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体检项目 > 参军人员体检查什么

参军人员体检查什么

发布时间:2023-08-07 01:32:32

㈠ 当兵体检项目有哪些

法律分析:征兵体检项目:眼科(视力、色盲检测)、耳鼻喉、妇科(性)、听力、外科(身高体重、身体四肢)、内科(血压、跳、脏)、胸透、B超、检验(血检包括血规、肝功五项尿检包括吸毒、绝宴尿规)、艾滋病检测、心理测试。

法律依据:《征并唤银兵工作条例(修订)》

第十六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链携的体格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 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㈡ 当兵都要检查什么

当兵体检项目包括以下内容,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实验室检查、辅助检查。检查意识状态,精神状态,发育营养,语音语调,面容表情,姿势步态、颈椎腰椎、骨折外伤、视力听力、味觉色觉。实验室检查包括血糖、血脂、肝功、肾功、血常规、尿常规、肿瘤标志物。辅助检查,包括心电图,胸部正侧位片,肝、胆、胰、脾、肾彩超等。
1、外科检查
外科检查是当兵体检最为主要的检查项目之一,主要针对于应征者的身高、体重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的检查,筛选一部分合格人员。身高或体重不达标都不符合征兵要求。
2、抽血化验检查
抽血化验检查主要的目的是检查体检者的血常规、肝肾功能以及对乙肝两对半进行详细的检查,小便常规检查也是主要的检查项目。通过这些检查能够判断体检者的身体状况是否可以适应军队生活。
3、眼科检查
眼科检查着重于检查体检者视力情况,同时也会对某些眼科疾病进行筛查,若是体检者视力达不到相应的要求,也就是但也裸眼远视力低于4.8,不符合基本的当兵要求。
4、内科检查
内科检查主要偏向于B超检查、心电图检查以及X光检查等。通过内科检查能够更全面细致地了解体检者的身体状况是否符合于当兵条件,同时内科检查也是最容易被刷掉的检查项目,所以在体检前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当兵体检方面如下:
一,身高方面有严格的要求。
二,学历方面必须是初中及初中以上的学历。
三,一些影响外貌和骨骼方面的疾病如:白癜风,血管瘤,骨折等疾病。必须要痊愈且不再复发后才可以当兵。
四,内科方面,一些有主要脏器手术史的人员不予通过。
五,一些有传染性疾病且没有痊愈的人员也不予通过。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六条 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第十八条 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
第二十二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应当逐个进行政治复审,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新兵政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条件的人征入部队。
第二十三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在审定新兵时,应当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全面衡量,择优批准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服现役。

㈢ 当兵体检查什么

法律分析:征兵体检项目:1、外科(身高、体重标准、视力标准);2、内科(血压标准、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3、耳鼻咽喉科,嗅觉丧失,不合格。嗅觉迟钝,合格。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4、眼科,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5、口腔科。6、妇科,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妊娠,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7、辅助检查(血常规检查、尿液检查、粪常规检查、酶法检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即谷丙氨酶)和酶标法检测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胸部X射线检查、心电图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三十六条 军队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可以依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培养国防生。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待遇,应当参加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履行国防生培养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毕业后应当履行培养协议到军队服现役,按照规定办理入伍手续,任命为现役军官或者文职干部。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不宜继续作为国防生培养,但符合所在学校普通生培养要求的,经军队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转为普通生;被开除学籍或者作退学处理的,由所在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二十三条 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把兵役登记期间对预征对象政治审查工作与年度征兵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优先推荐、确定现实表现好的预征对象上站体检。

㈣ 当兵体检全部项目

一、军人的体检项目有哪些

1、参军体检项目:眼科、视力、色谱、耳鼻喉科、妇科、听力、体重、身高、血压、胸腔、胸透、血常规、肝脏、艾滋病等。

2、女士兵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正常体重的15%,不低于正常体重的15%,正常体重=(身高-110)公斤。

3、男,陆勤,潜水艇和水面船上包括海军陆战队,身高168cm(不超过185cm),重54公斤。少数少数人,在偏远地区从事地面工作,身高可降至158cm,体重可减至48公斤。

二、体格检查的九条

1、体检要提前安排,在体检前一天不能喝酒,限制高脂肪、高蛋白饮食,不要使用影响肝肾功能的药物。

2、猪肝、猪血等是在做检查前3-5天,饮食要清淡,不要吃太多。

3、对肝、胆、膀胱、前列腺、子宫或附件进行B超检查,如无小便,需饮水至膀胱充盈。

4、做X光检查时,最好是穿棉布内衣,不能穿金属扣子的衣服,女性不要戴文胸,体检时要把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摘掉。怀孕的孕妇在做体检前要和身体检查人员说清楚。X要谨慎地进行光的检查。

5、妇女生理期内不允许妇女进行妇科检查或尿检,在进行妇科检查之前,妇女的膀胱必须是空的,而远红外乳房检查最好在生理期后一周进行。未结婚的妇女不适合做妇科检查,有特殊需要的人在进行妇科检查前必须签署协议。

6、医生检查前要做一下血压、身高和体重。

7、检验时,对腹部进行超声波检查,可进食食物。

8、检查当天,所穿的衣服应易于脱下内衣、鞋子,最好不要戴项链等。

9、体格检查中有热成像项目,检查前需要空腹。

㈤ 当兵要体检哪些项目

法律分析:当兵体检的项目,主要包括视力的检测以及色盲的检测,同时也需要进行听力方面的检查,进行身高、体重和皮肤方面的检查。同时,也需要进行血压的测量进行心跳的检查,也需要进行胸透或者是进行胸片的检查。进行肝胆胰脾肾的彩超检查,也包括一些传染病的检查,比方说艾滋病、梅毒等等,也需要进行尿检明确一下是否有异常,看是否有异常的吸毒等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有关国防事务的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兵、民兵、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以及退役军人保障和拥军优属等工作。

第五十三条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各级兵役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兵役工作,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完成征兵任务,保证兵员质量。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完成民兵和预备役工作,协助完成征兵任务。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五条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兵政治审查应当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

㈥ 验兵体检检查哪些项目

法律分析:征兵体检项目:眼科 (视力,色盲检测),耳鼻喉,妇科 (性),听力,外科 (身高体重,身体四肢),内科 (血压,脏),胸透,B超,检验 (血检包括血规,肝功五项尿检包括吸毒,尿规),艾滋病检测。 视力体检:每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9 (0.8),指挥,坦克,测绘,雷达专业学员不合格,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 (0.6)以上或一眼裸眼视力在4.7 (0.5)以上,另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9 (0.8)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在4.9 (0.8)以上,技术专业学员合格,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

第五条 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经过登记,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第六条 现役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的权利;由于服兵役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七条 现役军人必须遵守军队的条令和条例,忠于职守,随时为保卫祖国而战斗。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随时准备参军参战,保卫祖国。

第八条 现役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建立功勋的,得授予勋章、奖章或者荣誉称号。

第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度。

第十条 全国的兵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各军区按照国防部赋予的任务,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的规定完成兵役工作任务。兵役工作业务,在设有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由人民武装部办理;不设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确定一个部门办理。

㈦ 应征入伍体检检查有哪些项目

法律分析:初检检查项目:1、外科:身高、体重、体型、外貌、四肢等;2、内科:血压、心率、泌尿、血液、内分泌,以及慢性疾病等;3、耳鼻咽喉科:嗅觉、听力、耳廓、鼻息等;4、眼科:视力、色觉、眼球等;5、口腔科:牙齿为主;6、妇科:仅限于女性,主要是常规性项目,如生殖器发育情况等。

法律依据:《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八条 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应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健康状况和文化程度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人员根据乡、民族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以下统称基层人民武装部)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征兵工作站通知,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初检。初检主要对身高、体重、视力以及对裸露部位文身疤痕等身体明显不合格问题进行检查。初检不受户籍和应征地限制,初检结果在全国范围内互认。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武装部选定初审初检合格且思想政治好、身体素质强、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预征对象,并通知本人。

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部应当加强对预征对象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了解掌握预征对象基本情况。

预征对象应当保持与所在基层人民武装部的联系,并根据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应征。

预征对象所在的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督促预征对象按时应征,并提供便利。

第二十条 征兵体格检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相关单位予以协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成立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体检指导组,有计划地组织预征对象体格检查。

第二十一条 征兵体检机构实行资质审查认证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会同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具备资质条件的医院或者专业体检机构作为征兵体检机构,设立征兵体检站。征兵体检机构资质认证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规定。

本行政区域内没有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医院和体检机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经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选定其他适合的场所设立征兵体检站。

㈧ 参军体检,需要检查哪些

征兵体检的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心肺功能,腹部超声,血压,肝功能等。外表的要看骨骼是否正常,有没纹身胎痣等等。不同的兵种对体检的要求也有部分不同的。到征兵办公室咨询比较确切。

阅读全文

与参军人员体检查什么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体检完大夫让拍x光什么意思 浏览:327
从事养老产业做什么好 浏览:978
江西养老保险多少岁不能买 浏览:931
子女的房馈赠给父母需要什么手续 浏览:830
80岁老太太眼睛看不见 浏览:593
2015年新推出的商业养老保险 浏览:851
聊城市医院体检怎么样 浏览:826
孝敬父母的简笔画图片 浏览:311
重阳节帮老人扫地 浏览:586
养老机构抗风险 浏览:397
2019年山东省农村养老保险缴纳 浏览:214
以孝顺为主题的简笔画 浏览:361
中老年人脚后跟痛怎么治 浏览:231
城市60岁老人一月领多少钱 浏览:466
北京国考体检在哪个医院 浏览:856
老年人额头凉怎么办 浏览:983
重阳节去敬老院作文 浏览:780
砂锅养生粥技术培训多少钱 浏览:199
青田第一敬老院号码 浏览:752
社区居委会干部退休年龄是多少 浏览:408