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当兵第一次体检检查什么,第二次检查什么,第三次检查什么
当兵只体检两次。
1、第一次体检检查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妇科、辅助检查。
2、第二次检查
新兵到达部队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疫和复查。经检疫发现患传染病的,应当及时隔离治疗,并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经复查发现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新兵在检疫、复查期间,发现因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作退兵处理。
(1)新兵入伍了体检都检查什么扩展阅读:
体格检查标准
1、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2、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B. 新兵入伍到部队还要体检吗
【法律分析】:新兵入伍到部队还要体检。当兵体检需要经过三次:1、初检一次;2、总检一次;3、到部队后还要复检。复检主要依据应征公民入伍体格检查标准,重点对血液采集、外科、内科、五官科、视力、尿检、B超、心电图、胸透等方面进行了复检。如遇身体条件不合格者,即使穿上了军装也有可能按国家有关规定退回原籍。不合格的新兵则会在50天内退回兵源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得服兵役。 第二十一条经初次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公民,称应征公民。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的通知,按时参加体格检查等征集活动。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