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广东和江苏省外,其它省份当年退休的不参与当年养老金的上调。
要到下一年度的七月之后才能享受养老金上调。
⑵ 湖南省2o|8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一、2018年国家关于企事业机关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通知的主要精神
1、调整范围: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手续,并正式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2、调整方式:继续沿用近年来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及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相同的金额,从而体现社会的公平精神。
挂钩调整:与每名退休人员退休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及缴费水平挂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从而体现激励原则。
倾斜调整:体现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以及高龄人群等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
附:2012-2017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标准
3、上涨水平:在2017年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的总体水平上上调5%。
对照2017年国家的相关通知,我们发现,其他所有主体内容等于都没变,只把上涨水平由2017年的5.5%调整为5%。再对比2006年国家的相关通知,我们发现,也是同样的情况,只把上涨水平由2016年的6.5%调整为5.5%,也就是说,只在数据上做了同比下调。这就为我们推测湖南今年的调整方案提供了指导思路。
⑶ 关于湖南企业退休高级职称人员调整养老金应区分正高和副高。
部分地区对高级职采取了兜底式的倾斜政策,保障高级职称低收入群体的养老金不低于当地退休人员的平均水平!山东省有这个规定吗??本科学历高级职称30年工龄,2021年退休,企业按照最低基数给交的养老金!!!
⑷ 湖南省企业退休养老金今年调整怎样计算
湖南省2018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方案还没有出台。
因为2017年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增加,2018年会继续调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但如何调整还没有消息,一般在2018年两会期间确定调整水平,之后人社部和财政部才会作出调整规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再按人社部和财政部的规定制定具体办法,经人社部和财政部批准后实施。湖南省调整方案出台还有些时日,请耐心等待。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⑸ 我想知道湖南省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增长多少的方案
现在正值年末,全国各行各业都正在为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而拼博。对于2O19年上调养老金的问题尚未触及到,国家也没有正式的官方消息公布,调不调,调多少都还是个未知数。北京具体调多少也要在国家正式公布框架方案后才会据以制定实施细则进行操作。根据近几年的贯例,国家正式公布方案也要到明年三四月份两会以后了,发到手最早也要到五六月份啦!按照目前情况国民经济在增长,物价在上扬,企业退休人员尤其是企业退休早的老人的养老金水平太低,和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又差距过大,2O19年北京市乃至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已大势所趋。只是调多少的问题了。耐心等待着吧!
⑹ 今年湖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增加了多少养老金
湖南省今年2018年继续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但受经济增速放缓、老龄化加速等因素影响,涨幅或略低于2017年,约为5%左右,具体要等今年3月的全国人大会议以后才会公布上调方案。
⑺ 2019年湖南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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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备受关注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标准已经出台,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上调50元。
⑻ 企业2012年湖南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
根据湖南省《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普调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上调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在普调基础上,还将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增加3元。 此外,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⑼ 湖南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19年度调整养老金何时到位
是会补发的!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7月5日已下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24号),为2016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已在7月底之前发放到位,并从2017年1月份起补发。
⑽ 湖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何时发放
湖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在7月31日前支付到位。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湖南省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在湘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
二、调整标准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二)在(一)项调整基础上,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 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3.1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对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8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3%。
原因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一)、(二)项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45元的,按145元调整增加。
(三)在(一)、(二)项调整基础上,对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对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四)在(一)、(二)和(三)项调整基础上,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 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五)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认真落实相关解困标准。
(六)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3〕44号文件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和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同上。
三、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5〕38号文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所需增加的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筹措,国家和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调整办法
(一)此次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根据所属管辖范围和分级管理原则,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经办信息系统中统一设置,出具《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对表》(附件1),经退休人员所在企业或社区核对无误后进行调整。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5〕38号文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对表》(附件1),经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核对无误后进行调整。尚未启动纳入经办机构管理的,暂由原单位先进行调整,待启动后再据实结算。
(二)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工作,各地应抓紧在7月31日以前完成,并于8月31日前将本地区的《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总结报告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三)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执行本通知规定的调整办法,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适当安排经费,确保这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各级政府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地方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持力度,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决不允许发生新的拖欠。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