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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退休人员劳务合同

发布时间:2020-11-26 17:14:49

退休人员返聘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公司因为工作需求需要聘退休职工继续为公司进行工作的可以返聘,但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雇佣合同,就是劳务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返聘即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对于退休返聘行为的法律定性,我国劳动立法并未做出明确规定,各地对此的具体规定也各有差异,理论界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综合来看,大致可以分为劳动关系说和劳务关系说两种。

(1)聘用退休人员劳务合同扩展阅读

退休返聘存在的问题

1、工伤保险

在劳动关系中,工伤保险是法定基本社会保险之一,它的投保具有法律强制性。然而,在聘用单位与退休返聘人员之间建立的劳务关系,法律则没有规定其可以加入工伤保险。

而在实际生活中,聘用单位往往是不予办理与工伤保险类似的商业保险的,日后,一旦返聘人员因工作造成人身伤害,由此产生的损害费用的承担主体便成为了纠纷高发区。

2、加班补偿

返聘人员在劳动后所受领的经济利益属于工资还是薪酬关系到加班是否应当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加班费用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签订的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合同,故其受领的经济利益属于薪酬。既然属于薪酬,那么不适用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费用的相关规定自然成为当然。

但是,返聘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技术含量比较高,同样的加班时间内为聘用单位创造的价值反而更高。如果一味地认定不能给与加班费用,这无疑是不合理的。

3、劳务解除

劳务关系解除时经济补偿问题劳动关系中,除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经济补偿。但在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间存在的劳务关系则不存在经济补偿的规定。基于此,聘用单位与返聘人员间解除劳务关系时,不应当再享有经济补偿。

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4、腐败问题

退休返聘人员,被返聘的单位为原单位关联企业,可能利用之前原单位的关系,为现供职企业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从而滋生职权、职务便利之外的腐败现象。

❷ 聘用退休人员,签什么合同!!

1997/9/15 劳办发[1997]88号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二、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1996/10/11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 13.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❸ 请问聘用退休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协议之间有什么区别

1.聘用退休人员,应签订协议,或劳务合同,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需要缴纳社保。劳务合同或协议不需要缴纳社保,而且退休人员也无需缴纳社保。其他福利或赔偿都不再依据劳动法。适用于民法。
3.协议内可以约定试用期。

❹ 用人单位必须与所聘用的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吗有何法律依据

实务中,单位与其聘用的退休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通常被认为不适用《内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容。同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离退休的劳动者应当与其签订书面聘用协议,并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不适用《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如发生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单位与其聘用的退休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主要由双方协商订立的协议调整。企业在返聘或者聘用退休的劳动者时,应当书面签订劳动协议,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详尽协议内容。

❺ 退休人员聘用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退休人员,被公司返聘的,那么签订返聘合同,而不是劳务派遣合同,不然,会影响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的。

❻ 用人单位必须与所聘用的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吗

单位与其聘用的退休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通常被认为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同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离退休的劳动者应当与其签订书面聘用协议,并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不适用《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如发生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供参考。

❼ 企业能与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吗

目前,我国退休年龄是劳动者结束其劳动法律关系的终止年龄,返聘时签订劳动合同无效,应签订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终止。
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劳务合同性质的聘用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医疗保险待遇等。此外,超过60周岁的再就业人员,不能称为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后遇到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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