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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申税

发布时间:2020-11-27 15:56:30

退休人员在别处任职需要到税务局自行申报个税吗

退休人员返聘后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工资薪金交个税,多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需要汇算清缴

退休工资能参与今年的个人所得税退税吗

休工资是免税的,这种情况,既然没有交个税自然不存在退税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不管是否工作一年,都可以减除6万元的减除费用、12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因此,年度中间退休,是可以申请退税。

(2)退休人员申税扩展阅读:

退休后再就业所取得的工资、劳务与未退休人员一样,存在以下情形可以申请退税:

1、2019年综合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预缴了个税;

2、单独计算的全年性一次奖金更改为合并计入综合所得,造成退税的;

3、月收入不均衡的纳税人,有可能会退税;

4、有符合享受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5、因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有可能会退税;

6、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未扣除或未足额扣除;

7、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税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

8、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专项附加扣除只能选择年度汇算时办理扣除

9、其他情形,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

㈢ 退休人员的工资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聘用已退休人员的薪资个税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退休后人员受原单位包括其他单位再聘用取得的收入则不属于离退休工资之列,而是工资、薪金所得或者劳务报酬,应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中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㈣ 退休人员再任职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规定:“二、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本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㈤ 其他公司的退休人员,支付的工资要怎么申报个人所得税

您好!国税函〔2005〕382号: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㈥ 退休人员工资加退休金年收入超过12万要扣税吗

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的规定,凡在中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的以下11项应税所得合计达到或超过12万元。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6)退休人员申税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发布的法规,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2011年7月19日新个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外籍人员起征点为4800元。

新法旧法: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也发布了《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参考资料:网络-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㈦ 退休人员怎么缴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属于以养老金为主的一系列社会保障收入的,不征税。
所谓社会保障收入,主要指养老金,除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退款、取暖、生活津贴、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养老津贴、综合津贴、丧葬、养老金等。所有这些都是合法免税项目。
但是,如果退休后,您有其他社会劳动报酬收入,如服务收入、报酬收入、特许经营收入,超过纳税门槛,您需要依法纳税。因为这部分所得税原则没有考虑纳税人是否退休了。
1、如果退休,个人只有一系列的社会保障福利,比如养老金。当然,你不必交税。个人所得税与一角硬币无关。
2、如果退休,除社保系列外,还有其他社会报酬收入。社会保障收入系列仍不需纳税,其他社会劳动报酬收入应另行考虑。要符合税收标准,就要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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