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宣威人民医院全检要多少钱
体检要看你做什么项目了,一般做个ct就几百块没了,再抽个血几百块没了。还有看是个人还是单位体检,不同项目价格不同,还有套餐价格,一般是几百到几千不等,如果个人想做全面体检估计三千到五千能够搞定
Ⅱ 宣威教师资格证认定在哪里体检2022
体检内容如下:
一、准备云南教师资格证认定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无需打印,由认定机构下载和打印并妥善存档
2、身份证
3、学历证明
4、体检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需要指定医院体检,详看本地公告)
5、普通话证书。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照片。小2寸近期照片。
8、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提出认定申请
1.在中小学教师资格网提出申请,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2.申请各类教师资格对应的认定机构分别为:
①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
②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向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
③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部分经国家批准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文委托,可以认定本校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该类高校拟聘人员可直接向本校提出认定申请。
三、提交认定材料
在网上提交认定申请后,在指定时间内到所选定的认定机构提交准备的认定材料。
四、等待审批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批的时间为1个月左右,各地所需时间不同,做出是否通过认定的意见并通知申请人。
五、领取证书
申请人经认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并由个人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非常重要,是今后教师资格再注册或教师证书遗失补办的重要印证材料,是入职、调动等必备材料之一。因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回后请妥善保管,及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Ⅲ 宣威人民医院可以驾驶证体检吗
可以了,现在这个医院已经可以体检的,如果要去的话,直接过去早一点就行
Ⅳ 云南曲靖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三检测站(宣威)2010年考试招聘公告
云南曲靖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三检测站(宣威)2010年考试招聘公告
根 据《关于做好曲靖市2010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曲市人〔2010〕30号)和《宣威市2010年非教育系统事业 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宣人字〔2010〕16号)的规定,宣威市公安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曲靖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三检测站(宣 威)核定事业编制25人,现实有15人,缺编10人,结合检测站工作实际,拟通过公开考试招聘10名高校毕业生。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国家、省、曲靖市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节能工作目标,加强节能执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
取得国家认可学历、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7.属宣威市生源或具有宣威市户口。宣威市外生源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8.同等条件下,持C照及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9.201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10.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如下:
1.在读的非2010年毕业的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在以往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中存在下列情形的人员:考试作弊的人员、在报考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但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而放 弃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但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而放弃面试的人员、通过事业单位考试录(聘)用但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而不到所报考岗位工作的人 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拟招聘岗位、人数、学历要求、所需专业和考试类别设置
(一)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为既选拔到专业人才,又体现公平公正,本次公开考试招聘的岗位及专业按文学类、经济类、工业类、医学卫生类临床医学专业、管理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六个类别归并设置,实行“并类考试”。允许相近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二)考试按甲种试卷命题,即: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统一考甲类试卷。
(三)招聘岗位、人数、学历要求、所需专业和考试类别详见下表:
曲靖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三检测站(宣威)2010年考试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要求 招聘专业 考试类别
曲靖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三检测站:
招聘岗位:宣传 人数:1 学历要求:专科及其以上 招聘职业: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学、新闻传播学、汉语言文学、中文、文秘 考试类别:文学类
财务 1 专科及其以上 会计学、会计、财务会计、电算化会计、会计电算化 经济类
招聘岗位:引车员 人数:1 学历要求:专科及其以上 招聘职业:汽车、汽车工程、汽车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考试类别:工业类
招聘岗位:医护 人数:2 学历要求:专科及其以上 招聘职业:临床医学、临床医疗、社区医学、社区医疗、全科医学 考试类别:临床医学专业
招聘岗位:办公室 人数3 学历要求:专科及其以上 招聘职业:刑事侦查、侦查、治安管理、刑事科学技术 考试类别:文学类
招聘岗位:办公室 人数:1 学历要求:专科及其以上 工商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管理类
计算机登录 1 专科及其以上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考试类别: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
五、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高校毕业生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0年9月27日-9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宣威市人事局人才市场。
(三)报名要求:
1.“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薄》)、《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加分证明材料、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对于2010年毕业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凭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参加报名。但必须于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则取消其拟录(聘)用资格。
2.其他学历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薄》)、《毕业证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分证明材料、岗位需要的 其他资格证书、报考人员书面的未就业保证书、市人事、教育或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有毕业学校或档案保管部门密 封完好的学籍档案。
3.毕业生报名时每人须交3张近期半寸免冠照片,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两份、《考试报名信息卡》一份。
4.毕业生报名时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下,按照有关规定和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
5.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写出书面请示,报市人事局审核并经曲靖市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6.每位报考人员只可选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四)报名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所收费用用于组织报名、命题、制卷、阅卷、制作准考证、租用考场、监考、运送和保管试卷及公布成绩等项开支。
六、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考试内容:考试科目设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考公共基础理论知识,复习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0版)》;专业科目考所报专业的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
考试总分为250分,其中公共科目100分,专业科目150分。
(二)考试时间:2010年10月31日。上午8?30-11?00考公共科目,下午2?30-5?00考专业科目。
(三)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七、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由市人事局、市公安局于2010年9月16日至9月27日通过《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曲靖日报》、宣威电视台、宣威市政府门户网站(www.xw.gov.cn)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
八、《实施方案》、《招聘计划表》和《面试方案》的报批
(一)《实施方案》由市人事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政策制定,报曲靖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表》由市人事局汇总上报曲靖市人事局审批后方可向社会公告,一经向社会公告,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更改。
(三)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笔试后需进行面试。《面试方案》以及面试的具体办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实施方案》制定,报市人事局审核并经曲靖市人事局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面试。《实施方案》和《面试方案》一经批准,必须遵照执行。
九、面试工作的实施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面试方案》规定的招聘办法组织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面试总分为100分。
(三)进入面试人员有两人及其以上的,必须严格按1:2的比例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只有1人的岗位需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并报曲靖市人事局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等额面试,且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聘用。
(四)凡进行面试的,严格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的规定执行。
(五)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1.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
2.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六)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市人事局提交《曲靖市2010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 报考人员放弃面试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我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由于报考人员放弃面试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该岗位笔试成 绩(含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
十、笔试加分政策
根据曲政发〔2010〕39号和曲市人〔2010〕30号文件规定,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笔试加分政策如下: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及加分分值
1.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照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对少数民族实行照顾的政策意见》规定,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1)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在曲靖市8个民族乡、99个民族村委会、552个民族村民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32个贫困村范围内的彝、回、壮、布依、苗、水、瑶七种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
(2)除上述第一条规定范围之外,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为曲靖市农村的苗族、水族、瑶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城镇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加8分;农村户籍的 彝族、壮族、布依族高校毕业生加8分,城镇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加6分;农村户籍的回族高校毕业生加6分,城镇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加5分。
(3)生源为曲靖市七种世居少数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分。
2.优秀运动员:曲靖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参加省运会、省城运会比赛取得第一名者,事业单位可免试接收;取得单项第二名或集体项目 二至三名者加10分;取得单项第三名或集体项目四至六名者加8分;取得单项四至六名或集体项目七至八名者加5分;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者加20分;取得国 家二级运动员证者加10分。
3.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 ,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全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 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 高分值计算;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4.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其笔试成绩加4分,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5.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4分。
6.从2003年开始在云南省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7.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8.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加分人员符合几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一项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二)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1.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持《户口册》经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县(市)区级公安部门、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2.符合优秀运动员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凭奖章、奖牌、证书,并经曲靖市、省体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3.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市)区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4.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志愿服务证》(证上须有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5.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经县(市)区级人事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6.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市)区级人事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7.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证明(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经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
1.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期间至10月11日下午5:30前到市人事局人才市场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责任自负。
2.市人事局审核后,填报《曲靖市2010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加分情况汇总表》(附EXCEL格式电子文档),于10月12日前报曲靖市人事局复审。
3.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经曲靖市人事局审批后由市人事局进行公示。
十一、免除报名费人员及办理免除报名费所需材料
(一)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劳动部门核发的《零就业家庭联系卡》及出具的证明。
(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高校毕业生,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出具的证明。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劳动部门核发的《失业证》及出具的证明。
(四)残疾高校毕业生,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及出具的证明。
(五)完全失去土地,未过就业的生活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证明。
符合免除报名费人员在现场报名期间向市人事局人才市场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责任自负。
十二、录(聘)用办理程序
1.笔试、面试结束后,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成绩。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公开考试招聘实施方案》规定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即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在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选拔革命烈 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身患残疾、家庭特别困难或父母双方均已下岗的毕业生。若前述条件依然并列,则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科目成绩相同者,学历 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者,取得学士学位证书者优先;学位证书相同者,在校受“优秀班干部”或“优秀学生”表彰者优先。上述条件仍然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 先。
3.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录(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用资格。
4.拟录(聘)用人员须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市级及其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转发关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及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同意那个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 (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余下的招考岗位,可依次递补,但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
5.通过其他方式就业和面试、考核、体检不合格余下的招聘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
6.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录(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七天,法定节假日顺延)。
7.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录(聘)用手续办理开始一周前,向市人事局提交《曲靖市 2010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报考人员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建议相关录用主管部门取消录用资格。 由于报考人员放弃录(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但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
8.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 表》和《曲靖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名册》。经市人事局审核后,报曲靖市人事局审批。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及《云南省事业单 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招聘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9.时限要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12月9日前将办理手续所需材料交市人事局,由市人事局报送曲靖市人事局办理拟录(聘)用人员审批手续。
十三、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一)成立曲靖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三检测站(宣威)
2010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从市公安局、人事局和纪检监察部门中抽调。
(二)考试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
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事考试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市人事局和市公安局对考试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整个考试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整个考试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相应的行政处 分;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报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笔试、面试或录(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 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对符合就业政策、招聘原则、程序和条件的毕业生,招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否则,三年内曲靖市级组织、人事部门不再下达进人计划。
十四、其它
(一)凡市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考核、体检及其它事项时,报考人员不按时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体检和录(聘)用等资格。
(二)具体考务工作由宣威市人事局另行通知。
(三)本实施方案由宣威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宣威市人事局
二0一0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