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js退休金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提至3355元
记者 袁京)昨天,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了2015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标准调整方案。自2015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加40元,福利养老金增加35元。
调整后,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将从目前的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470元,增长幅度为9.3%;城乡居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则从目前的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85元,增长幅度为10%。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1月、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在3月底之前补发到位。
自2011年起,本市建立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今年是第5年第6次调整待遇标准。
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调整,预计今年当年受益人群达90.7万人,其中享受福利养老金48.7万人,享受居民基础养老金的42万人。此次待遇调整所需经费均由财政负担。
调整方案第二部分:三项倾斜政策特殊调整1:80岁以上月增160元
针对本市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自2007年起至今,本市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
何为高龄?今年针对的是2014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100元至16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最高档为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详见图表2)。
举例:1.企退人员赵某缴费年限为40年,2014年12月年满68周岁,基本养老金为每月3400元。调整后,月增加380元,共3780元。
计算方法:3400+3.5×40(按缴费年限增加)+ 140(按绝对额增加)+100(高龄)=3780元
2.企退人员刘某已满80岁,缴费年限为40年,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为每月3900元。调整之后,每月增加420元。
计算方法:3900+3.5×40(按缴费年限增加)+120(按绝对额增加)+160(高龄)=4320元特殊调整2:享100%退休待遇老工人至少增480元
今年本市继续单独调整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可享受100%退休待遇,目前本市这类人员年龄普遍在80岁以上。
本市对这部分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也是历年都高于其他退休人员,此次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适当加大调整力度,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80元。
从整体计算,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640元以上。
特殊调整3:企退军转干部至少涨至3355元
❷ 2014北京退休职工工资调整怎么计算
2014年北京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总体上调10%
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为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
调整前,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月人均为2773元,居全国前列;全国月人均水平为近1900元。
2014年1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2014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北京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将参照这一幅度上调。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具体方案待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后向社会发布,预计要在春节之后出台。企业退休人员所涉及的养老金上调部分,会从2014年1月1日起补发。
2014年北京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上调幅度都略超10%,其中2011年增幅10.79%;2012年增幅10.22%;2013年增幅为10.35%。
❸ 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根据往年的规定,当年调整的范围,是上年年底退休的人员,你的情况,可以参加2014年调整,但是,国家调整文件还没有下发,不清楚具体调整的规定,不清楚调整多少,只能等文件下发才知道,
❹ 北京退休工资调整方案
关于北京市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京人社养发〔2012〕4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劳动处,各中央在京企业,各计划单列企业:
为保障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内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批准,现对2012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1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280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 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510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28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2280元(含)至4000元(含)之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月养老金在400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五、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510元/月的,补足到2510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510元/月的,补足到2510元/月。
七、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510元/月的,补足到2510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 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00元。
九、在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65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满65岁至69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年满70岁至74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10元;年满75岁至79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30元;年满80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
十、按照本通知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享受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十一、按照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1]74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正常事业费的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已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仍执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科技部、建设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休人员待遇调整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5号)的规定。
十二、自2012年1月1日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210元;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100元;按月领取退养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及按月领取养老生活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养老人员(原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人员),月退养生活补助费、养老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000元。
按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后仍不足上述最低标准的,补足到最低标准。
十三、本通知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❺ 北京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怎么涨
企退养老金上调10%
从今年1月1日起,本市将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为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月人均增加305元,调整后的平均水平将提高到3355元。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调整方案待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后将向社会发布实施,无论何时公布调整政策,待遇标准都会从今年1月起开始补发,3月底前将发放到位。
据了解,北京市自1994年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后,此次调整已经是第23次“连跳”,待遇水平逐年提高,位居全国前列。
最低工资上调160元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从今年4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将由目前的每月1560元调整为1720元,增加160元,增幅为10.3%。
对于调整幅度的确定,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是根据中央“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的精神,综合考虑了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物价上涨等因素。
同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6.9元提高到每小时18.7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0.8元提高到每小时45元。此项调整也是从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北京市从1994年开始已22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后的标准居全国前列。2010年7月1日前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仅为800元,2015年达到1720元之后,已经实现了翻一番的目标。
基础养老金月增40元
福利养老金月增35元
自2011年起,本市建立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今年是第5年第6次调整待遇标准,随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其他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同步实施。
从今年1月1日起,本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40元,福利养老金每月增加35元。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430元增加到47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50元增加到385元,调整幅度分别为9.3%和10%。此项调整将于3月底前发放到位。
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预计此次调整将惠及全市87万人。其中,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共39万人,享受福利养老金的共48万人。此次调整需增加财政支出3.89亿元,由区县财政承担。
失业金平均上调110元
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考虑到今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实际,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从今年4月起调整。
具体来说,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10元,增长10.3%。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
据统计,全市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约3万人,此次调整社保基金将增加支出0.4亿元。
伤残津贴人均月增332元
为保障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基本生活,本市自2001年起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了调整。
2015年1月1日起,本市将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3370元调整为3702元,人均增加332元,增幅9.9%。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757元调整为1917元,人均增加160元,增幅9.1%。此二项调整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3月底前将发放到位。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2088元,待2014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进行调整。
据统计,目前全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待遇人员共1.2万人。三项待遇调整后,社保基金全年预计增加支出0.28亿元左右。
相关新闻
城市低保标准提至710元
昨天,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本市决定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原先的家庭月人均650元提高到710元,上涨了9.23%。
调整低保标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政策。除了城市低保标准上调60元外,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也从家庭月人均560元调整为670元,上调110元,调整幅度为19.64%。农村与城市低保标准的差距,也由原先的90元缩小到了40元,下一步将实现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各区县政府可以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区县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方案。
除了低保家庭,本市还对边缘贫困家庭进行相应的救助保障。这些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此次也从家庭月人均850元调整为930元,上调80元,调整幅度为9.41%。调整后的社会救助相关标准于2015年1月起实施,1月未发放的救助金,将会予以补齐。
截至2014年12月,本市城乡低保共有8.57万户、14.31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8.76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55万人。此次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调整,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了公共交通价格、生活必需品价格等因素。
2015年02月12日 来源:北晚新视觉
❻ 今年北京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怎么涨了
北京
市人力社保局
于7月13日公布了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方案:调整后,企退人员
基本养老金
平均水平每月3770元,比2016年的3573涨了197元!
今年北京养老金的调整方案,依然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❼ 2015年北京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了多少
北京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6项社保待遇
新华网北京2月12日电(记者丁静)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京将集中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等6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惠及北京市314.2万人。
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为2014年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月人均增加305元。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将提高到3355元。
自2011年起,北京建立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此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40元,福利养老金每月增加35元。基础养老金由每月430元增加到47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月350元增加到385元,调整幅度分别为9.3%和10%。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560元调整为1720元,增加160元,增幅为10.3%。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6.9元提高到每小时18.7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0.8元提高到每小时45元。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3370元调整为3702元,人均增加332元,增幅9.9%。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757元调整为1917元,人均增加160元,增幅9.1%。
此外,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10元,增长10.3%。
(来源:新华网)
春节前夕,市人力社保局发出了一份惠及314.2万市民的大礼包——集中上调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等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其中,最受关注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将提至3355元,月增305元,下月底前发放完毕。
企退养老金上调10%
从今年1月1日起,本市将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为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月人均增加305元,调整后的平均水平将提高到3355元。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调整方案待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后将向社会发布实施,无论何时公布调整政策,待遇标准都会从今年1月起开始补发,3月底前将发放到位。
据了解,北京市自1994年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后,此次调整已经是第23次“连跳”,待遇水平逐年提高,位居全国前列。
最低工资上调160元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从今年4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将由目前的每月1560元调整为1720元,增加160元,增幅为10.3%。
对于调整幅度的确定,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是根据中央“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的精神,综合考虑了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物价上涨等因素。
同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6.9元提高到每小时18.7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0.8元提高到每小时45元。此项调整也是从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北京市从1994年开始已22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后的标准居全国前列。2010年7月1日前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仅为800元,2015年达到1720元之后,已经实现了翻一番的目标。
基础养老金月增40元
福利养老金月增35元
自2011年起,本市建立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今年是第5年第6次调整待遇标准,随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其他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同步实施。
从今年1月1日起,本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40元,福利养老金每月增加35元。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430元增加到47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50元增加到385元,调整幅度分别为9.3%和10%。此项调整将于3月底前发放到位。
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预计此次调整将惠及全市87万人。其中,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共39万人,享受福利养老金的共48万人。此次调整需增加财政支出3.89亿元,由区县财政承担。
失业金平均上调110元
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考虑到今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实际,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从今年4月起调整。
具体来说,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10元,增长10.3%。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
据统计,全市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约3万人,此次调整社保基金将增加支出0.4亿元。
伤残津贴人均月增332元
为保障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基本生活,本市自2001年起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了调整。
2015年1月1日起,本市将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3370元调整为3702元,人均增加332元,增幅9.9%。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757元调整为1917元,人均增加160元,增幅9.1%。此二项调整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3月底前将发放到位。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2088元,待2014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进行调整。
据统计,目前全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待遇人员共1.2万人。三项待遇调整后,社保基金全年预计增加支出0.28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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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标准提至710元
昨天,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本市决定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原先的家庭月人均650元提高到710元,上涨了9.23%。
调整低保标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政策。除了城市低保标准上调60元外,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也从家庭月人均560元调整为670元,上调110元,调整幅度为19.64%。农村与城市低保标准的差距,也由原先的90元缩小到了40元,下一步将实现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各区县政府可以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区县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方案。
除了低保家庭,本市还对边缘贫困家庭进行相应的救助保障。这些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此次也从家庭月人均850元调整为930元,上调80元,调整幅度为9.41%。调整后的社会救助相关标准于2015年1月起实施,1月未发放的救助金,将会予以补齐。
截至2014年12月,本市城乡低保共有8.57万户、14.31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8.76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55万人。此次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调整,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了公共交通价格、生活必需品价格等因素。
2015年02月12日 来源:北晚新视觉
❽ 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退休人员2015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是怎样的
关于2015年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3月13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5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此次调整,按国家确定的原则,采取挂钩调整、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待遇水平。调整后,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平均养老金水平将提高到3355元/月。此次调整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1、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随3月份养老金同时发放到位。
一、按缴费年限普遍增加,多缴多得
为贯彻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原则,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根据规定,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保障多缴多得原则的落实。同时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
二、按绝对额普遍增加,向低收入者适当倾斜
按照国家要求,今年本市采取了定额调整办法,并向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倾斜,将退休人员2014年年底前的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四档,分别是455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3550元(含)~455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3050元(含)~355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305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此次调整实施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见图表1】。
四、三种特殊的调整方式
一是继续单列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目前,本市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国家规定他们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本市对这部分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也是历年都高于其他退休人员,此次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适当加大调整力度,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80元。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640元。
二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3355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在2014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三是对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最低养老金标准进行了调整。在全面提高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相应提高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生活费、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分别为每月1609元、1464元、1331元。
参加2015年度调整的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后不足上述最低标准的,对应补足到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