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秋节走访慰问离退休职工是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八项规定主要是针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这样情况可以正常进行,只要办事的人不办变味就属于正常的活动。如果要去敬老院慰问年老的孤寡老人,谁能说是违规了?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从严治党的要求,并不是不要敬爱与关爱,还要注意廉政的政字,政则是行政、执政、施政的人和权利。
B. 退休慰问金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求答案
》(财企[2009]242号)规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作为职工的延期福利,财务处理时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支出时应该有费用真实发生的凭据或收款人签收证明,发票抬头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不影响该费用的列支。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规定,没有将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明确为福利费,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新的文件对此明确之前,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前仍不能将此类费用作为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因此,该单位为退休职工发放的节日慰问金和补助费在财务处理时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列支,但不能在税前扣除。
C. 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节日慰问老干部是否违犯八项规定
节假日慰问老干部,是国家的政策,和八项规定两回事,现在很多单位借口八项规定,取消了职工的福利,是错误的,
D. 春节发放离退休老干部慰问金违规吗
按照规定,确保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得以贯彻落实,每年春节前,当地老干局都会为离退休干部发放一批慰问金。首先必须是干部身份,退休干部100元、离休干部300元(县级)。
E. 慰问离退休人员违规吗
您好!春节期间慰问事业单位离退休老同志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只要慰问品或者慰问金规格恰当,不要过于招摇就行。谢谢阅读!
F. 国家有没有给机关离退休干部定期体检和每年中秋节国庆重阳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对退休干部进行慰问的规定
没有特别文件规定,但大部分机关单位一直都有离退休每年体检的照顾和个别节日的问候。
G. 行政单位可以给离退休人员生日慰问费
人道主义
H. 公司给退休工人慰问金应计入什么科目
工会发给退休人员慰问金,应该计入工会经费,而不是职工福利费。
全国总工会日前制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就工会经费用于职工的各项开支做了全面、细致具体的规定。其中,工会经费可用于集体福利的支出主要在四个方面:
1、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2、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3、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4、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因此,对于工会发给退休人员慰问金,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慰问金)
贷:库存现金
(8)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没有将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明确为福利费,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新的文件对此明确之前,按照现行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前仍不能将此类费用作为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因此,该单位为退休职工发放的节日慰问金和补助费在财务处理时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列支,但不能在税前扣除。
I. 离退休干部节日有什么慰问的开支,在职的发节日礼物,说是工会开支,离退休没有份,有这样规定吗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内部的暂行办法》容(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