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业发放职工取暖费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各地规定和标准都不一样。
以天津为例:
根据《关于提高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津财行政[2008]第58号)》
经市政府批准,从2008年起将我市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由235元提高到335元。
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规定,上述增加的冬季取暖补贴,全额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分别由市财政和区县财政全额拨款;
差额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由财政补助50%(其中,广播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财政补助25%
,医院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财政不予负担),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由财政全额拨款;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由单位自行解决,参加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解决,
未参保的由单位自行解决;
企业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解决, 未参保的由单位自行解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取暖费补贴属于福利费范畴,应对实际发放的包括取暖费在内的福利费,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10〕5 号)第二条:企业发放的冬季取暖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防暑降温费,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按职务或职称发放的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应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准予税前扣除。
❷ 国家有关规定企业职工取暖费的发放标准和依据
各地发放职工取暖费标准都是不同,要以当地情况为准,以北京为例:
根据北京市《关于冬季职工宿舍取暖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等规定。
每年进入十一月份,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采用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居民,凭《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享受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
北京市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调整政策:
1、 本市长城以内地区取暖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
2、 延庆、怀柔、密云、平谷四个县的长城以外地区取暖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3、属于发放取暖补贴范围的职工,因故不能回家而住集体宿舍的,由本单位从发给本人的补贴中扣除30元作为职工集体宿舍的取暖费。
(2)企业退休取暖费发放标准扩展阅读
根据《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对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允许税前扣除。也就是说,这笔福利企业只要发得合理是不扣税的。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冬季取暖费标准的通知》针对机关事业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人均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600元提高到896元;城市低保户每户由200元提高到600元;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由100元提高到200元。“企业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补贴标准执行。”
资金来源方面,增加的职工取暖费支出由所在企业负担,可以列入企业生产成本。企业退休(职)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增加的取暖费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解决。
❸ 取暖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取暧补贴既没有法定标准,也没有国家标准,即使须供热的省份也没有统一的省定标准。主要当地政府,行业与用人单位根据本地,本行为,本单位的承受能力和实际情况来确定补贴方式与标准。
除政府机关与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部分效益好的行业外,许多企业已经取销了取暖补贴。这就是所谓“改革”带来的社会的新的不公平现象和对底层百姓利益的巨大损害,真正的人民群众是这种“改革”的受害者。
一、关于印发《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1、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坚持在国家统一政策目标指导下,地方因地制宜、分别决策;坚持节约能源、改善环境质量;坚持综合配套,分阶段推进。
2、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职工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家庭(用热户)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采暖,实行用热商品化。
3、停止福利供热后,采暖费用采取多渠道筹集,由政府、单位、个人共同负担;各级财政、单位用于职工供热采暖的费用作为供热采暖补贴由单位直接向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变“暗补”为“明补”,采暖补贴可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4、积极稳妥地试行职工采暖补贴。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应综合考虑职工住房标准、城镇供热平均价格、采暖期限、职工收入水平、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总体的补贴水平、各类人员的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
5、试点城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测算,提出具体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城镇供热体制改革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备案。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采暖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可参照当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补贴方案,结合企业职工住房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3)企业退休取暖费发放标准扩展阅读
供暖补贴的实施方案标准:
一、基本思想
(一)集中供热“暗补“变“明补”的指导思想是:稳步推行我市用热商品化、供热社会化,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市情的供热新体制;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促进节能建筑在我市推广应用,推进供热事业的健康发展,满足全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
(二)集中供热“暗补“变“明补”的主要内容是:改革用热的补贴方式,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积极推行按用热分户计量收费办法,逐步取消按面积计收热费;提高热能利用效率,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继续发展和完善以集中供热为主导、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经济、安全、清洁、高效的城市供热采暖系统;加快供热企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培育和规范我市供热市场。
(三)集中供热“暗补“变“明补”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政府和个人合理负担;坚持在国家统一政策目标指导下,因地制宜、分别决策;坚持节约能源,改善环境质量。
二、体制改革
(一)停止现行的供热补贴制度,改为由居民家庭(用热户)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采暖,实行用热商品化。
(二)供热体制改革后,采暖费用采取多渠道筹集,由政府、个人共同负担;其中财政负担部分直接通过工资发放中心发放给个人,变“暗补“变“明补”。
(三)合理制定供热补贴标准。对市级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含离、退休和老干部遗孀)按级别进行补贴。补贴标准应综合考虑到我市供热平均价格、采暖期限、工资收入水平、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总体补贴水平、各类人员的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
三、补贴范围
供热补贴范围是市级财政全额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按原级别补助,老干部遗孀享受热补标准比照老干部级别补助)
❹ 企业退休职工报销取暖费有规定吗
各地退休人员取暖费大多都是固定数额,在每年冬季某一个月随同当月退休金一起发放。如果你们当地没有这块钱,也就不存在报销问题。
❺ 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费发放多少元
2017年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水平仍有望上涨,但目前涨幅尚未确定,一般是要等2017年3月上旬举行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才会统一公布的。
❻ 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费是怎样发放的
退休一年半,还没批下来。2016年2017年的取暖费和调整额度会影响吗?补发工资含利息吗?
❼ 退休职工取暖费新政策
以华阴市为例,退休职工取暖费为每人2360元。
按照《渭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供热采暖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华阴市社保局高度重视退休人员供热采暖补贴工作,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制作供热采暖补贴发放明细表和支付汇总表。
并及时送达代发银行予以补发供热采暖补贴,确保华阴市退休人员供热采暖补贴及时发放到位,截止2018年11月16日华阴市2757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供热采暖补贴已全部发放到每个退休人员手中,发放标准为每人2360元,共计6506520元。
(7)企业退休取暖费发放标准扩展阅读:
以陕西省为例,从2017年冬季起,企业退休(职)人员取暖补贴由现行标准调整提高到每人每个取暖期一次性发放2360元(590元/月)。 已按原标准发放了取暖补贴的,参保企业退休(职)人员新增加的冬季取暖补贴部分按照四个月周期补发,即从当年11月至次年2月底。
未按原标准发放取暖补贴的,参保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冬季取暖补贴按照新标准及四个月周期发放,即从当年11月至次年2月底。取暖周期内新增的退休(职)人员,取暖补贴发放与基本养老金同步,按新调整的月取暖补贴标准发放。
全省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于2017年12月底完成取暖补贴的调整和发放工作。以后年度按照本通知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华阴市人民政府-华阴市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供热采暖
❽ 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费发放标准
部分地区会为离退休人员发放冬季取暖费补贴,比如宁夏地区。近期宁夏人社发布了《关于发放2020年冬季取暖费补贴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明确2020年冬季取暖费补贴的发放对象和标准,并且于10月份发放到位。
由《通知》可得,取暖费补贴发放对象为:
1、2020年9月30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办理离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
2、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宁政发〔2010〕10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
3、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意见》(宁政发〔2014〕4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6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
取暖费补贴发放标准:
1、已参保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标准发放,低于4193元的按4193元标准执行。
2、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含六十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人员),按照2019年度全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3443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共计4193元。
3、解决历史遗留和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按照2019年度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880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按参保退休、退职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净增额197元增加,共计2827元。
❾ 取暖费发放标准2017是多少
取暧补贴既没有法定标准,也没有国家标准,即使须供热的省份也没有统一的省定标准。主要当地政府,行业与用人单位根据本地,本行为,本单位的承受能力和实际情况来确定补贴方式与标准。
以太原师范学院为例,根据山西省教育厅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驻并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100号)的通知精神。
学院发放放2017年冬季取暖费的标准如下。在职人员按照所任职务、职称发放,离退休人员按照离退休时所任职务、职称发放。
关于印发《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规定:
1、停止福利供热后,采暖费用采取多渠道筹集,由政府、单位、个人共同负担;各级财政、单位用于职工供热采暖的费用作为供热采暖补贴由单位直接向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变“暗补”为“明补”,采暖补贴可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2、积极稳妥地试行职工采暖补贴。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应综合考虑职工住房标准、城镇供热平均价格、采暖期限、职工收入水平、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总体的补贴水平、各类人员的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
供暖用户申请采暖价格补贴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包括:用户需要提交夫妻双方未享受单位采暖补贴的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夫妻一方未有工作单位的,有工作单位一方享受单位采暖补贴的证明,未有工作单位的一方提供居委会出具的未有工作单位的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夫妻双方均未有工作单位的,双方提供居委出具的夫妻双方未有工作单位的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夫妻离异或丧偶的,有工作单位的到所在单位出具未享受单位采暖补贴的证明并在配偶一栏注明情况,未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居委出具的未有工作单位的证明并在配偶一栏中注明情况,同时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单方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提醒用户,相关证明提供单位,应规范性填写“某某系我单位在职人员,该人员无单位采暖补贴”,“某某系我居委居民,该居民未有工作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事项的真实性负责,留有经办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进一步核实。
❿ 企业退休职工冬季有取暖费吗
有的。
应由原单位或社保部门发放。具体的金额要看各地的政策。
按照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依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决定按照新标准对中心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新标准为在采暖季(每年四个月)按150元/人·月计发。
(10)企业退休取暖费发放标准扩展阅读:
办理手续: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
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