例结付,超过4000元以上部分按45%比例结付。
(4)参保人员大病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在一个参保年度内累计计算,累计实际结付最高额度为12万元。
运用中医、中成药、中药饮片治疗的部分医疗费用在上述结付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
二、职工医疗保险在结算年度内,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参保职工按比例结付:
参保职工住院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在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以内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个人按结算年度累计分段结付。其中4万元(含4万元)以下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的比例结付;4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都按95%的比例结付。累计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结付95%,个人自负5%。

❺ 苏州市对2020年一月份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这次养老金有所调整吗

苏州市对2020年一月份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这次养老金不调整,2019年以前巳经领退休金的,这次养老金按有关规定调整。

❻ 苏州市最新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有多少待遇

苏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以及退休、退职(含按月领取生活费)、退养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费标准为6000元。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以及退休、退职(含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标准调整为16000元;退养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标准调整为8000元。
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的死亡待遇,仍按我局《关于转发<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的通知》(苏劳社险[2009]19号)规定执行。

❼ 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女性何时退休

1、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为55岁。
2、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第3条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在其参加养老保险后,按照省级政府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般应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按季、半年、年度合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时间可累计折算。上述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❽ 苏州市1996年企业退休33年工龄的女职工,当时退休工资大约是多少

出生1965年4月,参加工作1982年12月15号。养老保险交高线的。问退休开多少工资。

❾ 苏州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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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见:《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参保职工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金;
(二)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
(三)外地转入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
符合前款规定的人员,自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后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应当由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按规定一次性补缴(补缴金额=退休时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不足缴费年限)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符合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终止职工医疗保险关系。
在2002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参保职工,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视作职工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2002年7月1日后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仅指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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