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形式多样的茶叶检验报告你看得懂吗
导读:农残茶走开!要安全!要健康!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频频发生,现如今在茶行业,卖茶的总会吆喝一句:“这个茶安全、生态无农残!”而买茶的也总会疑虑:“这个茶没农残吧?!”那么问题来了。
问题一:农残达标等于合格品?yes or no?
时讯1: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李楠)北京食药监局今日发布新一期食品安全信息,5种不合格食品被责令全市下架停售。其中发现标注福建省安溪县长兴茶厂生产的铁观音(250克/袋2013年08月01日)因稀土超标被检不合格。来源:新华网2015年03月04日17:19:43
时讯2:“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6年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在“茶叶及相关制品、咖啡”3053批次,发现94批次不合格样品,里面有大家比较熟知的“天福”、“富芳”、“桐木关”等商品茶上了“黑榜单”……此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农药残留(联苯菊酯);检出禁用农药(氰戊菊酯、草甘膦、三氯杀螨醇);检出食品添加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微生物指标超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016-03-0315:23(海峡都市报电子版)
看看吧,如果我们还再张口闭口懂或不懂就来句:“这个茶生态好啊……无农残,放心喝!”那么就out咯,农残达标,那其它呢?
农药残留只是众多茶叶安全指标中的一类,茶叶的安全指标除了农药残留类还有重金属类、微生物类、食品添加剂类、稀土(这是个有争议的项目限量,待后续可以展开聊聊)等。茶叶的质量是一个综合性指标的体现。这就如同木桶的短板效应、缺一不可。
问题二:茶叶是否生态谁说了算?有依据吗?
有时候会在茶圈子里碰到很厉害的老师,小撮一口就可以判断这个茶的生态好不好,能不能喝,这样的老师着实让我钦佩,可惜自己没有这般本领,我想绝大多数的消费者应该也无此本领吧,否则食品安全问题应该就不会这么肆无忌惮啦。
不过没有关系,茶叶质量检验报告可以告诉我们这个茶的体检数据。依据茶叶检验报告来寻找一款安全健康的茶叶应该是比较科学、客观、便捷的方式。
灵敏度达到1PPb(0.001mg/kg)的仪器设备检测出的农药残留量毕竟是比人体感官体验告知我们的要更加精确一些吧,用个漂亮的词儿这叫:“数据感”。
茶叶达标与否,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产品本身的检验数据说了算。而且依据法定标准检验出具的质量报告具有社会认可和市场通用性。
问题三:形式多样的茶叶检验报告你真的读懂了吗?
拿到一份茶叶检验报告怎么看?
1、先看出具报告的机构是否合法有资质
国内的检验报告上必须印有CMA(中国计量认证/认可)标识,这是检验市场准入的法定必要条件,当然还有CAL(审查认可)、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ilac-MRA(国际互认标志)等资质标识就是高端选配啦。通俗点讲就是,具备CMA(计量认证)出具的检测报告才具有法定性,而同时具备其它资质的实验室,其检测能力、社会认可度、市场通用性会更高。
2、看清楚是不是“本人”的身份证
有些投机者会使用一份检验报告说明多个产品。打个比方:委托方A送检了一个绿茶a产品,收到检验合格报告,这份报告只可以证明该批次绿茶a产品的检测数据,而不能用于A公司绿茶中的b、c、d……其它产品。所以,要核对产品与其报告的样品名称、生产单位、受检单位、委托单位的信息是否一致。
3、我要的是茶叶较为全面的指标数据,而不是一份披着封皮的“合格报告”
这是最有猫腻的地方。在委托检验的的过程中,因为没有强制要求检测项目种类的多少,委托方有可能会减少检测项目的种类,打个比方:委托方A送检a产品,可能是出于节约检验费、也可能是因为降低a产品不合格的概率,A要求只检测感官、净含量、水分、灰分、水浸出物、部分农残指标,不检测重金属、微生物指标。这样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只能说明a产品的一部分指标是达标的,但是并不能说明重金属、微生物的检测指标是否合格。
② 泉州哪里可以办理健康证
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以办理健康证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1号
联系方式:0595-28067800
泉州市疾控中心是四川大学华西公卫学院和福建医科大学公卫学院教学科研基地,是福建省卫生系统首家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报告在全球56个国家和地区实现国际互认,也是首家同时通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
(2)安溪县体检报告哪个医院出的最快扩展阅读
健康证的种类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健康证。则另一种是食品健康证,是做饮食行业的人所需要的健康证。
体检地点: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此项工作的,其出具的体检单卫生监督机构不予受理签发健康证。
一、对象:
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不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人口食品或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生活饮用水的供、管水人员、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人员;旅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其他场所的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两年体检一次。
二、主要检查项目:
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内外科常规、X光胸透、粪便细菌学培养(某些地区无此项)等。
三、体检和办证流程:
发放健康证条件的,查体结果不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不予办理健康证。经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将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辖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理健康证明。
四、注意事项
1、采血需在每天上午9时前空腹进行;
2、体检前避免剧烈运动,忌饮酒和肉类食物,以免影响肝功能化验结果。
③ 2022年下半年(秋季)福建泉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泉州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下半年(秋季)福建泉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有关高校,市直各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14号,见附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我市下半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对象和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市的人员;2.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4.驻泉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三、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要求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五)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或通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四、日程安排
申请教师资格,全省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我市日程安排如下:
(一)网报时间
全市统一时间:2022年10月10日8:00-10月21日24:00
(二)体检时间及要求
1.申请人的体检时间及要求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自行安排,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申请人务必在网报开通后现场确认报名前自行完成体检项目,逾期不补检。
2.申请人须在户籍或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所指定的医疗机构自行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执行。
3.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到指定医院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医院相关印章有效,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领取。
4.申请人的体检报告须达“合格”结论。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应在网报系统开通前做好与指定的体检医院沟通、协调工作,落实体检要求,确保申请人顺利完成体检工作。
(三)现场确认和认定(领证)时间
1.泉州市教育局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工作由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负责审查,现场确认时间统一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28日。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应于2022年11月11日前将申请人的材料报送市级审核。2022年12月6日-8日,各县(市、区)认定机构经办人按规定时间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A栋3楼38号窗口办理领取证书手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月6日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
12月7日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惠安县
12月8日台商区、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
2.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认定时间(下半年认定结束时间2022年12月16日),具体现场确认、方式、体检及认定领证等事项以各县(市、区)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五、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逾期不能补报。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按自身实际情况及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并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特别注意,网报系统新增申请人实名核验功能,网报时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按规定,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和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科目一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栏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一致。
2.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制度,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个人书》并按程序要求上传。
3.上传照片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二)申请人注意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择泉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选择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
(三)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申请人务必要填写正确的常用电子邮箱,以备在遗忘登录密码时,通过电子邮箱找回密码)。
(四)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五)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六)申请人自行网上打印“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备用。
六、现场确认(认定)工作要求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教育局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现场确认点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及领取证书。注意正确选择确认点,有疑问请向相应确认点咨询。
(一)现场确认点
1.鲤城区教育局
地址: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打锡街157号)
联系电话:0595-22388096
2.丰泽区教育局
地址: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师资格认定窗口(妙云街160号)
联系电话:0595-22508503
3.洛江区教育局
地址:洛江区教育局三楼人事股(万安街道万贤街36号)
联系电话:0595-22633310
4.泉港区教育局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企业登记综合服务窗口(D19)
联系电话:0595-27726056
5.晋江市教育局
地址: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H综合事务服务区H06号教育窗口(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33号)
联系电话:0595-85659607
6.石狮市教育局
地址:石狮市教育局(嘉禄路568号,一楼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联系电话:0595-88877211、88776561
7.南安市教育局
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3区教师资格认定窗口(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
联系电话:0595-86367817
8.惠安县教育局
地址: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层教育局窗口(世纪大道电信大楼)
联系电话:0595-87310812
9.安溪县教育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一层教育局窗口(城厢镇二环路)
联系电话:0595-23232412
10.永春县教育局
地址: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五里街镇八二三中路22号)
联系电话:0595-23880266(网报)、0595-23886575(认定)
11.德化县教育局
地址: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教育局窗口(浔中镇东浦口5号)
联系电话:0595-23592012
12.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8号窗口(滨湖南路大创商厦)
联系电话:0595-27550922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所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省审改办、省数字办的部署要求,福建省教育厅形成了省、市、县教育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审批服务目录清单,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应结合教师资格网络管理系统信息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6.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7.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体检表粘贴同版,照片注意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及姓名)。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教育行政部门要为港澳台居民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函件等便利)。各认定机构需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申请人按上述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并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资格类别、任教学科、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申请人的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点核验后即退回申请人,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按各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整档工作要求
(一)认定机构生成有证书号码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此表统一由认定机构网上下载打印和加盖认定机构或审批专用公章,一份由申请人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二)学生信息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学生信息网电子信息无法查验的,需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复印件;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复印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表原件和照片等材料。
申请人所提供原件复印件材料(统一用A4复印纸),应在复印件上签字,并由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核对签字并加盖相关审核章。
(三)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各认定机构将上述申请人材料按专用档案袋封面的材料目录顺序整理档案,可作为认定机构行政审批服务案卷。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每人装入一个专用档案袋(封面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规定时间报送我局认定。
九、工作要求
(一)各认定机构应严格按规定开展下半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工作,满足各类申请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需求。认定计划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各认定机构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之前,要积极做好宣传和准备工作,通过当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程序和时间安排,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各认定机构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落实公示(通知)制度,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在作出认定结论前,与有关部门对接完成申请人犯罪记录(含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情况核查,提升无犯罪记录核查工作时效性,避免核查后置导致发现申请人有犯罪情况纠正认定结论和回收证书困难,降低行政管理成本。
(三)各县(市、区)认定机构,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组织工作,保证顺利完成任务。
(四)如遇疫情原因造成认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9月9日
原文标题: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yj.quanzhou.gov.cn/zwgk/zfxxgk/gdgk/zccsls/jyrsgl/202209/t20220920_27780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