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儿童保健手册在哪儿可以办
儿童保健手册实行按居住地和自主选择相结合的原则,流动儿童家长可以选择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市妇幼保健所接受保健服务。外地办理儿童健康手册时需携带暂住证(或租房合同、房产证)、母亲的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出生基本信息;
儿童或母亲户籍是本地的可直接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办理,需要提供母亲的孕产妇保健手册、母亲的身份证号码和儿童出生基本信息。
(1)健康体检手册在哪里办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七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母婴保健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母婴保健法及本办法的配套规章和技术规范;
(二)按照分级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全国母婴保健工作发展规划和实施步骤;
(三)组织推广母婴保健及其他生殖健康的适宜技术;
(四)对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
第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公安、民政、教育、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母婴保健工作。
⑵ 儿保手册在哪办
儿童健康手册是一本手册,用于在婴儿和幼儿出生后不久为当地医院的婴幼儿定期检查。这是当地卫生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婴幼儿提供的免费服务。儿童入住托儿所。保健手册。
1、去当时建档时所在的社区卫生院说明自己的补办理由,需要带好家长的身份证、户口本、孩子出生证明等材料。具体材料还需要看下当地卫生院的要求。
2、另外,在卫生院只是补办了工本,里边的一些孕检记录需要去当时检查的医院补录,一般电脑里都有记录。
3、宝宝出生后的每月体检记录需要去免疫接种的地方补录,这里一般电脑上也会有详细记录。
4、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地方已经实行了全网查询 ,可以在一个地方直接查询出所有记录。但无论哪一种,都需要带齐所有材料。最好提前打电话确认或预约 。
(2)健康体检手册在哪里办扩展阅读:
儿童保健手册的作用:
1.是根据小儿不同时期的生理特点和保健要求对儿童进行系统的保健管理,促进儿童生长发育,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使儿童身心得到全面发展。
2.定期检查 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后,按照医院约定时间定期到医院进行系统儿童保健检查,咨询。幼儿上幼儿园须凭儿童保健手册入园,所。
3.检查次数:1岁以内小儿检查4次(3,6,9,12月),1-3岁每6个月检查一次,3-7岁每年查体一次。
4.儿童保健册,是婴幼儿出生不久,在地方医院建立定期为婴幼儿检查健康的一本手册,这种是地方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婴幼儿免费服务的,入学所要查验的保健手册。
⑶ 办母子健康手册需要带什么东西
领取母子健康手册需要的材料有:
1、必须要有确认怀孕的b超单或者验血单,需要在社区医院现场检查的;
2、孕妇身份证复印件;
3、孕期产前检查早期化验单: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血型,乙肝五项(传染四项)复印件;
4、孕早期腹部B超单(6-12周内);
5、带家庭医生签约手册,没有手册的到所在辖区服务站或村卫生室建立居民档案并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手册(一年签约一次)。
母子健康手册取代原有的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实现《生育服务证》、《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和《预防接种证》“五证合一”,真正实现了“一手在册,全程服务”。
根据户籍地的不同,办理母子健康手册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双方均为北京市户口:在女方北京市户口所在地办理。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户口本。
2、单方是北京市户口:谁是北京市户口就在谁的户籍地办理。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户口本。
3、双方均为外地户口:在现居住地办理。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孕妇本人在京居住证(有效期内)或居住登记卡。
4、特殊户籍情况:北京市户口也分集体户职工和学生,军人之分。这个就要比较双方的户口。比较原则:北京市居民户口>北京市集体户口职工,北京市军人户口>北京市集体户口学生。
母子健康手册办理地点
到准妈妈居住小区或者户籍地所属的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如果准妈妈不清楚母子健康手册的办理地点及流程,可以根据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查询详情。母子健康手册十分重要,建议准妈妈及时办理。
母子健康手册的用途
1、用于记录孕妈怀孕期间以及宝宝出生之后的健康状况,方面医院医生及时为孕妇提供孕产期保健知识和指导。
2、进行产后母婴访视
3、用于宝宝出生后计划免疫接种
4、用于宝宝0-3岁到地段保健科进行定期体检等健康状况。
办理母子手册时注意事项
1、建册一般必须孕妇本人持相关证件进行办理,如有先兆流产或行动不便的情况,家属需携带医院出示的先兆流产或身体健康状况证明才可以代为建册。
2、母子健康档案上的末次月经日期是不能修改的,在系统里只能录入一次,无法二次修改。
3、办理母子健康手册还需要携带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的证明怀孕的检查结果。(如宫内早孕B超、尿常规、血HCG化验结果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条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第一千零五条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第一千零六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