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当兵体检项目有哪些
法律分析:征兵体检项目:眼科(视力、色盲检测)、耳鼻喉、妇科(性)、听力、外科(身高体重、身体四肢)、内科(血压、跳、脏)、胸透、B超、检验(血检包括血规、肝功五项尿检包括吸毒、绝宴尿规)、艾滋病检测、心理测试。
法律依据:《征并唤银兵工作条例(修订)》
第十六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链携的体格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 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❷ 当兵需要检查什么
一、当兵会体检
1、视力与色觉
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特勤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视力不低于4.8,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色觉就是能分辨颜色。
2、嗅觉与听力
测嗅觉时测试人员会拿几种不同气味的液体让你闻,分辨出来就可以了。听力就是让你站在几米远的地方,测试人员念一句话,你跟着念就可以了。
3、心电图、B超、X线
一般的检查合格标准为肝胆脾胰肾正常,单发肝、肾囊肿或血管瘤其直径不超过1cm,轻度脂肪肝。胸透主要用于检查诊断肺部疾病、支气管、胸壁纵膈、胸膜、肋骨和心脏等。
4、外科
主要检查你的身高、体重。还有身体结构是否正常、有没有皮肤病等。男性:陆勤、潜艇、水面舰艇人员(含海军陆战队员,以下各条均同),空降兵,坦克乘员,身长162厘米(坦克乘员不超过175厘米),体重50千克。潜水员,身长168厘米(不超过185厘米),体重54千克。女性: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过于肥胖或瘦弱者,不合格。
5、耳喉鼻科、口腔科
医生对你的耳朵、鼻子、口腔进行检查。不能有鼻炎、扁桃肿大......等等一些症状!
6、血检、尿检
抽血要抽两管,是检查乙肝、和其它一些的。抽血需要空腹,所以早上不能吃早餐。
7、心里测试
就是让你在电脑上做题,做完后就会有一些分数。没通过的会有心理老师给你做心理辅导!
8、妇科
如果是女兵体检的话会多一项妇科检查。一般检查是否有妇科病等。
二、新兵入伍后还需要体检
1、新兵入伍到部队十五天之内部队还会组织复查体检,体检项目和征兵体检完全一致,重点对血液采集,外壳,内科,五官科,视力,尿检,B超,心电图,胸透等方面进行检查(体检之前注意饮食)。
2、如果复查中出现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情况,即使穿上军装也可能会被退回,新兵会被退回兵源地。
3、复检的过程中,所有医务人员态度严谨,严格标准,并且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
❸ 征兵初检初审检查什么
初审初检通常包括: 户籍、年龄、学历、身高、体重、视力 等基础项目,以及 个人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现实表现 、 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基本情况等
一、当兵初审初检包括以下几项 1、体重身高:量体重、脱鞋量净身高。
2、视力:让你遮住一只眼用另一只眼看视力表,借此检查你的视力情况。
3、听力:你距离医生几米远,他用最小的声音说话(通常是几个单词),你仔细听,然后回答他所说的是什么就行了。
4、鼻腔口腔、内科(B超、心电图、X光这些)。
5、外科:衣服脱光,再看有没有鸡胸、文身、刀疤,是否平足之类的,此过程中会检查肛门、阴部,然后会让你做快走、慢走、快跑、慢跑、跳等动作,借此观察你腿脚是否残疾、是否有高低腿、是否灵活自如。
6、体能素质测试:如俯卧撑、单杠屈伸臂(也就是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跳远等等之类的。
二、征兵体检初检都检查 :相关资料:
1. 视力与色觉 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特勤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视力不低于4.8,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
2. 嗅觉与听力 测嗅觉时测试人员会拿几种不同气味的液体让你闻,分辨出来就可以了。听力就是让你站在几米远的地方,测试人员念一句话,你跟着念就可以了。1.心电图、B超、X线 一般的检查合格标准为肝胆脾胰肾正常,单发肝、肾囊肿或血管瘤其直径不超过1cm,轻度脂肪肝。胸透主要用于检查诊断肺部疾病、支气管、胸壁纵膈、胸膜、肋骨和心脏等。
三、那初检过了在体检什么
体检完后一般会在五天左右来体检的通知,体检合格是第一关,接下来还有政审,然后会有一份双合格的名单在乡镇公示,最后还要有指标、名额。
1.政治考核。首先对送检对象进行政治联合考核,而后县级征兵办网上打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体检时由应征公民填写《考核表》的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打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需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提交到应征地的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3.预征管理。镇(街道)武装部从初检初审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上报县级征兵办,由县级征兵办把预征结论及时录入“全国征兵网”。
4.审批定兵。县级征兵办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全面衡量,召开审批定兵工作会议,以《兵员征集定兵辅助决策系统》生成的《预定兵名单》为基本依据,择优批准政治思想好、身体素质好、文化程度高的服现役。
5.役前教育训练。县级征兵办对体检、政考“双合格”青年集中组织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训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❹ 当兵初审初检和体检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区别不大,初检是征兵入伍体检工作的第一道环节,也是进入部队的基本条件之一。很多参加过征兵入伍体检的人都知道,这些体检项目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
一般征兵入伍体检的初检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需要进行入伍的可以留意一下。
1、体重身高:量体重、脱鞋量净身高。
2、视力:让你遮住一只眼用另一只眼看视力表,借此检查你的视力情况。
3、听力:你距离医生几米远,他用最小的声音说话(通常是几个单词),你仔细听,然后回答他所说的是什么就行了。注意观察医生的口型,一般就能回答正确。
4、鼻腔口腔、内科(B超、心电图、X光这些)。
5、外科:衣服脱光,再看有没有鸡胸、文身、刀疤,是否平足之类的,此过程中会检查肛门、阴部,然后会让你做快走、慢走、快跑、慢跑、跳等动作,借此观察你腿脚是否残疾、是否有高低腿、是否灵活自如。
6、体能素质测试:如俯卧撑、单杠屈伸臂(也就是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跳远等等之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❺ 当兵提前去医院体检需要体检什么项目
法律分析: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身高的调整,男青年的身高由160厘米以上,调整为162厘米以上;女青年的身高由158厘米以上,调整为160厘米以上,还规定了不同兵种新兵的身高限度。二是体重标准的调整,对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三是视力标准的调整,除特殊要求的条件兵外,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大学生报名应征的,右眼裸眼视力从4.8放宽到4.6,左眼裸眼视力从4.6放宽至4.5。四是血常规、尿检等一些辅助性检查项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❻ 当兵体检项目有哪些
法律分析:当兵体检项目包括以下内容,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实验室检查、辅助检查。检查意识状态,精神状态,发育营养,语音语调,面容表情,姿势步态、颈椎腰椎、骨折外伤、视力听力、味觉色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❼ 当兵体检查什么
法律分析:征兵体检项目:1、外科(身高、体重标准、视力标准);2、内科(血压标准、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3、耳鼻咽喉科,嗅觉丧失,不合格。嗅觉迟钝,合格。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4、眼科,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5、口腔科。6、妇科,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妊娠,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7、辅助检查(血常规检查、尿液检查、粪常规检查、酶法检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即谷丙氨酶)和酶标法检测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胸部X射线检查、心电图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三十六条 军队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可以依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培养国防生。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待遇,应当参加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履行国防生培养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毕业后应当履行培养协议到军队服现役,按照规定办理入伍手续,任命为现役军官或者文职干部。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不宜继续作为国防生培养,但符合所在学校普通生培养要求的,经军队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转为普通生;被开除学籍或者作退学处理的,由所在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二十三条 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把兵役登记期间对预征对象政治审查工作与年度征兵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优先推荐、确定现实表现好的预征对象上站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