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这些"政治体检" 的必检项目,你都查过了吗》读后心得
检查的内容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现场体检,了解身体的基本情况。
检查:皮肤,脊柱,四肢,甲状腺,乳房,肛门,外生殖器等临床科室
检查,常规体检
检查的内容:心脏手术常规检查的内容,肝,脾,肺,神经系统,检查
4,血液检查内容:血常规,病毒感染,白血病,急性感染,组织坏,败血症,紫癜营养不良,贫血检查
疾病,乙肝两对半
检查内容:乙肝表面抗原的安蒂亚-HBs阳性,大三阳,的安蒂亚-HBs,HBcAg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或已感染
肝功能项目
检查:谷草/谷丙转氨酶,肝功能受损
7,检查肾功能的内容
:CREA,BUN,UA,急性及慢性肾炎等疾病如尿毒症
检查血脂四个的内容
:甘油三酯,胆固醇,了解高血脂症,高血压,动脉粥样硬化,心脏疾病等
,葡萄糖检查内容:空腹(GLU),看是否有糖尿病辅助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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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应征入伍体检检查有哪些项目
法律分析:初检检查项目:1、外科:身高、体重、体型、外貌、四肢等;2、内科:血压、心率、泌尿、血液、内分泌,以及慢性疾病等;3、耳鼻咽喉科:嗅觉、听力、耳廓、鼻息等;4、眼科:视力、色觉、眼球等;5、口腔科:牙齿为主;6、妇科:仅限于女性,主要是常规性项目,如生殖器发育情况等。
法律依据:《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八条 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应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健康状况和文化程度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人员根据乡、民族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以下统称基层人民武装部)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征兵工作站通知,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初检。初检主要对身高、体重、视力以及对裸露部位文身疤痕等身体明显不合格问题进行检查。初检不受户籍和应征地限制,初检结果在全国范围内互认。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武装部选定初审初检合格且思想政治好、身体素质强、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预征对象,并通知本人。
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部应当加强对预征对象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了解掌握预征对象基本情况。
预征对象应当保持与所在基层人民武装部的联系,并根据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应征。
预征对象所在的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督促预征对象按时应征,并提供便利。
第二十条 征兵体格检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相关单位予以协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成立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体检指导组,有计划地组织预征对象体格检查。
第二十一条 征兵体检机构实行资质审查认证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会同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具备资质条件的医院或者专业体检机构作为征兵体检机构,设立征兵体检站。征兵体检机构资质认证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规定。
本行政区域内没有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医院和体检机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经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选定其他适合的场所设立征兵体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