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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退休企业

发布时间:2020-11-27 11:41:41

A. 官员退休几年后仍被查,释放什么信号

释放了一个强烈信号:退休绝不意味着“平安着陆”,触犯了党纪国法,迟早会付出应有的代价。

对惩治腐败,党中央态度明确,即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在职也好,退休也罢,只要违纪违法,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追究。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一退了之”,只是违纪违法者一厢情愿为自己构筑的海市蜃楼。

国有企业是腐败问题易发、高发领域,查处的案件往往涉案金额大、隐蔽性强、危害性高,国企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任重道远。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结合“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带头查摆问题,严肃抓好整改,恪守清廉底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做到对经济发展有作为,对民生福祉有贡献,对社会责任有担当,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1)官员退休企业扩展阅读

近年来,官员退休多年后被查处的案例并不鲜见。例如,广东省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原副局长谭丽群2014年被立案查处时已退休11年;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以及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刘泽臣,均在退休近8年后受到查处。

仅十九大以来,已有天津市原副市长陈质枫、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等多名中管干部是在退休几年后被通报接受审查调查。

据媒体分析,从退休官员受到查处的原因来看,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任时以权谋私,退休后问题暴露;二是退休后“发挥余热”,利用在任时的关系和影响力谋取私利,最终咎由自取。

B. 哪些官员50岁左右退休

退休不是按照个人意愿来的,而是有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2012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提出,我国应逐步延龄退休,建议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现行退休年龄是为,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C. 公务员退休之后可以经商吗

可以,但是有限制。

根据《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体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

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综上法律,公务员离职三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三年后就可以了。

(3)官员退休企业扩展阅读:

公务员退休方式

(1)强迫退休,即对已达到法定最高退休年龄而不停止工作和不办理退休手续的公务员,采取强迫命令的措施,迫使其退休的制度;

(2)自愿退休,即已具备法定退休条件的公务员主动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的制度;病残退休,即由于疾病或伤残等原因,填成公务员丧失工作能力时准允其退休的制度;

(4)命令退休,指对未达到退休年龄但工作不称职的公务员责令其退休的制度;

(5)延迟退休,指基于机关工作需要或照顾公务员生活等原因,对已超过法定最高退休年龄的公务员实行的迟延一段时间退休的制度。

D. 求助一个官员退休后经商的法律问题

一般是三年内不得在原分管领域或地区进行。

E. 政府官员退休后可到私人公司上班吗

可以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明确:

1.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拟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外的企业兼职(任职)的,必须由本人事先向其原所在单位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按规定审核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兼职(任职)。

2.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三年后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单位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按规定审批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5)官员退休企业扩展阅读:

《意见》要求,要限期对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进行清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意见》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纠正。清理工作完成后,如再发现党政领导干部有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隐瞒不报的行为,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意见》同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意见》精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相应的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规范管理。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期间的管理。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要严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企业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是否取酬、职务消费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应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如实报告单位组织。

F. 中国官员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一: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2015年10月14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介绍了“十二五”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称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
法定退休年龄,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
二: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漫画
坚决按照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职工退休、退职,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劳动权利的根本保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G. 官员退休从商,国外如何监管

/网图 官员离职或退休之后进入商界,可能会与利益集团发生权钱交易。为了消除这种潜在的影响,国外纷纷出台相应的政策进行限制与监管。
美国 离退高官可终身禁下海 1978年,美国《政府道德法》规定行政分支高级官员在离职或退休后一年内不得受雇于任何公司。1989年,国会议员乃至其助手均纳入监管。 根据规定,公职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不得代表企业,为与他本人在政府任职期间职务范畴有关的事宜出现在相应政府部门、机构或法庭上,如果此人亲自负责某项具体事务且担负重大职责,限制期限可达终身。 日本 局级以上官员禁“下凡” 官员退离后到相关机构和企业任职,被日本社会称之为“下凡”。 1997年,日本政府人事院就出台规定,禁止政府部门局级以上干部退休或退职后到企业任职,以消除政府官员以权谋私、发生经济犯罪的温床;日本《国家公务员法》也明文规定,禁止政府官员退休或退职后2年内到相关机构和民间企业任职。 德国 呼吁曝光改行官员名单 德国院外活动集团监督网呼吁,议会议员和政府官员离职后从商应经过3年的“冷却等待期”,在此期间,不管他在职时是否从事过本领域工作,必须一律禁止退离官员为企业服务。 德国政治学专家还建议,应将议员和官员到企业任职的名单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并采取制裁措施,包括对不当行为进行曝光、罚款直至追究法律刑事责任。

H. 中纪委对退休公务员到企业任职的规定

一、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和在地方换届时不再提名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在企业兼职,一般也不得安排到企业任职。

二、个别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审批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

三、经批准到企业兼职的,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

四、经批准到企业任职的,应当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党政机关的各种待遇。不得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回党政机关办理退休;在企业办理退休手续后,也不得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到党政机关。

(8)官员退休企业扩展阅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精神,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现就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问题提出相关意见。

所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等企业。在其他营利性组织兼职、任职的,参照本意见执行。对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中央企业独立董事、独立监事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按照本意见执行;国家机关委托行使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领导人,按照本意见执行。

本意见下发前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和在地方换届时不再提名的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本意见予以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问题的意见


I. 官员退休后任企业顾问违法不

“山东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张建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有的是东窗事发,有的是“发挥余热”

党的十八大以来,退休官员被查处的案例并不鲜见。从退休“时长”来看,广东省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原副局长谭丽群2014年被立案查处时已退休11年;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以及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刘泽臣,均在退休近8年后受到查处。

记者梳理发现,退休官员受到查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任时以权谋私,退休后问题暴露;二是退休后“发挥余热”,利用在任时的关系和影响力谋取私利,最终咎由自取。

近日,广东省中山市委原副秘书长、市委接待办原主任、市科协原党组书记邓洁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中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中山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邓子中介绍,去年下半年,在一起违规出让土地中,邓洁的丈夫、时任该市南区党工委书记的梁志军引起了市纪委的注意。正是在对梁志军有关问题进行核查期间,发现了邓洁名下资产异常、资金交易异常等问题,市纪委监委进而对已提前退休的邓洁进行审查调查。现已查明邓洁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涉案财物价值逾2000万元人民币。

而在“发挥余热”方面,2006年退休的赵少麟颇为典型。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4年,赵少麟在充任其子赵晋实际控制的公司总顾问期间,伙同赵晋请托他人为其公司非法经营房地产项目提供帮助,并行贿价值人民币444.895万元的财物;帮助赵晋采用伪造对外贸易合同、虚构向境外支付费用手段骗取有关机关审批文件,用于骗购外汇并汇至境外,共计美元4170万余元。

除此之外,在任时以权谋私、退休后获取回报的“权力期权化”现象也不在少数。

7月27日,广东省佛山市规划局原副局长胡后泉受贿案宣判,退休6年的胡后泉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胡后泉在退休后仍收受在职期间服务对象的钱物,是典型的‘退休前办事、退休后收钱’,妄图规避纪律和法律制裁。”佛山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说,严肃查办胡后泉彰显了纪律法律的权威,也再次宣示退休绝不等于“平安着陆”,反腐从不存在“既往不咎”。

以为没人监督,从而目无法纪

在有的人看来,退休即意味着“平安着陆”。一些问题官员甚至天真地认为,“退了退了,一退就了”,只要在位时没有露出马脚,退休后便可万事大吉。

退休后以受贿罪获刑13年的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原副巡视员王世坤曾坦言:“有段时间,海南海洋与渔业系统有多名干部落马,我心里其实很清楚自己有问题,但我那时以为,退休了就安全了,没想到最终还是没能逃脱……”

更有甚者,以为退休后组织上不仅不会追究在任时的问题,对于退休后的行为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而放松要求,甚至目无法纪、变本加厉。“发挥余热”和“权力期权化”现象,便是这种心态的集中体现。

以“发挥余热”为例,一些退休官员以为自己离开了官场,谁也管不着,在依然膨胀的私欲驱使下,利用退休后的影响力谋取利益,甚至干涉干扰当地或原单位的有关决策。

有学者对诸多腐败案例研究发现,在工作过程中,有许多在职官员就是因为碍于“老领导”“老上司”的情面,才做出一些事与愿违的事情来。也有一些领导干部喜欢提拔心腹,目的就是为了退休后下海经商,可在行政审批、项目立项、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得到这些“老部下”的关照,获得更大的利益。

“退休后失去了权力,让一些官员有点无所适从,这种落差往往是造成官员退休后变本加厉搞腐败的心理因素之一,但主要还是‘退休后不受监督’的侥幸心理作祟。”一名退休干部分析说。

“权力期权化”更是如此。在专家看来,“先办事后收钱”,将获取好处的时间延迟到退休后,一方面淡化“收钱”与“办事”之间的因果联系,使问题不易暴露;另一方面也寄希望于退休后逃避监督,自以为问题暴露也能以“退休”之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然而,如意算盘打得再好,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在党纪国法面前,最终只能是黄粱一梦。

“正风反腐实践反复证明,退休只是时间点,不是安全线,正义从不会缺席,因腐败欠下的账迟早要还。”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告诉记者。

审查调查同时进行,监察体制改革效能凸显

6月27日,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李良仕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委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资料显示,现年66岁的李良仕历任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萍乡矿业集团董事长、安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省煤炭集团公司总经理等职,于2016年2月退休。今年3月30日,江西省纪委监委通报,李良仕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查办该案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后,江西省纪委监委把李良仕有关问题作为第一批立案审查调查的案件,严格规范、谨慎稳妥地对其采取留置措施。从留置到审理、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再到移送检察机关,用时更短,与检察机关衔接更紧凑,充分体现了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治理效能。

在佛山,胡后泉案的快查快办,同样受益于监察体制改革。

本文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J. 中国省部级以上高官的退休年龄是多少

根据上世纪80年代及90年代初党中央和中组部的两个相关文件表示:省部级党政正职是65岁,但任期未满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是68岁;省部级副职是65岁,但60岁以后要安排在人大、政协等“二线”。

拓展资料

国家级领导在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退休年龄没有相关的文献规定,大概是75周岁左右。具体要根据每一届中央、人大、国务院、政协的任期需求而调整,最终由党中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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