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集体企业改制退休职工是否拥有股份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按道理,大集体不应该拥有股份,因为大集体企业成立时是政府财政出的资;而小集体应该拥有股份,因为集体企业成立时主要是职工投资的,有的政府出资只是扶持性质.但是,是否拥有股份,各地不一样,还要看当地改制的文件是怎么规定的.如果你有当初出资的证明,相信即使没有股份,也应该有说法的.
⑵ 集体企业职工全都退休了,也不生产经营了,其财产如何处置
集体企业的财产属集体企业全体员工所有,企业职工全体退休了,应该对企业财产清算变卖,以货币形式分配给职工。
⑶ 集体企业职工要交多少年医保,退休才能享受终生医保
分析如下:
医疗保险需要交男25年,女20年。
基本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每月缴纳3元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可以享受与城镇用人单位退休人员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
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年限的,按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补足不足年限。自补足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
拓展阅读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⑷ 集体企业保险账户上有几个退休人员,可以办理注销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提取的,退休前个人不得提前支取。
因此,一般情况下,要想退掉职工养老保险,则需等到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执行,具体的职工养老保险退保条件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⑸ 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还是企业的主人吗
不是。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⑹ 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退休的职工应该给于经济补偿吗
根据国务院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四条: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财产属于“本集体企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规定及改制的规定和做法,企业资产全部出卖后,其资金在偿还内、外债务,补发职工工资,补偿临时工、合同工及工伤人员等各种经济补偿后,剩余的净资产可以按出资多少、供献大小、工龄长短等因素进行量化分配。 “本集体企业”的劳动群众,应该包括本企业退休职工,(已死亡一年以上的因失去主体而除外)。而临时工、合同工除在遣散安置时应按规定给予以经济补偿(含两金三险)外,不应再参与这种属于“本企业劳动群众”的所有权分配。这点,就是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国营企业以及和改制后已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根本不同的地方。
⑺ 集体企业解体退休职工如何赔偿
退休人员一般是国家安排的~!
企业解体前会交纳一比养老金给社保局`加入社会养老保障体制`!以后银行会定期发放养老金`!
如果所在单位解体的早~没有交纳社保金的话~一般都会发放一笔遣散费`!
如果什么都没有给你~~那你就去告他!
⑻ 集体企业法人代表已退休能否继续担任求解
企业法人已经退休就必须解除职务,工商管理上不能由享受社保待遇的人员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只能担任企业员工或者顾问,并且不能重复享受社保待遇和企业薪酬,否则属于骗保行为,社保局有权追回所领取的社保费。
⑼ 集体企业职工退休视同缴费年限怎么算
建立社保制度建立社保个人账户前的工龄,有一年算一年,有一个月算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