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是什么
体检标准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标准进行体检。
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考生准时在指定地点集中,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未按规定要求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者,按考生本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二)参加体检考生需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正常(不超过37.3℃)且甘肃健康码为绿码的,方可参加体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
(三)参加体检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的原件、一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和体检费用(预计500元,考生自行准备,由体检医院根据体检项目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据实收取)。考生证件携带不全者,不得参加体检。
(四)参加体检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后,应将携带的手机等所有电子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的,无论是否开机,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随身携带的包袋、纸张等其他物品,到达体检医院后按工作人员要求统一存放。
(五)参加体检考生在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应空腹(不能吃饭、饮水);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怀孕或可能已受孕期间,务必事先向体检工作组工作人员、体检医生说明情况,市招聘办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六)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体检期间考生不准与外界联络。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提及本人姓名或与本人身份相关的信息,违反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表》由体检小组组长统一保管,考生不得擅自携带。体检完毕后考生在《体检表》上填写个人信息时,不得擅自改动任何体检指标,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七)对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违纪处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对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该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本次递补为最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