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共场所健康证检查什么
体检分类及检查项目如下图:
一、行业(工种):餐饮业(含集体食堂)、食品加工业、副食店、商场、酒吧、水厂(含二次供水)、药厂、药店、幼儿园、化妆品生产等从业人员。
检查项目:一般体检、肠道致病菌、肝功能(谷丙转氨酶)、HBsAg、HBeAg、胸透。
二、行业(工种):卡拉OK接待员、技师(桑拿、足浴、按摩)等。
检查项目:一般体检、肠道致病菌、肝功能(谷丙转氨酶)、HBsAg、HBeAg、胸透、梅毒血清试验(定性)、HIV检测。
三、行业(工种):工厂员工、企事业单位文员、 公司、物业管理人员等。
检查项目:一般体检、视力、辩色力检查、血常规、肝功能(谷丙转氨酶)、HBsAg、HBeAg、胸透。
四、行业(工种):职业性健康检查(工厂、放射人员职业性体检)。
检查项目:按接触有害因素情况定检查项目。
根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这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
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理发美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治愈后方可工作。
我国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7月20日又出台《实施条例》 ,允许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所以说,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也是可以合法办理健康证的。
健康证检查项目:常规内外科体格检查;肝功能一项(ALT);大便培养(痢疾、伤寒杆菌),胸部透视。
(1)公共卫生健康证体检项目有哪些扩展阅读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食品、环境、劳动、放射、学校、药品生产经营的工作搭伍旦人员都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查体,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就业、外出务工人员应当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在校学生也应定期进行查体建立标准健康档案。
一、从事食品、环境、劳动、放射、学校、药品生产经知扰营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二、办理健康证明,必须本人到市疾控中心进行相关项目检查,检查合格后橘余,方可办理健康证明。
三、未进行健康体检或健康检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办理健康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健康证
Ⅱ 公共场所健康证体检项目有哪些
公共场所健康证体检项目项目如下:
1、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
2、内外科常规、X光胸透、粪手陵便细菌学培养(某些地区无此项)等。
健康证办理程序如下:
1、体检地点: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此亏悔项工作的,其出具的体检单卫生监督机构不予受理签发健康证;
2、对象:
(1)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人口食品或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2)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生活饮用水的供、管水人员、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人员;旅店、咖啡馆、酒吧、毕空戚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其他场所的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两年体检一次。
【法律依据】: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十条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制定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
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第十二条
承担健康检查的单位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受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的应检项目安排健康检查。具体健康检查工作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