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江苏省退休人员医保
您好!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不是每个月打钱的,而是一年打一次钱。由于全国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打到退休人员医保卡里的钱,金额也是不一样的。以江苏省苏州市为例,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每年往退休人员的医保卡里打1400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一年用不完的,自动滚入下一年。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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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江苏职工退休后参加职工医保需交几年才可停交
到达退休(职)年龄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达15年以上,退休(职)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对在2014年1月1日前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职)手续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退休(职)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一)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职)手续,且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符合原逐月递增至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规定的;在2016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职)手续,且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已满15年的;(二)在1991年底前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且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已满13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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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2020江苏省退休职工医保。南京怎么用
现在都网络平台操作,你是江苏的退休职工,那就更方便了,你在哪个医院就诊,只要把医保卡交给挂号处,挂号处的工作人员通过内部网络,证实你的个人资料就能给你办理挂号手继了,很方便的。
❹ 退休 医保 跨省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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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以子啊居住地江苏就医,医疗费用按照北京市的规定在江苏省就地结算。
根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120号
一、目标任务
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便捷。坚持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三、规范异地就医流程
(五)规范转出流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
(六)规范结算流程。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根据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清单,将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大类费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计算,区分参保人员个人与各项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金额,并将计算结果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
❺ 江苏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他们是北京的医保,是可以享受住院和门诊报销的。
只不过,正常情况下,是在北京的定点医院才可以享受的,在江苏是无法使用医保卡的。
不过,如果他们退休后定居在江苏的话,可以向北京参保的社保局申请,将江苏的某一到两家医院指定为定点医院,然后在江苏的定点医院就诊,交现金,开发票,然后回北京报销。这种情况前提是事先经过北京的社保局批准,而且报销比例会比在北京就诊报销的要少些。
详细情况,你可以咨询北京的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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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江苏职工医保大病范围
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职工,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分段按照一定比例支付。
一、起付标准:
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费用第一次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200、二级医院350元;转徐州市指定医院的统一为550元;转其他地区指定医院的统一为800元。一年内徐州范围内(含市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按第一次起付标准的60%执行;徐州范围外的起付标准不变。一年内徐州范围内(含市内)多次住院的,只扣2次起付标准;转徐州以外就医的每次均扣起付标准。
二、报销比例。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应由个人先行自付的费用”后,剩余的医疗费用进行分段按比例支付:
1、在邳州市内定点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以内的部分,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均报86%;5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在职人员报88%,退休人员报91.6%;10000元以上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目前为5万元)”以内的部分,在职人员报91%,退休人员报93.7%。
2、在指定的徐州市医院:较邳州市内各支付段的报销比例分别下降5个百分点。
3、转到其他地区指定医院:较邳州市内各支付段的报销比例分别下降10个百分点。
三、关于“应由个人先行自付的费用”,是指:
1、由个人自付的住院起付标准。在计算医疗费用支付段时先予扣除。
2、超出《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库》和《江苏省基本医疗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范围和标准的费用,由参保职工个人自付,在计算医疗费用支付段时先予扣除。
3、以上两个目录库规定的属于乙类的费用,由个人自付5%,在计算医疗费用支付段时先予扣除。
四、最高支付限额:
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
此外,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参加了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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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江苏省内退休医保转移
可以转移的
1:江苏省内医保转移要看具体情况
2:如果是换工作,可以随着工作转移医保。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包括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以及转出。参保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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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江苏退休医保缴费政策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一般不可以按月缴纳。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是以个体户或者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是以江苏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为缴费工资,按法律规定的比例缴纳。因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通常都是在五、六月份才发布,之前月份无法确定缴费工资基数,不能按月缴纳。因此,个人身份缴纳,大多数情况下通常都是按年缴纳。
江苏省人社厅
《关于发布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600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
二、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6800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3089元执行。
考虑到部分地区私营企业占比较大,低收入人群数量较多,允许执行上述标准有困难的地区作适当调整。其中,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缴费工资下限可按2900元确定;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缴费工资下限可按2550元确定。基金收支缺口较大的上述地区可分别在2900元、2550元的基础上适当上调。
省农垦企业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下限按2870元执行,其他省直管单位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下限按3089元执行。
三、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是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由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
四、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数确定有关政策,对突破省规定的缴费工资上下限的将扣减省级调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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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江苏省江苏省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如何转移到上海
转移不了,只要退休了,所有退休关系不能转移。你只能在你江苏医保定点医院出具长期转诊证明,进行转诊备案,然后再上海选择一个具有医保异地结算资格的医院定点。
❿ 陕西退休职工医保怎么传往江苏
陕西退休职工医保怎么往江苏做啊嗯,先去陕西那面儿退休完了开证明,然后再去江苏那面儿办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