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兵检去哪里检查
法律分析:当兵体检,一般在武装部指定的医院或是体检站。
法慎春律依据:《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五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 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第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 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
第十九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弊搭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空降兵宽卜耐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格复查。
『贰』 征兵体检项目流程
应征青年第一次上站到所有体检项目结束间的各个体检项目流程如下:
第一步:应征青年进入体检场所后先到照片采集岗位采集照片。
第二步:采集完毕后打印指引单及检验单。工作人员及应征青年本人要检查本人基本信息与指引单上的体检编号与检验单是否一致。
第三步:核对完毕后进入各科室进行查体,查体科室无顺序要求。检查科室有:
1.血压;
2.内科(病史、心率、肺、腹部、神经);
3.身高体重、外科(病史、头颈部、脊柱、胸腹部、四肢关节、泌尿生殖、肛门、皮肤文身);
4.视力、眼科(视力、色觉、病史);
5.听力、嗅觉;
6.耳鼻喉科(病史、耳、鼻、咽喉、耳气压功能、鼓膜情况);
7.口腔科(龋齿、缺齿);
8.胸部X射线;
9.心电图;
10.腹部B超;
11.实验室检查;
(1)血常规:红细胞、白细胞、血色素、血小板;
(2)验血:ALT(谷丙转氨酶)、CR(血液肌酐)、UREA(尿素)、HBsAg(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IV抗体(艾滋病抗体);
(3)验尿:尿常规(尿蛋白、尿酮体、尿糖、胆红素、尿胆原)、尿沉渣镜检(红细胞、白细胞、管型)、尿毒品、尿HCG(血清)。
每个科室检查完毕后,体检医生会在体检指引单上签字,表示已经完成本科室的检查,并不代表是体检结论否合格。
第四步:应征青年在所有体检项目全部查完后,须交回指引单。
收指引单岗位人员,通过“空项查询”功能,核对应征青年是否完成上站所有检查项目。如有未完成项目,需继续完成检查,如所有现场检查项目完成,须收回指引单,然后参加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第五步:参加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场地因为要依托局域网进行,部分地区是与体检站分开设置,要注意听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安排)。
第六步:体检各项和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通知结果。
体检系统直接生成检查结果,检查结论分为不合格、各兵种合格、潜水员合格、潜艇人员合格、空降兵合格、水面舰艇人员合格、坦克乘员合格、陆勤人员合格。
第七步:体检表打印。
体检表由体检系统直接生成,由计算机直接打印,分配兵员方向时要严格按照体检生成的合格类型进行分配,否则无法进行定兵和交接档案。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第十六条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第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
『叁』 当兵体检去哪里体检的
当兵体检,一般在武装部指定的医院。
一.体检机构要求:
本行政区域内没有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医院和体检机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经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选定其他适合的场所设立征兵体检站。
二.体检要求:
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应招入伍的青年不止一个,武装部会与当地医院协调。应征入伍的青年会集体按规定时间到达该医院。武装部或乡镇街道的人伍部门会通知。
三.征兵体检流程:
1、由乡(镇)武装部指导中心卫生院组织做好应征青年病史调查并按要求填写好病史调查表。
2、由乡(镇)中心卫生院组织好做好应征青年的初步体检工作。
3、各乡(镇)确定送检对象后必须提前三天将以下资料送交县征兵办秘书组:A、病史调查表;B、送检对象花名册(一式5份,含电子版,加盖本单位公章);C、应征青年免冠照片3张(一寸);
D、本单位党委推荐应征青年报告(正式红头文件,按序排列)。
以上资料必须在征兵办秘书组审查合格的前提下,领取正式《应征青年体格检查表》和应征青年体检卡(须在武装部加盖钢印)。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好相关内容,贴好本人照片,在次日体检前交体检场地负责人。
4、应征青年参加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体检卡。进入体检站后,必须服从联络员安排,按程序接受体检。体检当日早上不吃早餐。
5、体检项目全部结束后,应征青年必须经本乡镇武装部长同意才能离开体检站。
四.相关规定:
当兵体检需要经过三次:初检一次,总检一次,到部队后还要复检。
到了部队还需要体检。
体检项目有:复检主要依据《应征公民入伍体格检查标准》,
重点对血液采集、外科、内科、五官科、视力、尿检、B超、心电图、胸透等方面进行了复检。
复检过程中,全体医务人员态度严谨、严格标准,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项,不放宽标准,不打擦边球,对一些边缘问题反复检查、慎下结论,确保了结果真实准确。
如遇身体条件不合格者,即使穿上了军装也有可能按国家有关规定退回原籍。不合格的新兵则会在50天内退回兵源地。
五.具体检查程序:
检查体重身高检查视力检查听力,检查鼻腔口腔,检查内科,检查皮肤,检查外科。然后还有尿检、抽血;然后还有体能素质测试,如俯卧撑、单杠屈伸臂、仰卧起坐、跳远等等之类的。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二十条 征兵体格检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相关单位予以协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成立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体检指导组,有计划地组织预征对象体格检查。
第二十一条 征兵体检机构实行资质审查认证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会同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具备资质条件的医院或者专业体检机构作为征兵体检机构,设立征兵体检站。征兵体检机构资质认证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规定: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肆』 征兵体检工作是武装部管还是军分区管
征兵体检,由各级人武部负责,由制定医院体检部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