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当兵体检完以后,几天出来结果呀,谢谢大家,复检是什么时候呀,谢谢大家
当兵前的体检三天后就能出结果;复检时间:会在你体检结果通过后通知你在半个月内报道的(具体的时间根据当时情况而定)。
B. 当兵复检一般在体检几天后
法律分析:当兵前的体检三天后就能出结果;复检时间:会在你体检结果通过后通知你在半个月内报道的(具体的时间根据当时情况而定)。
一、复检的主要项目分部有:
1、身体方面的有:肝功能、胸透、外科、内科、B超,与之前在各乡镇的初检不同,除一些基本体检如视力、听力、内外科等;
2、复检中添加的项目还有:艾滋病检查、吸毒检测、心理检测等项目检查,且比第一次体检还要严格;
3、复检中的体检过后的项目是:政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六十六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征兵工作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C. 当兵体检复检什么意思
征兵体检复检主要指的是对初检合格的人进行再一次的检查亮坦,前期参加体检时因为体重或身体不适陵察等原因暂时不合格的人也可以参加复检。少数人在初检时体重较重,或正好有感冒发烧的症状,导致检查不合格。但这些情况是暂时的,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好转之后可以再参加复检,复检合格之后就可以进入下一个环节了。除了全体复检之外,还会进行体格抽查,如果初查后不合格的人数比较多,需要全部进行复查。
一、征兵体检复查有哪些情况
当兵复检是严格体检中疏漏,防止体检作弊行为,保证兵员的质量。
1、应当定期接受健康检查。每个人都希望经过一次健康检查,就可以把身体内大大小小的疾病通通检查出来,但目前医学科学对于疾病筛查仍有块“空窗期”与检验技术上的盲点。因此,有些疾病仍然无法百分之百被确切筛检出来。
2、多数疾病都是在默默地持续进展,一次检查不一定就查出来,定期的健康检查可以提高检查的准确率,更能了解自我持续性的健康状况。
3、在检查时要与医生充分合作,应主动告知身体的异常状况或已患过的疾病。切-勿存在考验医生的心态,与自己的健康开玩笑。体检时在基本检查基础上,要有重点突出。制订个性化的体检套餐,可以咨询体检医生。
4、还可以选择一些新的检查项目。提高体检效率,如远红外检测(“绿色体检王”)对人体在功能改变时就能发现异常。可以多次重复检查;粪潜血(红细胞抗体)免疫法测定,可作为直肠癌过筛试验;基因检测,可从源头上抓起,及早预防;PET/CT检查可以排查全身微小肿瘤等等。
二.征兵为什么要进行复检
复检有二种可能:
1、体检有疑问
并不是每个体检过的人都要复检的,复检可能是针对在体检时有一些有疑问的人。需要再复检一下,以便排除疑问。如果在体检时就有不合格的项目,那就不通知你去复检了,而是直接将你刷掉了。
2、选特殊兵种
这个复检的目的是优中选优。根据不同人的体质,身高、体重、视力以及其他生理指标等,选择一些符合特殊需要的兵种,如潜水兵等。如果达到了特殊要求,那就按照你的身体条件到特殊的兵种服役。相对而言,对普通兵的要求就没那么高了。
三什么是兵役
兵役,是指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制度。主要包括公民在军队中服现役,在军队外服预备役,以及在校学生接受军事训练等方面的有关规程。
兵役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军事制度,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国家元首以法律、法令的形式颁布实施。对于保障军队现役兵员的更替和后备兵员的储备,加强国家武装力量建设,建立战时兵员动员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四.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条身长、体重不低于下列标准合格:
(一)男性:陆勤、潜艇、水面舰艇人员(含海军陆战队员,以下各条均同),空降兵,坦克乘员,身长162厘米(坦克乘员不超过175厘米),体重50千克。潜水员,身长168厘米(不超过185厘米),体重54千克。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陆勤人员身长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8千克。
(二)女性: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
(三)过于肥胖或瘦弱者,不合格。
第二条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
第三条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第四条颅骨缺损、骨折、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
(一)轻度胸廓畸形(潜水员除外);可自行矫正的轻度脊柱侧弯、驼背。
(二)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
(三)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陆勤人员合格。
第五条两下肢长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空降兵超过4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六条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七条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八条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第九条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痿,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直径大于0.5厘米或超过二个),经常发炎、出血的内外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敬汪桐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各类人员合格。
第十条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部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
(二)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治愈后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三)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二个,直径小于0.5厘米)。
第十一条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
(一)轻度腋臭(潜艇、水面舰艇人员、潜水员、坦克乘员除外)。
(二)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厘米),孤立散在的白癜风(着夏装非裸露部位)、花斑癣、股癣,轻度手(足)癣、指(趾)癣、冻疮。
第十二条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第十三条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收缩压:12.00--18.66千帕(96--140毫米汞柱);舒张压:8.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四条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
(一)卧位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经改变体位反复听诊确系生理性,合格。
(二)偶发的期前收缩,一分钟不超过三次,确无心脏病变者。
(三)心率每分钟56至110次之间。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地区的新兵,上述三项从严掌握。
第十五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孤立孤立散在的钙化点,数量在3个以下,直径不超过0.5厘米,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
(二)肺纹理增强不超过中带、数量少、纤细、分布均匀、无扭曲变形。
第十六条胃、十二指肠、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5厘米(剑突下不超过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四)肝、脾同时触及,符合上述(一)、(三)两项,陆勤人员、空降兵合格。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
第十九条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空降兵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格复查。
D. 征兵复检一般在体检几天后再复检
复检时间通常是体检后半个月左右。复检一般过10到20天左右的时间,复检身体没有检查出什么明显的问题,会集中到上一级的武装部,另选时间在制定的医院进行复检,重点是尿检,内科(看是不是肝脾等肿大),当然常规的也检查。如果在第一次体检时负责体检的人没向说明情况,说明初检通过了,等待几天后集中的复检,如果再次通过,就是政治审查的程序了。政治审查程序只要本人以及直系亲属没有什么违法犯罪的问题,基本上都能过,接下来就是安心等待通知书,然后前往武装部,等待分地区,就要出发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经过登记,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一、复检的主要项目分部有:
1、身体方面的有:肝功能、胸透、外科、内科、B超,与之前在各乡镇的初检不同,除一些基本体检如视力、听力、内外科等;
2、复检中添加的项目还有:艾滋病检查、吸毒检测、心理检测等项目检查,且比第一次体检还要严格;
二、征兵为什么要进行复检
复检有二种可能:
1、体检有疑问
并不是每个体检过的人都要复检的,复检可能是针对在体检时有一些有疑问的人。需要再复检一下,以便排除疑问。如果在体检时就有不合格的项目,那就不通知你去复检了,而是直接将你刷掉了。
2、选特殊兵种
这个复检的目的是优中选优。根据不同人的体质,身高、体重、视力以及其他生理指标等,选择一些符合特殊需要的兵种,如潜水兵等。如果达到了特殊要求,那就按照你的身体条件到特殊的兵种服役。相对而言,对普通兵的要求就没那么高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六十六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E. 当兵体检过后多久入伍
10到20天左右。
一、当兵体检完了多久入伍
一般过10到20天左右的时间,复检身体没有检查出什么明显的问题,会集中到上一级的武装部,另选时间在制定的医院进行复检,重点是尿检,内科(看是不是肝脾等肿大),当然常规的也检查。
如果在第一次体检时负责体检的人没向你说明情况,说明你初检通过了,等待几天后集中的复检,如果再次通过,就是政治审查的程序了。
政棚游治审查程序只要本人以及直系亲属没有什么违法犯罪的问题,基本上都能过,接下来就是安心等待通知书,然后前往武装部,等待分地区,就要出发了。
二、征兵的基本条件
1、政治审查、身体检查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和身体条件;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招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招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部队特别需要并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7周岁。比原规定缩小了年龄段,原规定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部队特殊专业需要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裤拍至30周岁。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和要求,对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链纯销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