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合同制工人与固定工退休后有什么区别
合同制工人与固定工退休的区别如下:
1、作用不同
合同制工人主要是用来存钱、取钱、转账的公司账户;
而固定工用来办理包括提现和发放员工工资福利等在内一切符合法律法规的结算,而一般存款账户只能办理一般的结算业务,不能提取现金和发放员工工资福利。
2、性质不同
合同制工人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不可以办理现金支取。。
固定工可以随时存入或取出资金,但是取出资金必须通过公司转账支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然后再通过公司现金支票支取。
3、目的不同
合同制工人目的是确定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是否能够防止和发现特定财务报表认定的重大错报或漏报。
而固定工以应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为证实控制能够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所需获取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对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要求越高,控制测试的范围越大。
4、考核内容不同
合同制工人主要考核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备工作人员应有的道德品质、是否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业务技能,以及必备的文化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而固定工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学习成绩和工作态度,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
5、内容不同
合同制工人分为发票管理、供应商管理、支票管理、账龄分析等。
而固定工分为核算范围、例题核算、审计程序、科目设置、会计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固定工
网络-合同制工人
B. 如何与已到退休年龄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用人单位通知员工在最后工作日按照公司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鉴于二者的法律位阶,后一规定应是对前一规定的补充。即在《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于未办理养老保险却已达到退休年龄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问题作出了补充规定,员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
(2)合同职工退休扩展阅读:
《广东省高院、劳裁委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粤高法(2012)284号)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的通知》第12条规定,劳动合同因劳动者退休而终止的,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国人大网-劳动合同法
垫江人大常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大律师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常熟市人民政府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
江苏人社-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
C. 劳动合同法是怎么规定妇女的退休年龄的
《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妇女的退休年龄。我们国家退休年龄还是50年代确定的,目前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是50周岁,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女性,退休年龄是55周岁。
D. 退休人员是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一、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退休人员中有的身体尚好,本人自愿用人单位需要,是可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建立一种经济关系,按其劳动情况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但不能建立劳动关系而成为正式职工。
二、根据《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退(离)休职工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本市单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征得退(离)休职工原单位的退(离)休职工管理部门同意后,由聘用单位和受聘的退(离)休职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期限、聘用待遇、工作内容和双方其他的责任、义务、权利等,然后,送退(离)休职工原单位的退(离)休职工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介绍手续,聘用期限一般为一至两年,期满需要续聘的,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外地单位聘用的,聘用单位应先征得退(离)休职工的原单位退(离)休职工管理部门同意,然后送交受聘的退(离)休职工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服务所审核,并办理介绍手续,街道、镇劳动服务所可收取一次性10元的介绍手续费。外地单位的聘用期限,一般为半年至一年;期满需要续用的 ,应重新申请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暂行规定》,(一)原则上由受聘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商定,一般不高于聘用单位同工种、同岗位在职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水平,受聘期间对提高效益有较大贡献,或者有创造发明和科研成果者,另给予奖励;
(二)退(离)休职工受聘期间,其在原单位享受的退(离)休待遇不变,仍由原单位(现在为社会保险支付)支付;发生工伤所需要的治疗费用(包括解聘期间工伤引起的治疗费用)由聘用单位承担;
(三)各单位聘用的退(离)休职工,按规定办理过聘用手续的,其聘用待遇和管理费,企业可以从营业外支出项目列支。
依《关于单位聘用退休职工的补充意见》的规定,被聘用的退休职工应该身体健康,一般情况下,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对退休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少数传授技艺,从事技术、业务指导的,聘用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高男性不超过70岁,女性不超过65岁。单位招用退休职工应严格控制在因生产、业务需要,为解决技术难题、传授技艺、培训专门人才等范围内。严禁聘用退休职工从事高空、井下、有害、特种作业岗位和繁重体力劳动。
聘用合同解除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有约定的照约定办。
E.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条件,需要与单位签订终止劳动合同吗
已过退休年龄的员工,是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
1、需要确认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是否已经开始退休养老待遇,如果已经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话,那么则应该该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则应该是劳务关系。具体请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2、如果没有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话,则还可以按劳动关系对待。具体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法》第73条规定,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以上法律均没有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而是以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这一规定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对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作出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
3、《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未将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作为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决定性条件。应当认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仍为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
网络—劳动法
F. 合同工和正式工退休后待遇有什么区别
合同工和正式工退休后的待遇有什么区别,就要看是在什么样的用人单位了。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和合同工,还是企业的正式工和合同工了。
如果是企业的正式职工和合同工、临时工比较,则没有什么区别。企业人员,无论是正式职工还是合同工、临时工,执行的都是“企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标准都一样,要说区别,就是工资高低,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的区别了。企业的正式职工一般工作稳定,工资收入高,因而养老保险缴纳的基数大,年限也长,连续性好,这样退休后领的养老金数额也高。合同工如果工资收入和正式职工不差,年限也长,那退休后养老金没有什么区别,一样可以很高。关键是合同工、临时工工资收入相对差一些,工作也不稳定,连续性差,工作不能保证一直有,更换工作岗位的频率也比较高,工资收入差别也比较大,社保费用连续缴纳比较困难,缴纳的基数也不一定一样,缴费年限也无法保证。出于这样的原因,合同工、临时工延迟退休的非常多,即使到退休年龄缴足了15年,养老金数额也相对正式职工来讲,要低很多。
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合同工、临时工等编外人员和正式职工就没法比了。首先来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的是“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而合同工、临时工等编外人员执行的是“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这两种保险制度还没有并轨,两者的供养差别较大,相对而言,机关事业人员退休后和在职时相比,工资收入和养老金数额差别不大,总的收入退休生活基本不受什么影响。而企业人员就不一样,受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等影响,养老金数额和在岗时工资收入差别较大,退休生活保障性差一些。
其次,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其工资收入往往是合同工、临时工的好几倍。工资收入高,缴纳的基数就高,退休后的养老金数额就高。而合同工、临时工工资收入低,缴纳的基数就小,退休后养老金的数额就更小了。而且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退休后,还有许多额外的养老费用发放,比如住房补、老龄津贴等,以及退休发放的一次退休补贴等,死亡后还有丧葬费、遗属供养等,这些政策和合同工、临时工等编外人员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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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该如何处理
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合同自然终止,不能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属于法定的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企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并且从达到退休年龄之日起,企业不再给予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保部门也因为你的年龄到了退休年龄,也不会再受理职工社会保险,不足15年的部分,只能自己缴纳。
并且因为是你的年龄到了法定年龄,不是公司的责任,没有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后,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原有的合同就会随着退休而终止,如果企业需要这些员工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就要按照退休返聘的方式进行,签订聘用协议即可。
按《劳动合同法》第44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办理终止合同的手续。
若企业想继续聘用的,另行签订劳务合同(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7)合同职工退休扩展阅读: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
现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H. 女性合同制工人的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女性合同制工人与正式制的退休年龄是一样的。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干部、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
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规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规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8)合同职工退休扩展阅读:
国家公布的退休年龄规定为:
1、国家公务员退休的条件
《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2、事业单位干部、工人和机关工人退休条件:
正常退休:
事业单位的干部、工人和机关的工人退休的政策条件仍执行"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其中:
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以退休。
工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以退休。
提前退休:
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有以下情况者可以提前退休: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干部和工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满10年的:经由医院诊断证明和机关、事业单位伤病残鉴定中心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或劳动能力的。
(3)因公(工)致残,经由医院诊断证明和经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和劳动能力的。
I. 我以前属于地方合同职工,现在转成省合同职工,对以后退休有什么不一样
对待遇是有影响的。养老金是按规定的标准发放的,省合同职工待遇肯定好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