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机关事业单位2016退休人员工资怎么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工资与退休年龄有关。因为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内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容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等,并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基本公式: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本息和÷120+调整系数,各地实际计发公式会有差别,以当地政策为准。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Ⅱ 2016年8月份以后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按哪年的标准计发
新办法计算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按2015年计算;老办法计算,按2014年9月工资标准计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 》
人社部发[2015]28号
三、准确把握《决定》的有关政策。
(四)关于“中人”的过渡。全国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简称改革前,下同)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底限高。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次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N 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
Gn-1: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
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
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经+个人账户养老金。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基础养老经=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各地根据测算形成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等级)和工作年限相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样表详见附件),工作人员退休时,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等确定本事视同缴费指数。
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Cn-1 + Xn-1/Cn-2 + ...... + X2016/C2015 + X2015/C2014 + X2014/C2013)/N实缴;
Xn、Xn-1、... 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Cn-1、Cn-2、... 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
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度系数。 其中,过渡系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系数保持一致。视同缴费指数由各省级地区统一确定。
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月数。 其中,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Ⅲ 2016年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调整什么时候到位
以潍坊为例子,已下发通知,要求自2018年1月起退休按新标准核算发放养老金。
对以前的过渡中人的核算也在做准备工作。估计18年6月底前。重新核算后大部分过渡中人的养老金应等于或稍高于2014年10月前同等条件退休的“老人”。
机关事业单位基础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与企业并轨。今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单位首次实现养老金同步调整。为更好协调各地养老负担,保障养老金能足额发放,同时,统一调整有利于平衡地区差。
由于中人养老金在视同缴费年限、过渡性养老金、工资增长率、数据采集等诸多方面的复杂性,致使各地的中人养老金正式方案历经几年都难以出来,也使得自2014年10月1日以来陆续退休的中人统一按照2014年9月份以前的工资标准计算预发养老金,也就是人们说的临时生活费。
新办法计发待遇(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2014年10月1日到2015年12 月31 日)退休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百分之十。第二年(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百分之二十。
从2017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将按人均月增277元的标准上调,为历年来最大。昨日,人力社保局发布养老金上调方案,调整后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将从目前的2773元提高到3050元,首次突破3000元大关。据悉,1月、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在3月15日银行发放养养老金之际一并补发到位。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将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根据过去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并进行新老办法的对比,通过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能够基本保证其养老金待遇不降低。
Ⅳ 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 调整何时到位
2016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涨工资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一起了解下。 一、2016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Ⅳ 2016年最新政策退休事业单位职工可以经商吗
退休职工当然可以经商。
但是如果是领导干部就需要向组织部门报备一下了,这个是有规定的。
Ⅵ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2016年怎么涨
2016年退休职工增加基本养老金,按2015年度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6.5%整体调整,机关事业与企业退休职工同步调整,但调整比例会适度低于企业,具体办法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以下提供河南省的规定,可供参考: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豫人社养老〔2016〕11号
各省瞎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豫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16〕19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务部,现就我省2016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老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挂钩调整。
1. 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
2.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3.5%计算增加。
2015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三)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3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4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 按照本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完成参保登记工作并建立数据库的地方,可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数据库不完善的地方,可暂由退休人员原单位发放,随后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按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情况复杂,利益平衡的难度大,各地要清醒认识组织实施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9月份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同时,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落实情况请于2016年10月15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2016年9月5日
Ⅶ 2016年事业单位退休工资为什么按中人过渡计算
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开始进入社保,每月由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保金。而在此之前没有交社保金,因此把这类人作为中人,等同于交纳社保金,办理退休手续。
“中人”待遇标准计发。2014年9月30日(含)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即“中人”),其2014年9月30日前按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规定计算为工作年限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与其2014年10月1日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本人缴费年限。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7)2016年事业单位人员退休扩展阅读:
根据退休时职务职级和工作年限确定
在养老待遇方面,今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将由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组成,而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小编对比发现,这一公式与现行的职工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一致。而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Ⅷ 2016年11月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是怎么计算的
养老金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年龄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的计发月数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病退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上年省市职工平均工资*20%+95年底前推算存储额本息/120+调节金)*(1-提前年限*2%)
正常退休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全国是一样的,但病退各省、市、区有一定区别,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